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以秦亡为鉴,根据儒家思想,制订了“疏”、“堵”并重的舆论控制政策,其执行过程也更为灵活、务实。汉之言路较秦为宽松,汉儒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有识之士仍然不断提醒执政者,以亡秦为鉴,广开言路,克己纳谏。虽然因此而获罪受戮者不乏其人,但两汉400年间,此类呼吁不绝于史。
汉高祖平定天下后,虽然停止秦的做法,但吕后怕人说她坏话,还是规定了诽谤和妖言有罪。直到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才明令废除。对“妖言”罪,公元前187年(高后元年)曾废除了一次,有学者认为,其实并不是真正废除,而是吕后不过借废除“妖言”罪之机,演出过一场“引蛇出洞”的“阳谋”。
到公元前178年5月,诽谤罪和妖言罪才被汉文帝彻底废除,他认为:人民诅咒皇上,或者互相约聚在一起谩骂皇上,官吏就认为他们犯了谋反的大逆之罪;如有其他不满言论,官吏又认为他们诽谤朝政。发生这类事情,都由于小民的愚昧无知,判处死刑,他认为极不可取。当时的诏书说:“古之治天下,朝廷设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尽量说话),而上(皇帝)无由闻过失也,其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1]意思是说,从今以后,对这类事情一律不受理,不追究。
汉武帝之后,儒家学说上升为国家指导思想,董仲舒特别强调“王”与“大一统”的逻辑联系。他在解释“王”字时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2]天、地、人是一个统一体,而将他(它)们串联、贯通起来的则是“王”。因此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要“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君是现实世界代替天统御臣民和万物的主宰。封建专制制度从此又披上了神话和迷信的外衣。“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的儒家观点为人们议政立言提供了理论依据。儒家经典中的天子纳谏流程和舆论监督机制,被汉儒反复引用,以匡时政。古代以规谏机制为核心的舆论监督制度在当时的效果如何,汉儒并不在意;相反,经过代代阐发,这套制度逐渐被理想化。
总之,相比之下,汉代诸帝虽然不能像儒者所期望的那样从谏如流,且时以一己之怒打击为广开言路疾呼奔走之士,但言论环境总体相对宽松、温和,即使是在政治较为黑暗的桓、灵时期,桓帝“犹广求得失,危言极谏,不绝于朝”;灵帝时,郎中张文“独尽狂言,圣听纳受,以责三司”[3]。
[1] 《史记•孝文本纪》。
[2]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3] 《后汉书·蔡邕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