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江淹
被告:成语出版社
请求:
1、 判令被告更改其《成语》一书中的“江郎才尽”辞条;
2、 判令被告原告名誉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
事实
我江淹自幼丧父,家境贫寒。6岁能诗,18岁熟背“五经”,有《恨赋》、《别赋》名世。却一直生活不堪,主要是稿费少得可怜。
别说像我这样写诗的,贾平凹倒是手脖子粗(大腕,可能是写字累的)了,还是弄小说的,每个字顶多也就一元钱。做官可就大不一样了,当官的一个字的值多少钱?而且他们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和“同意”这么几个字就行了。某某副省长给人写一个牌匾四个字,多少钱?某某市委书记写“同意”两个字多少钱?
一为官,同样是写方块字,差别可就大了。
我醒悟的比较早,于是,弄了个“还五色笔”的故事,人们就真以为我文思衰竭,本领用完了,“江郎才尽”了。一不留神,一千五六百年就这样过来了。
简言之,我是把本领、才能用到该用的地方去了,也就是用到官场里去了耶。
在中国,码字太苦了,远有“文字狱”之阴谋,近有“引蛇出洞”之“阳谋”。放眼文坛,有鲁迅那样骨头的文人屈指可数。我的意思是说,人在官场混要低三下四,人在文坛混也难免会低三下四,两害相择,我莫不如选一个实惠点的了。
这里说不上什么明珠暗投,或者弃暗投明之类的了,准确地说,是在现实语境中的合理选择罢了。人活着为了啥?说白了,就我只是要想法多挣点钱,让我妈妈过上好日子,我自己也是穷怕了。就这样简单。
顶带花羚的荣华后面难免有屈辱和泪水,且更费脑子,更需要生存智慧。但相对码字来说,这显然是吃小亏占大便宜了。
我官至封侯,权倾一时,说我“才能尽了,少了”?笑话。
不过,我的头发倒真是累得少了,我写字也少了。跟你说,官场上不需要写太多的字,要得只是政治嗅觉,这里边的领悟和紧跟非常要命。好了,不扯这些了。兜一兜写一个字值多少钱吧:一般的行情,发包工程或者提拔干部,签上“同意”两个字的“稿费”是二三十万元。当文人有法比嘛。
综上,可知被告成语出版社在其出版的《成语》一书中之“江郎才尽”辞条是何等那个了。到了还历史一个真相的时候了。特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收回其已售之书,再版时,将“江郎才尽”改为“江郎才高”“ 江郎才干”“江郎才不尽” 或者“江郎真鬼”“ 江郎真精”“江郎帅呆了、酷毙了”都行。
赔偿数额是按一年一万元计算的。
此致
归真人民法院
江淹于Y年Y月Y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