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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教会孩子说“不”
作者:吴龙贵
  河南台前县一名女教师将教室门反锁,用教鞭挨个教训学生,班里共有30多名学生挨打。6月18日,被打成多处软组织损伤入院治疗的10岁女学生孙静的家长说,孩子被打伤住院,医疗费花掉1000余元,但学校一直未给说法。(《大河报》6月19日)

  对学生挨打一事,学校负责人表示,打人者艾某是聘用人员,打人原因可能与她刚刚失恋有关。显然,从这一学校暴力事件中,我们可以联想到诸多令人揪心的教育问题,譬如教师入职门槛的低下,职业道德的不规范,以学校日常管理的疏忽大意等等。而我所关注的却只在一点:为什么没有一个孩子作出反抗?

  从报道来看,当这名因失恋而变得情绪失控的教师,把教鞭挥向学生的时候,这些10岁左右的孩子完全处于束手待擒状。如果,当时有学生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向老师坚决地说一声“不”,结果会怎样?所幸,这名老师只是失恋,未能造成更大的人身伤害,但倘若是遭遇更大的不幸,或者直接就是精神失常,结果恐怕更加不堪设想。

  事实上,这样的假设并不奇怪。近年来,诸如教师精神失常伤害学生,因性格变态而强奸学生的事情,时常见诸报端。这类发生在校园中的恶性事件,事发原因可能各异,性质可能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当教师以一个施暴者的身份出现的时候,作为受害者的孩子们绝大多数都选择了沉默,他们不敢反抗,或者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反抗。

  作家鲍尔吉·原野写过一遍叫《好孩子祭》的杂文,说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冻死在人来人往的商业街人行道上。作者认为,这个孩子从小接受的一定是遵守法的教育,而这种教育并没有一个必要的补充:即一个人应竭尽全力维护生命的至高价值,他进而感慨,这个孩子的死,是对所有“守规矩”的好孩子的警告。

  这篇文章写于4年前,而4年后发生在河南台前县新区实验小学的这一幕,与那个冻死在闹市街头的孩子是何其的相似。素质教育似乎所有学校都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好像所有人都在提,甚至还专门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我们的孩子依然还是“守规矩”的好孩子,面对老师毫无来由的鞭打时,他们依然只会承受和忍耐,而不懂得去反抗——事实上,这个时候的反抗原本应该是一种本能。 

  错,当然不在孩子,而在教育,直到今天,我们的教育依然在教给孩子片面的遵师重教,遵纪守法,而缺少一点反向思维,以至于他们失去了这样一种本能。我们很容易把一个有违师德的教师开除,也很善于把这类事件归为突发的偶然的特例,但没有人敢保证,所有的教师都不会情绪失控,这样的特例不发生。保护孩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们学会自我保护,让他们懂得一点最起码的人情事理,能够判断基本的是非好坏,从而在遭遇突发事变时能够做出更为合理的选择,从容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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