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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贪官,我骂过,恨过。一阵发泄之后,我又觉得当官的也很可怜!我和官位八辈子也够不着,也就不用怀疑我帮贪官说话的动机。做官当然就与权力紧紧相连,很多时候,一个人手中没有权力时,是一个好好的人,甚至是受人尊重崇拜的人,一但有了权力,怎么忽地就变成了世人唾骂的罪人?中国人骂贪官,美国人却骂权力。我反复思考后,觉得美国人确实比中国人聪明一些,观念超前一些。就拿我们每个人自己来说;手中无权时,我们骂贪官,自己手中也有权时,能保证自己不成为贪官吗?
一个贪官的诞生,自然与其思想素质有关。但是、若干年来,我们对贪官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贪官的思想素质问题上,而另一个促使贪官诞生的重要方面却被我们忽略,那就是制度。为什么中国的官员,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贪到无尽的钱财呢?我们仔细想一想,就不难发现,中国官员的权力,实际上就是一种陷阱,就等于银行的金库敞开一洞,任何人可轻意进去拿一笔钱,出来时再被守在外面的警察抓住,而金库的洞仍然敞开着,等待下一个到来。我们的制度赋予官员很多特权,众人皆知,待官员用这些特权出了纰漏,制度又将其擒拿。制度对待官员可否用上欲擒故纵这个成语?
我们的制度严重缺泛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有利于贪官的诞生。因为权力的集中与分散行使并不科学健全。比如,房产开发商要征一块土地,需要经过很多个部门办证审批,让更多部门参与似乎很民主,制度把权力分散到各个部门行使,也等于杀一条大肥猪,给各个“寺庙”分一块,而到了各个部门,权力却又集中在一些“长”字号人物或一二把手手中,最终表决权得由他们签字画押,各部门的一般员工无权表决什么,只不过是“寺庙”里干活的“和尚”罢了,他们没有资格享受人间香火,而制度分配给“寺庙”来的那块肥肉,也只能孝敬不多的几尊“活佛”了!因为干活的“和尚”无法保人平安、保人发财、保人高升。现在不是还流传某某负责制、某某一支笔吗?越是个人画押负责,权力就越集中在个人手中,个人就成了“炮击”的重点对像,心中那份仅有的神圣堡垒有几人又经得住社会上众多糖衣炮弹的袭击,恐怕早就夷为平地了。曾经有位党委书记在会上这样说:“书记总得有人当,我当上书记,只是个机遇问题,并不意味着我的大脑比大家都聪明,思维比大家都正确。”这话说得也实在,有些官员在某些事情上,观念是欠妥的,甚至是错误的,但他仍然可以起到一言九鼎的作用。我们的制度对民主意识和官员个人意识的区分很模糊,对玩弄权术与行使职责的区分很模糊,很多时候,官员个意识取代了民主意识,甚至用民主意识掩盖了私下交易,而制度认可官员个人的表白远远大于民意的呼声,至使民主意识往往发挥不了多大作用。
官员个人的决策权越大,他就越处于危险的环境,因为腐蚀和陷阱明里暗里就越向他集中,表面上是鲜花簇拥,实际上杯杯敬酒都是毒鸩,所以、做官似乎就成了高危工种,长时间处于高危环境,有多少人是坚强战士呢?这份危险就是制度给予官员过多的特权形成的。中国的官员贪污如探囊取物、唾手可得,这也恰好证明,中国的许多权力仍集中在官员个人手中,还继承着传统的官僚思想,也说明民主意识的空虚,监督机制的虚设和落后,制度给了官员可贪之机。我们国家在户籍制度未改革之前,有农户和非农户之分,那时,农转非和买卖非农户口成了有关部门和许多个人谋利的诱饵,老百姓也被榨走了不少钱财,也有在这方面违法犯罪的。户籍制度改革后,没有了这个市场,也不再有在这方面违法的人,这并不是人们思想的进化和文明,而是制度的健全,权力者弄权的机会没有了。正如一个健康银行的行长,他虽然有权统管全行工作,但他不经过金库管理员许可,也很难进入金库拿走一分钱。如果我们的制度真正更民主起来,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官员的特权被剥落,让官员平民化,让权力真正回归到民主中去,官员不再是“强奸”民意的独裁者,而只是代表民意的“传声筒”,那么官员就会少了许多诱饵的诱惑和“炮击”的危险。自然也就处于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制度健全,就算一个官想贪,恐怕也是困难重重,或者一贪就被捉,不至于现在的贪官,贪到一个天文数字,监督机构还蒙在鼓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才来望贪兴叹。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回到现实中,想想我们的制度赋予官员的种种特权,面对贪官,我们还会只一个劲地骂其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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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弊病、生活病态加以剖析的文字,不论何种风格,只要具有杂文特质均可兼收并蓄。一般不超过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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