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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洪祥让谁尴尬
作者:张朴尧
  中国向来不缺敢于摸老虎屁股的人。温洪祥第一个以纳税人身份要求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他在申请表里要求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费账目。温洪祥无异于又一个摸了老虎屁股的“刁民”。这个消息一经《人民日报》刊登,立刻将沈阳市置于尴尬境地。沈阳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代表市政府给予回应:“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显然,沈阳市政府没有诚意公开信息,更没有把温洪祥的合理诉求放在眼里,这也是温洪祥以及大多数国人意料之中的事情。

  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权依法获知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温洪祥所申请的公开项目既非国家秘密,也非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他的诉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应得到沈阳市政府的积极配合,可是沈阳市政府显然没有读懂温洪祥诉求的潜在意义。或许他们认为温洪祥是个大胆的刁民!

  温洪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不折不扣将了沈阳市政府的军。他的行为没有任何挑剔,完全合法。如果沈阳市政府聪明的话,完全可以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首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之先河,这将是为沈阳市各级政府赢得极大的声誉好机会。可惜,沈阳市政府没有这个勇气,也不具备这个肚量,不但不愿公开政府信息,而且表现出一副搪塞的态度,还有少许恼羞成怒。一次露脸的大好机会白白丧失掉了。

  温洪祥的诉求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他的依法诉求也是在考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诚意。但沈阳市政府的表现,似乎说明这个条例至少在沈阳是一个摆设。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政府信息公开远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条例的出台与现实的差距何其之远啊!

  在这件事中,即使温洪祥碰了钉子,他也没有一丝的尴尬。恰恰相反,他的权利意识的觉醒如同一支清醒剂,唤醒这个公民的纳税人意识,其意义在于抛砖引玉。当年沈宏嘉教授和中国移动就双向收费等事宜叫板,虽败尤荣。我们绝不能以世俗的恶意猜度温洪祥。沈阳市政府的搪塞和恼羞成怒极大地给温洪祥的行为染上了崇高的色彩。温洪祥只不过是斗胆摸了一下老虎的屁股,接下来就看老虎如何大发雷霆了。沈阳市政府越是怒不可遏,越是陷于被动局面。温洪祥的依法诉求越是得不到满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稻草人属性就越是鲜明。温洪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他的依法诉求让沈阳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彻底尴尬了一会回。

  西方名谚云:“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西方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最好见证。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取决与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的实现程度。文明的程度还在于对政府权利的约束。既然政府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目的就是要让政府的行为置于公民的合法监督之下,能出台这个条例,说明政府对公民权利意识是认可的。但是仅仅停留再纸上的条例无论如何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温洪祥的诉求如同给全国各级政府出了一道考题,如果面对这份试卷,政府交不出合理的答案,无异于自打嘴巴。不知道沈阳市政府有没有识得其中滋味?。

  不管沈阳市政府如何表现,温洪祥的目的均已达到。沈阳市政府的答复无异于是在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不过是在逗你玩,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花瓶,只不过是又一个愚民政策。这正是以温洪祥为代表的广大民众所要真正弄明白的实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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