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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 发表于 2008-4-1 22:25:02

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本人姓名为魏剑美,湖南人士,1996年开始写作杂文。2006年开始在中华杂文网开设博客“思想的裸奔”,贴了较多的废话帖子以及一些不那么废话的帖子,批评过人也被人批评过,得罪过人也被人得罪过。本人是杂文网作者qq群的第一批参加者,但于2007年六七月份退出。曾加入林奇先生建的杂文作者qq群,并荣任管理者之一,但亦因自己懒惰且为人迂腐,于2008年3月退出。从此不齿于江湖。遥想鲁迅当年“荷戟独彷徨”,我则最多扛一把粪叉而已。

     近日有友人说在杂文网的qq群中发现了“魏剑美”,以为是我。心眼像我一样小的朋友猜测是不是人家利用我的名字在杂文网惹些是非出来,好在我虽也是“小人之心”常常如此“度君子之腹”的,但这回我却是明白的了,我魏剑美又不是人家王蒙贾平凹王跃文,区区贱名哪里值得人家刻意去冒充!而且人家还让我因这个“魏剑美”而获得巨大荣幸。因为在杂文网某些博客干将那里,我已经算是霸道自负、“臭名昭著”之人,如今居然有“同名同姓”之人不怕玷污了他自己的名节来提升这个名字的美誉度,我沾光自然是不少的啊。虽不说感激涕零,但受之有愧的感觉却是有的。

    不过考虑到我这人友少而敌多、友假而仇真,不能坏了那群里“魏剑美”的名声,所以还是有必要声明一下:我这个魏剑美目前没有加入任何关于杂文的qq群或者博客圈,因此我的拙劣文字与恶劣为人均与那个“魏剑美”无关,而那个“魏剑美”的与人为善也好德高望重也罢,我都不敢“一体沾均”。特此声明,望各位正人君子明鉴,以免延误忠良,而让我这个身为小文人的魏剑美妄得美誉。

                                                              魏剑美于2008年4月1日(并非愚人节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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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一笑发表评论于2008-4-1 22:59:12

幽默!

如今李鬼真不少,这样的也以前经历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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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海底小鱼发表评论于2008-4-1 23:02:30

翻翻看,还真有一个魏剑美藏在那里,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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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8-4-1 23:14:59

过完农历年以来,我还没有正式写过文学作品,这半因慵懒,半为稻粱。每念及人生在世做了多少违背本意的乞食苟且之事,实在汗颜。这仅有一次的人生,我们常常为那些无助于本质快乐的事物去费心耗力,为那些无益于增进智慧与完善情感的人事徒添烦恼,不智若此,岂非自贱生命!
    所谓愚者千虑,“破帽遮颜过闹市”的日子过多了之后,本人也总算明白了些许道理,那就是笑骂由人,宠辱自知,他人非我,他之所谓的“我”又与我有何相干?我只要娱乐自己、快意文字即可,尽量将自己的日子过得自在一点、从容一点、自私一点,也许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到今日,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可以在一段俗务和另外一段俗务之间先喘息几口。写写性情文字,玩玩网上围棋,看看体育新闻,也许日子还不算特别的冤枉。
    没想到的是,有朋友告诉我,居然在我先前常去的中华杂文网冒出了另外一个“魏剑美”,贱名而有人不弃,实在荣幸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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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遗君明珠发表评论于2008-4-2 0:08:48

呵呵。真是前两天群里看到过,原来是这么回事。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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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独钓寒山月发表评论于2008-4-2 6:37:19

看文彩,都还可以,想来这等水平也用不着去冒充别人。可能只是重名呢。我建议,大家直接对话,想办法把名字的问题解决应该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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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8-4-2 9:50:31

以下引用独钓寒山月在2008-4-2 6:37:19发表的评论:

看文彩,都还可以,想来这等水平也用不着去冒充别人。可能只是重名呢。我建议,大家直接对话,想办法把名字的问题解决应该很容易的。


没看懂阁下说的,,一个魏剑美在杂文网写博客, 突然又出来一个“魏剑美”杂文网的群里“文采都还可以”,重名当然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我这个魏剑美尤其要声明的,只不知那个“魏剑美”写了哪些文字,可曾声明过他何方人士,尤其是在别人误拿他当最先前在群里混的我这个湖南版的魏剑美时,他阁下可曾声明过“版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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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梅桑榆发表评论于2008-4-2 14:00:00

        当今社会,同名不属犯忌,即使叫胡 锦 涛 ,也无掉脑袋之虞矣。我在西北大学读作家班时,有个学生叫李鹏,大学邮电所黑板上常有通知李鹏取爹妈寄来生活费的条子。我家乡宣传部有一笔杆子叫江泽明,跟老江大名的读音完全相同。我去那里转悠,只听不时有人喊:“江泽明,你的电话。”“江泽明,部长叫你。”不失为一乐也。杂文网若是有魏1、魏2、魏3、魏4,也好比歌手们,可称“魏氏组合”,只怕水平参差,优者为劣者所恼也。到时读者就会发贴说:“魏1,管管魏2吧,看他那文章写的,也配做‘魏氏组合’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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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8-4-2 15:40:42

      回复梅先生:名字当然不犯忌,叫什么都是人家的权利,但如果有人在另外一个人经常出没的地方不声不响地用同一个名字并且在别人误认时也不声明,故意或者非故意的是非恐怕也是不能不预防的吧?

