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还不太惹人讨厌的老头,肚里没有多少墨水,只是偶尔发发牢骚.
我的相册

 

最新日志
最新评论
最新回复
我的好友
站点信息
可憎的农民 
2008-9-28 14:17:01
    立下此标题,就等着挨板砖了,但是,你还是让我把话说完,再拍也不迟。
    在我小的时候,农民给我的印象总是憨厚、老实的,最多有个偷鸡摸狗,或者说是好吃懒作的被村里的人瞧不起。可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早已不是那时的农民了。
    讨薪。近几年讨薪的花样不断翻新,有下跪讨薪,手持凶器讨薪,爬上高压塔等以自杀要挟讨薪;裸体讨薪,发贺卡讨薪。堵门劫车讨薪,甚至出现了绑票讨薪。
    “两抢案件”。近几年发生在东南沿海的两抢案件,大多为农民所为。造成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八十年代他们来到沿海地区打工所挣的钱是可以养家糊口的,而现在挣的钱,连他们自己都养活不了,让他们重新融入到过去农村的生活,已经不太现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将抢劫当为营生。
    骗着杀人。去年底发生在山西左权的真实案件,随着警方的调查深入,一个以张林芳,盛秀春为首,分工组织严密的团伙作案过程逐渐明晰。这个团伙横跨河北、山西伪造矿难杀人骗钱,目前已被证实作案5起,致5人死亡。《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的几名汉阴县嫌疑人称,杀人制造矿难骗钱,在汉阴县已经不是秘密,有一部分人已经将这个当成了“副业”。
    最有意思的是骗官。只有包工头贿赂官员的,还没听说过官员贿赂包工头的。然而,四川省犍为县原书记田玉飞就这样做了,因为这个叫杜太平的包工头自称是中组部的处长。另外,安徽省两位原副省长何闽旭、王怀忠,徐州市委原副书记陈耀南,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等等一大批贪官都这样做了,把巨款放心的交给了形形色色的骗子们。
    河南新密农民白相忠,那更是将此招运用的炉火纯青。利用电话冒充领导行骗。他自称是市公安局的某领导,给交警、特警指挥室以及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协调违章车辆的放行,以此取得不法司机的好处费,甚至要求交警为他的大客车沿途路面戒严。他哥哥的货车在郑州市被交警查住了,他冒充市局督查之队的一名领导让民警接电话,民警就把车放了。他的亲戚与别人打架,被新密市白寨派出所抓住了,白相忠冒充某市领导给市公安局的某领导打了电话,过了两天,那人就被放了。
    至于骗色、骗钱。骗矿主,农民将此小把戏已经玩得是得心应手,而且作案已成家常便饭了。
    农民变得可憎,简单地说,是因为农民有限的生活空间被无限地挤兑,加之社会风气的败坏,人们的价值观念扭曲,使得他们不管付出怎样的努力,却只能在社会的底层苦苦挣扎。他们为了生活,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自甘堕落。
而让农民变得可憎的深层次原因,恐怕只有留给有关部门的专家去解释了。
杨建新 | 阅读全文() | 回复(8)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可憎的农民
2008-10-9 14:50:20

洛冰心留言:
  这篇文章已被中华杂文网非常杂文 栏目选用,并被洛冰心推荐为精华日志,望关注!

洛冰心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可憎的农民
2008-10-2 14:24:40
此文写得好。很久以来,杂文家、时评家们总是以强势、弱势群体来划分道德与道德,其实是在和稀泥。
梅桑榆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可憎的农民
2008-9-29 9:02:50
无奈,他们只好用可憎的方式挣扎着,还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吗?
刺梅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可憎的农民
2008-9-29 7:52:02

农民的可憎,也是底层的一种反抗形式,至于骗官,那是巧妙地运用了官家的潜规则。

问候!

lyhyy1234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可憎的农民
2008-9-28 23:38:22

村里的人瞧不起?

村里的人也是农民吧?哈。

在中国,除了当官的,都是农民!

笑千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可憎的农民
2008-9-28 21:02:21
谁改造了农民,谁就改变了中国!
泰山虎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可憎的农民
2008-9-28 15:17:11

简单地说,是因为农民有限的生活空间被无限地挤兑!

很对!

彭广军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可憎的农民
2008-9-28 14:29:59
 农民变得可憎,简单地说,是因为农民有限的生活空间被无限地挤兑,加之社会风气的败坏,人们的价值观念扭曲,使得他们不管付出怎样的努力,却只能在社会的底层苦苦挣扎。他们为了生活,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自甘堕落。
分析的很透彻!问好!
柳喜诚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