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并不是商品经济社会。但是,这个社会里却有商品存在。这些商品之中,最有中国特色的便是官职了。它不仅量大价高,而且交易相当火爆,官场就像一个市场,史不绝书。
在中国,官职成为商品,大约始于秦始皇。这位封建皇帝曾经规定:“纳粟一千石”,可“拜爵一级”。此后,买官卖官的生意便火起来了。到了清朝,官职的交易,还出现了像“庆记公司”这样的大超市,政府卖、官员卖、私人买,私人合伙买,市场一片繁荣。
中国封建社会里的官职交易,大体也经历了一个从暗地到公开的过程,起初就像是男盗女娼,一般不是公开进行的。买官者多余牛毛,开始时政府或官员还有些羞答答的半推半就的做派,后来便赤裸裸地敞开了。只要有钱,这官就像公交汽车,谁都可以坐。只要有钱,各式各样的顶戴花翎都可以任意挑选。
到了清朝,随着市场的进一步繁荣,这顶戴花翎的交易,在不到300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从供不应求到供大于求的过程。因此整个清朝顶戴花翎的行情,大约就像近来的股市,一路往下跌,而且跌得很快,跌得很雷。
顶戴花翎,即一种表示官阶的帽子,俗称“顶子”,是清朝官制所独有的特征。顶子上多用各色宝石和素金组成顶珠,下有翎管,多为翡翠或白玉,用以安插翎枝,统称顶戴花翎。翎枝分为蓝翎和花翎。花翎为孔雀羽毛,分为一眼、两眼和三眼,其中以三眼最为尊贵。清朝有极其严格的花翎制度:皇族宗室中,仅准许贝子戴三眼花翎,镇国公两眼花翎,镇国将军戴单眼花翎。而亲王、郡王,虽然爵位更为尊崇,但是除非皇上特赐不准戴花翎。官员五品以上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只能戴褐羽蓝翎,俗称“野鸡翎子”。
清朝前期,朝廷对于赏戴花翎非常严格:即使功勋卓著者,最多只能赏戴两眼花翎,且每次赏戴花翎的人数不得超过三名,权倾一时的和珅也只得到过两眼花翎。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因为收复台湾,朝廷因此诏封他为“靖海侯”,子孙世袭,而施琅却上疏恳请赏戴花翎,宁可不受封侯。当时,在外领兵的将军提督还没有赏赐给花翎的先例,康熙乃特旨破格批准。可见在当时赏赐花翎比下诏封侯更荣耀。但随着清朝的日趋腐朽,顶戴花翎到清末时就像清仓甩卖的老陈货,便宜得几乎可以普及到人手一枝了。
清中后期,朝廷开始卖官鬻爵,最早买到花翎的是广东洋商伍荣耀和潘仕成,两人各捐纹银二十万两,清廷破例赏戴花翎。到鸦片战争时,花翎每枝便宜到一万两,蓝翎五千两。1859年,花翎单价为七千两,蓝翎四千两,到光绪年间,花翎价格更是一路狂跌,只要区区二百元就能成交。
现在是市场经济了,而且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前不久中央下文件了,说不准买官卖官。可见买官卖官,不是封建社会的专利,现在也还有买官卖官的地下市场在。从一些案例中,我们大约可以断定这个地下市场还是很火很繁荣的。据报道,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现任和原任县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原因多是因为卖官买官。也是安徽,灵璧县公安局下辖21个派出所的头头,竟然有14个是买来的。
新世纪以来,这种交易似乎也有从娃娃抓起的趋势。吉林市某小学门口的小商贩,除了向一些学生卖零食、学习用具之外,还出售“官衔”。“官衔”是用塑料封制的,从“小组长”到“大队长”各等级一应俱全。各级“官衔”各有标价,一般的卖一元钱人民币,最高的“官衔”“大队长”卖二元钱。据小贩们称,最好卖的是“中队长”,买的学生相当多。
有高明人士更是总结了中国官场买官卖官有4大花样:越级买卖、合法买卖、公开买卖和批发买卖。国家社科院研究人员指出,“越级买卖”指买官者为求买到官职,已不再局限于向直接领导人行贿,而是向上一级甚至对上几级行贿。“合法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利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的手段达到目的。“公开买卖”是手头有一份清单,出售的官位、价钱,谁受贿,都清清楚楚。“批发式买卖”,则是一次卖三五个、甚至上百个官位,甚至创造官位发售,山西省长治县前县委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便突击“批发”432顶官帽。 马克思曾经说过:“有百分之十的利润,资本就蠢蠢欲动了;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就忘乎所以了;而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那么上绞刑架的事都干得出来。”现在,一般平民都知道这种交易,但是大多数人苦于没有经济实力和人脉关系,是没有资格的,当然也不清楚其中的内幕和行情。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一个社会买官卖官越来越繁荣的时候,行情基本都是一路下跌的,而当官职行情像股票一样一路下跌的时候,大约是快要崩盘了。(200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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