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博客 用文章书写自己的人生
     
 
 
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6 19:14:22
 我雇佣工人是给他们提供就业的机会,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这不就是以人为本吗?我每月给他们500元的工资,虽不算高,略低于是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可这都是他们自愿的,我没有强迫他们的意思,如不愿意完全可以不给我干,或现在就走人,都是两厢情愿,公平合理;我没有同他们订立劳动合同,是他们不想订,因为他们更怕合同把自己拴住;加班加点我没给他们双倍的工资,可他们就这还抢着干呢,因为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收入。能卖出去的东西,谁还愿意降价处理,这是人性,这不也是以人为本吗?
  你说我卖东西,价格有欺诈,其实价格本来就只是价值的一个体现,不可能等同价值。商业行为就有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他想买我要卖,他同意买我同意卖,这样交易行为就完成了。他如果感觉不是物有所值,为什么要买?他是一个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应该有最基本的判断吧?当然这件商品的进价我是不可能告诉他的,这是商业秘密,也是市场运作的规律,何谈欺诈?我完全是以人为本,他不同意要,我也绝对不会强迫他买的。
  你说我卖的东西是假货?何为真?何为假?眼见为真,耳听才可能为假。现在东西就摆在他眼前,怎么能成了假货呢?我卖的就是这东西。一条名牌腰带要几千元,我这条腰带才一百多元,他是傻瓜?还是我是傻瓜?其实大家都不傻,心里都清楚地跟明镜一样。这是真正的假名牌,这一点勿庸置疑。我是为满足一些人的一种虚荣心,虽然穷还死要面子,我也是以人为本,要不,还不把他们自卑死啊!
  都说我们电信、自来水、煤气、电力等部门太霸道,我们有霸道吗?电信有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他们爱用谁的电话,就用谁的电话;自来水、煤气、电力虽然选择少一些,但你可以不吃、不用啊,过去没有自来水,没有电,没有煤气不也一样生活?我们只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想方便人们的生活而已,这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我们要考虑到多层次人的需求,我们可没有强迫谁一定要使用的意思。大都是他们上门来找我们,而不是我们上门找他们,他们完全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用谁的不用谁的,用或不用。订立的合同,也是他们自愿和我们订的,如不同意他们怎么会签名呢?难道我们抓住他们的手画押了吗?
  都是说我是贪官。其实不是我贪,是他们非要送;不是我喜欢听好话,是因为总有人愿意溜须拍马。有谁白给的东西不想要?有谁愿意把东西白白送人?有谁只愿意听骂他的话,不想听奉承的言语?人都是自私的,双方在一送一得之中都得到实惠了,这叫互惠互利,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性至上的宗旨,何错之有?
张剑鑫 | 阅读全文() | 回复(8)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14 8:52:49

洛冰心留言:
  这篇文章已被中华杂文网非常杂文 栏目选用,并被洛冰心推荐为精华日志,望关注!

洛冰心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10 8:04:12
强势对弱势的强词夺理。
问候!
灯火阑珊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7 21:31:26

我看说的有理,不过是强词夺理的理。

一笑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7 9:04:54
呵呵。真有你的!
刺梅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6 22:06:29
其实,虽然有些强词夺理,但未必一点道理没有!问候!
深圳水果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6 21:07:24
是啊,我何罪之有呢!问好!
柳喜诚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6 20:27:52
你蛮会强词夺理呢.呵呵
苦作舟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以人为本,何错之有?
2008-4-6 19:27:24
有的人就是抱着这样的“以人为本”理念,进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
曲径通幽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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