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当我回过头来审视自己对自我权利的主张情况时,我发现,同样可以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形容。在单位,领导不提拔,知道争也没有用,所以就不去争,主动放弃。不放弃又能如何?胳膊和大腿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争就得送礼,要么找人,找人也得送礼,因此,不送礼如何去争?红口白牙去争,目前官场游戏规则中好象没有这一条,做出来怕要被人笑掉大牙,凭努力工作想提职,恐怕是黄梁梦好做,现实并不埋单。民主投票是自己的权利,可是每次投票也总是充当了老好人,从来没有认真过。认真有用吗?坊间消息,在一次年终考核时,有一单位副职投了正职的一票不称职,这事不知咋的就让正职知道了,最后这副职不仅把工作丢了,还差一点坐了牢。所以有时候我还在为自己放弃投票的认真而沾沾自喜呢。
近几年,由于领导说了,是金子是朽木,都让在那放着,所以我工作上的事很少,很是轻闲,于是就上网码起了文字。虽然四十多岁了,也赶了一把时髦,注册了自己的博客,有些文字不断被一些媒体选用。有的是自己投稿,有的不是,他们从哪里选的,我想应该是从我的博客中吧。我的博客中都留有联系地址和邮箱,但很少有报纸和杂志主动联系我,记得只有一次,《青年文摘》选用了我一篇文章,主动和我进行了联系。偶尔从杂志和报纸上看到了,和他们联系,他们才“犹抱琵琶半遮面”出台。提出让我寄身份证复印件之类的要求,否则稿酬和样刊就没有办法给我,好象又是我的不是了,怀疑我在故意骗取稿费和样刊。为什么他们不从选稿的渠道查一下,我想是不难找到作者的吧?关键是他们想没有想过找作者,这才是最重要的。
去年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小稿《我和我》,投给了《杂文报》,同时也放在了我的中华杂文网博客上,谁知《杂文报》还没有发表,《中华工商时报.乱弹》就发表了,发表时间比《杂文报》早了十几天。如果不是有不少杂志报纸转载,我是根本看不到的。当我打电话找到《中华工商时报.乱弹》编辑时,她说,我们没有稿费,你写稿子不就要让人看吗?言外之意,我还得感谢她给我发表。最让人可气的是,发表文章时既不是用我的真名,也不是网名,而是取网名“心静如水”的“心静”,难道是编辑疏忽?可她甚至连一点歉意都没有。我又能怎么办?店大欺客,这话一点也不假,谁让咱没名气呢?一些知名作者不也常遇到这种情况,他们更多的也是选择放弃,象魏剑美这样敢于直言的杂文家,也只是在博客上发发牢骚而已。
自06年12月起到07年11月《山西青年报》共用我11篇文章(我在网上查到的),有的是我投稿,也有不是我投稿。我和他们联系,他们从来都没有反应,一单稿费没寄,一张样报没寄,打电话,总是找不到编辑,问他们负责人的电话,谁也不告诉。今年八月初,我用挂号方式寄信询问,我在等待回音。这一次,如果他们再没有反应,我不想放弃,虽然11篇小稿不会有多少稿费,但不管成本有多大,也不管能收回多少,我要把路走到底,目的就是讨回属于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