    我声明一下而已,人家愿意用这个名字就让他用好了。只要我的朋友不误会就行。其他人我管不得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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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安杰发表评论于2008-4-2 19:07:45

剑美兄出名了,名字居然也有人冒领,可以敬告另外的魏剑美,加QQ直接问问,呵呵,没有这么巧合的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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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对竹居漫笔发表评论于2008-4-2 20:09:05

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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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8-4-2 21:11:57

同意覃老的判断,总有人能玩出自以为高明的伎俩。那都是一些损着他人牙眼却一边高呼“费厄泼赖”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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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冷月清辉发表评论于2008-4-2 23:47:57

刚冒险上去看过,确有另一“魏剑美”在那儿。该群群主及管理员是否审核过此人的入群申请?都是朋友,语气、措辞习惯等等应该可以辨别一二的。发现不对,请出群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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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剑桦发表评论于2008-4-3 3:00:32

确实有必要声明一下,特别是在这个发表各自思想见解的地方,这也是为了对各位读者负责。可以肯定的是,那另一个“魏剑美”绝对不会也姓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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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剑桦发表评论于2008-4-3 3:03:29

不知你那两本书发行了没有?去本地新华书店找过两次,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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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hailian发表评论于2008-4-3 8:00:00

炒作时代又一“佳作”?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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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平安发表评论于2008-4-3 8:13:29

以下引用冷月清辉在2008-4-2 23:47:57发表的评论:

刚冒险上去看过,确有另一“魏剑美”在那儿。该群群主及管理员是否审核过此人的入群申请?

进群后可以修改自己的名字的,谁都可以。
博主澄清事实就够了,谁叫自己是名人呢?也许人家真的没有恶意。
多嘴了,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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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过路财神发表评论于2008-4-3 9:28:19

大腕们怎么一时间都来啦?

人家叫啥名字还得告诉你一声?

梅老师说得好,叫李鹏的人多了去了。在哪里出场都得声明一下?

4月1日是愚人节吧?这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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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8-4-3 10:37:57

回楼上这位:杂文网果然什么逻辑的人都有啊。请问那些叫李鹏的人会让人误会是国务院那个李鹏吗?但如果一个叫张三的人在另一个张三的熟人中间以虚拟的身份厮混而在他人误认的情况下并不说明,是不是并非善意呢?

我想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都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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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8-4-3 10:40:05

回剑桦兄:我出版的书目前是5本,通过当当网大约可以买到其中3-4本吧。长篇小说暂时还没有上市,因为“不够主旋律”,还需要我修改,正来火着呢。

谢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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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梅桑榆发表评论于2008-4-3 13:08:14

以下引用魏剑美在2008-4-3 10:37:57发表的评论:

回楼上这位:杂文网果然什么逻辑的人都有啊。请问那些叫李鹏的人会让人误会是国务院那个李鹏吗?但如果一个叫张三的人在另一个张三的熟人中间以虚拟的身份厮混而在他人误认的情况下并不说明,是不是并非善意呢?

我想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都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我本是借此开个玩笑,没想到给老弟添乱了。有人冒名是件快乐的事,说明大名值得冒也。我希望有很多人叫梅桑榆(网上搜索,的确有两人叫此名,但都是女士)。声明一直也好。

另外,我把我老乡的名字记错了,他叫姜泽民,大家不喊他“小姜”,都喊他“泽民同志”,我到宣传部去玩,曾问他:“泽民同志,你在北京干得好好的,干嘛来凤阳呀?”泽民说:“我没在北京工作过呀。”我说:“我经常看到你接见外宾,发表重要讲话嘛。”众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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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温献伟发表评论于2008-4-3 14:17:55

 

也在群里见过那个“魏剑美”。

复制一个魏剑美,复制不了魏剑美的风骨。

我欣赏剑美的真性情,也是剑美的拥趸。倘惹及“反魏”派,尽管向我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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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过路财神发表评论于2008-4-3 14:51:47

以下引用温献伟在2008-4-3 14:17:55发表的评论:

 

也在群里见过那个“魏剑美”。

复制一个魏剑美,复制不了魏剑美的风骨。

我欣赏剑美的真性情,也是剑美的拥趸。倘惹及“反魏”派,尽管向我开炮。

 

首先声明,我什么派也不是。我就是网上一个小人物。我爱直抒胸臆说几句,不当的地方请批评。

请问:这世上只有一个人叫魏剑美?别的魏剑美就只能是加引号的“魏剑美”?

请问:谁是“反魏派”?

请问:为啥要向你开炮呢?

