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日前举行的环保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当前环保工作任务非常艰巨,环境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不少地方企业违法排污,结果却是“老板赚钱、群众受害、政府埋单”,这不能允许,必须让污染企业付出代价。”从这局长这一席话我们看到了政府对于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和信心,很是值得令人欣慰。(7月10日《人民日报》) 关于治污问题我们讲得已够多了。在这里我只想说说周局长的“老板赚钱、群众受害、政府埋单”这句话。从表象上看,说出了问题的实质,作为政府机关的一名重要领导,敢于揭丑亮短,承认现实,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我想澄清一个事实,“政府埋单”是谁在埋单?是政府官员吗?我没有看到有几个政府官员因为环境污染为此埋单了;是政府财政出钱埋了单?从现象上看,的确如此。因为我们早就习惯了把财政收入的钱称之为国家的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挣的是国家的钱,公款吃喝也是花的是国家的钱,等等。 多少年来,国民的纳税人意识几乎就是零。宪法规定,我们是一个人民民主性质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当家做主,也就是说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国家的钱就应该是人民的钱。实际上也就是这么会事儿。国家财政收入的钱,不管是通过何种渠道收上来的,最终都是我们国家的每一位公民(也就是纳税人)交上来的钱。企业家、老板交税,实际上他是把广大消费者的税代收之后交给了国家,而他本人只是广大消费者中的一员。 因为我们国家的每一位合法公民都是纳税人,因为因家财政收入的每一分钱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所以说“政府埋单”实际上就是“人民埋单”。把“人民埋单”说成是“政府埋单”,是一种对人民权力的漠视,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专权思想在作怪。说“政府埋单”就是政府说了算,就是政府的官员说了算,这样就仍延续了“国家的钱”这一概念,把人民的权力统统剥夺了。 各级政府的官员,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全国的普通民众,都要从根本上认识到这一点,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可以改变我们传统的“国家的钱”的观念,把“国家的钱”归位到“人民的钱”,“纳税人的钱”。花纳税人的钱理应要受纳税人的监督,真正做到了让纳税人来监督自己的钱怎么花,政府财政收入的钱才可能不再被乱花,不再会用“人民的钱”为某些官员的违法行为或随意行为去随意埋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