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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打
作者:徐懋庸
   看新教育家们的理论,大抵是不主张对小学生用笞刑的,但在实际上,不知道现在的小学生还在被教员打手心否?要是已经不了,那么他们实在幸福,令我们早读十年书的人羡慕不已。
  十年前的小学生还是没有一个不吃手心的,而且教员无论打得怎样凶,家长和旁人决不说一句话。我们那里有一首歌谣说:
  爹娘打,应该打;先生打,买以(他)打;别人打,投保长(即保正)。
  原来教员的打学生,是学生出了钱买他打的。为什么要买他打呢?大概是因为自来读书都为做官,做官可以打人,若书读不好则不得官做,不做官即不得打人矣。但要把书读好,非请先生督责不可,督责之严者就是打。被先生打了,将来做了官可以从百姓身上多多打还,这正和赚利息之要先出本钱一样。
所以,向来的中国人,谁都不免被父母所打,读书的则被先生所打,不读书的则或被官所打,或被工头所打,或被地主所打……
  我们可以说,不曾被打过的,不能算是中国人。
  我近日在西班牙文豪伊本纳兹(Blasco Ibanez)的《中国游记》中,看到如下的一节:
  在五千年间,那坚硬的竹板,是中国的真正的权威者。那魔术的板子,强迫人们服从道德法律,而运转国家的机轮。中国人中,惟一的不会挨打的人,只是天子。此外,即使是尊贵的大员或亲信的宠臣,在皇帝的命令之下,也不免挨一二十下的板子,以赎他们的过失。挨打之后,等皇帝表示同情他们的时候,他们仍可恢复旧职。一个中国人,从儿时开始,已被父母打惯了,所以一生中被人打几次,谁也不以为耻。他们犯了过失,只要挨一顿打,饭碗就不至敲破,权势也不至减少。他们看挨打,不过如我们看被市政府罚锾那么轻淡。中国的警察,手里老是拿着竹棒或皮鞭,一看到百姓犯罪,立刻便打过去。
  外国人谈论中国的别致的地方,常常过甚其辞。这一节,粗粗看来,似乎也有点夸张,但其实是真情,即在今日,打人与挨打的情形,还不是如此。但打人不一定用竹板,巴掌、拳头、皮鞋、枪托、鞋底、烟管……无所不可,其盛况可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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