你这到底是啥意思呢?请讲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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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过路财神发表评论于2008-4-3 15:08:45

以下引用魏剑美在2008-4-3 10:37:57发表的评论:

回楼上这位:杂文网果然什么逻辑的人都有啊。请问那些叫李鹏的人会让人误会是国务院那个李鹏吗?但如果一个叫张三的人在另一个张三的熟人中间以虚拟的身份厮混而在他人误认的情况下并不说明,是不是并非善意呢?

我想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都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魏先生,你说:“请问那些叫李鹏的人会让人误会是国务院那个李鹏吗?”

你说为什么呢?还不是人家那个名头大,根本就不用发帖子声明。再说,人家知道自己姓什么,所以才不会自负满满仗势欺人说:“你也配叫李鹏吗!”

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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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温献伟发表评论于2008-4-3 15:29:58

以下引用过路财神在2008-4-3 14:51:47发表的评论:

以下引用温献伟在2008-4-3 14:17:55发表的评论:

 

也在群里见过那个“魏剑美”。

复制一个魏剑美,复制不了魏剑美的风骨。

我欣赏剑美的真性情,也是剑美的拥趸。倘惹及“反魏”派,尽管向我开炮。

 

首先声明,我什么派也不是。我就是网上一个小人物。我爱直抒胸臆说几句,不当的地方请批评。

请问:这世上只有一个人叫魏剑美?别的魏剑美就只能是加引号的“魏剑美”?

请问:谁是“反魏派”?

请问:为啥要向你开炮呢?

你这到底是啥意思呢?请讲讲看。

我无意针对先生您,您“对号入座”是您的权利。但真的为您的逻辑感到遗憾。想必先生初到杂网不久,不甚了解一些情况。请仔细阅读以下这句话——

如果一个叫张三的人在另一个张三的熟人中间以虚拟的身份厮混而在他人误认的情况下并不说明,是不是并非善意呢?

如果是您“度尽劫波”,但兄弟还在,别人用您的名字在一个兄弟和熟人的堆里“晃眼”,您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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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过路财神发表评论于2008-4-3 15:56:44

以下引用温献伟在2008-4-3 15:29:58发表的评论:
 

我无意针对先生您,您“对号入座”是您的权利。但真的为您的逻辑感到遗憾。想必先生初到杂网不久,不甚了解一些情况。请仔细阅读以下这句话——

如果一个叫张三的人在另一个张三的熟人中间以虚拟的身份厮混而在他人误认的情况下并不说明,是不是并非善意呢?

如果是您“度尽劫波”,但兄弟还在,别人用您的名字在一个兄弟和熟人的堆里“晃眼”,您作何感想??

我不会“对号入座”。我干吗要“对号入座”呢?人,未必都是非此即彼,一定要站个队的。

有人愿意“晃”,只要不违法,就让人家“晃”好了。这事既然晒出来啦,也得让大家说说吧。不就是网上扯一扯吗?搞得“开炮”呀,“劫波”呀,挺那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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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8-4-3 19:52:08

感谢献伟的兄弟感情,桑榆兄自然也是一个玩笑。朋友虽少,但还是有的。已经很温暖了。

其实我也一直很欣赏“过路财神”的反思精神,只是如果只是为反调而反调,甚至丧失了比附的逻辑性,我以为不一定是好的习惯。另外,难道你觉得我是“自负满满仗势欺人”了吗?文人的自负我自然也是有几分的,但一则无势可仗,二则也没有谁好欺的,连字句不通、不顾基本常识的人也敢指教我的“文品和人品”,我唯一逃避以成全他们的胜利,人家能不欺负我就幸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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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安杰发表评论于2008-4-4 11:42:37

剑美兄这番话很有力量,就算天下同名同姓者甚多吧。我看人家愿意叫啥就叫啥吧,叫岳不群也没有关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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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刘志军发表评论于2008-4-4 15:20:23

嗬嗬,两个魏健美。不过没必要担心,中国人这么多叫同样名字的绝非少数。就像我的名字在百度上一搜索全是名人。那我也不能改名呀!志军问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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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无聊发表评论于2008-4-4 16:04:03

出来晚了的魏健美是不是做坏事了?

魏先生的声明大家看了知道就行了,怎么还引起争议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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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林奇发表评论于2008-4-14 11:26:01

我说么,我还纳闷呢.心里想老魏这家伙把QQ换成真名了?后来一看,不是那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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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魏剑美关于另一个“魏剑美”的声明
★边城浪子★发表评论于2008-4-14 11:39:20

大半年没来这网站了 这时到这一看 原来都这么无聊了 呵呵 还是我们这些沉默的人好些 耳根清净啊  当初一事不知道老魏同志还记得否?“我不认识你,请不要再跟我发短信。”多么豁达多么干脆,呵呵,果然是杂文大家的风范,领教了。在下从此再不愿瞥所谓的杂文一眼了。罢了,人都不认识了,说什么都没用了,就此永别(还没死,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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