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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君近来似乎有点不对劲,做起事情来总有些出格。比如他早上去上班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女孩跌倒在地上,他居然过去把她扶起来,这真是让人觉得可笑。果然他走出不到几步,一个穿制服的就拦住了他,给他开了一张罚单。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做出了越权的行为,当有人跌倒在地的时候,“扶起”这件事是应该由专业的扶救队来完成的,A君却无视法律法规,犯了越权罪。他只好乖乖地交了罚款。
原本以为通过这件事A君会清醒过来,但哪知他又出格了。当他交了罚款继续向前走的时候,他觉得鼻孔里痒痒的,然后他张开了嘴巴——他是要打喷嚏了!这时路人都用惊恐和奇异的眼光看着他:他怎么不用手帕捂着鼻子和嘴巴?!A君却没有这么做,他十分响亮地打了一个喷嚏!事情坏了,噪声污染罪是人人皆知的罪名,他怎么就忘了?结果当然是他又向一个穿制服的交了罚款。
如果是上班的路线很长的话,还真是担心A君又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幸好,他走进了他的单位。不过A君今天真的是与众不同,他遇事怎么就不经过思考呢?他上楼梯的时候,看见一把扫帚横倒在地上,他居然从扫帚上跨了过去而没有去把它扶起!监控室里马上嗒嗒嗒跑出来一个人,给A君开了一张罚单。这一项罪名也是众所周知的:公民不作为罪。
谢天谢地,A君总算是走进了他的办公室了。办公室是他自己的地方,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吧,但是,A君依然我行我素,他简直无药可救了。他走到金鱼缸旁边,用手指撮起几粒鱼食丢进了缸里。请注意,他直接用的是手指,而没有用专用的小勺子!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残害动物的罪名是要罚重款的。监控室当然来了人。A君身上几乎没钱了,他只好刷卡。
如果没猜错的话,A君应该是生病了。他坐在椅子上,又做出来了一件惊心动魄的事情:他把收到的罚款单撰在手中,然后手指渐渐并拢,把罚款单揉成了一个纸团!完了,他又该收到罚款单了,罪名是:强行改变物体形状罪。
不过A君的做法是可以原谅的,他真的是生病了。第二天,他就住进了精神病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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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简介及征稿要求: |
能够通过对某一现象的描述反映深刻的社会现实,具有一定的讽刺意味,辛辣幽默,有一定的社会价值的百字左右的杂文作品。
对社会弊病、生活病态加以剖析的文字,不论何种风格,只要具有杂文特质均可兼收并蓄。一般不超过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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