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我的分类(专题)


最新日志

最新回复

留言板

统计

链接



歧视的资格问题 
魏剑美 发表于 2007-11-13 9:57:34

歧视的资格问题

/魏剑美

 

孙玉祥先生的文章我看过不少,印象中还是不错的,但看了他写的《民工印象》(载《杂文报》19383版),我就不能不大为惊诧了。

民工令孙玉祥先生不快的事实有二,一是因为怕踩坏天花板而不愿意站上去装空调,除非主人保证不要他负责;二是图省事,碰上麻烦的情况不免骂骂咧咧。因此,孙先生对于民工就形成了两个印象,一是“都很警惕,几乎不会冒险为你干什么哪怕是他们份内的事情”;二是民工的工作态度“不敢恭维”。其结果是作者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与他们寒碜的外衣神态相比,他们差劲的工作态度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歧视,而且,这种歧视几乎是不可弥补的—---哪怕你有一天穿上西装革履,走进了高级会所,你还是会被很多人看不起。”

毫无疑义,这里的“别人”是孙先生这样的城里人,在我这样先天就和民工有着某种渊源甚至自己原本也很可能成为民工的人看来,民工们“都很警惕”、“不会冒险为你干什么哪怕是他们份内的事情”不仅不应该被歧视,简直应该被尊重----他们懂得保护自己不正是素质提高的表现吗?有问题的倒是作者本人的逻辑:既然需要“冒险”,又怎么可能是人家“份内的事情”呢?难道在孙先生看来,民工的工作本应该包括冒险?既然要人家爬上天花板,你主人当然得做出踩坏不负责的承诺,这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再说,人家的“警惕性”还不是城里人给锻炼出来的,难道你这个出了钱的主人叫干什么就干什么人家才是合格的民工?

至于民工的工作态度问题,确实存在很多不令人满意的地方。但孙先生也需明白,民工在没有底薪的情况下,多干活多赚钱也是普遍的心态。在这点上,城里人难道就敢说自己的境界就高出很多吗?这里的关键问题还是其利益的保障制度,问题出在民工所属的公司。再说,民工的态度也不能一概而论,工作态度问题在任何领域、任何队伍都存在。富有意味的是,孙先生并不因为电信、电力、铁路、航空、银行这些垄断部门以及党政权力的某些办事人员“差劲的工作态度”而对他们进行“不可弥补”的歧视,独独选择“民工”下手,这真是蹊跷得很啊!

说到底,其实是孙先生这样的“城里人”自己心态有问题,因为在骨子里他们是有优越感的,觉得自己拥有“看不起”民工的资格—--除非这民工态度谦卑从不讨价还价不怕冒险也要满足城里“上帝”们的要求,才可以获得被城里人“看得起”的赏赐。

在城里,曾经多次见到人们对酒店和餐馆服务生、街上擦皮鞋人、受雇做事的民工等人群居高临下地说话,其“上帝”姿态反映的其实就是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心态。殊不知,人家也是和你一样有人格尊严和职业尊严的,并不因为你付费了就凌驾于人家之上。也正因此,很多出国的“老板”对国外服务生的“不够热情”颇有看法,甚至怀疑他们是故意怠慢中国人。我一个同事的姐姐在法国做老板,他说人家那里根本不吃你居高临下这一套,甚至老板都不敢随便训斥或者解聘员工。他姐姐的店里有个员工因为离婚导致性情变坏,动不动宣称这不舒服那不对劲,要求请假。但身为老板的姐姐毫无办法,因为根据该国法律,被解聘的员工两年内发生生活上的变故都可以起诉老板,可以将变故归结为解聘带来的压力所致。因此,即便身为服务生,人家在官员或者富商教授面前都丝毫没有低人一等的姿态。

我要说的是,即便面对整体素质还不高的民工,即便他们还没有“穿上西装革履,走进了高级会所”,我们也没有资格歧视他们。那些动不动“看不起”人家的人们,其实更多该反躬自省一下:别人并不是为了你的“看得起”而活着,你的“看不起”很可能本身就是一种让别人看不起的狭隘心理。

 

通联: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魏剑美    邮编:410081   
阅读全文() | 回复(14)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鲁阳子杂文发表评论于2007-11-13 10:41:37

说的好!这种以"城里人"、“上等人”自居的人是最可鄙可笑可怜的!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彭广军发表评论于2007-11-13 11:05:30

这也是劣根性!问候剑美。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翡冷翠发表评论于2007-11-13 11:34:14

问候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温献伟发表评论于2007-11-13 14:30:01

鞭辟入里。问候剑美。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林默有言发表评论于2007-11-13 18:29:10

剑美仗义,替民工说话。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一笑发表评论于2007-11-13 20:08:49

呵呵,做大案子的往往是西装革履的“上等人”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海底小鱼发表评论于2007-11-13 23:53:16

别人并不是为了你的“看得起”而活着,你的“看不起”很可能本身就是一种让别人看不起的狭隘心理。

——我决定收藏这句话。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剑桦发表评论于2007-11-14 0:06:44

突然想起了“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先生好文章,欣赏。问好。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平安发表评论于2007-11-15 18:03:00

什么事都是要公道打颠倒,孙某人要是民工他就不会这的说话了。小市民行为!

问好!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闲闲淡淡发表评论于2007-11-16 9:02:25

歧视谁不好,非得拿民工开涮。大部分的城里人也是那个城市的底层,遇到民工,却能勃起,真是滑稽。像武斗一样,别找老弱病残过招。赢了也不光彩。

都像剑美这样,就好了。

李日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科技鱼发表评论于2007-11-17 15:19:03

以下引用闲闲淡淡在2007-11-16 9:02:25发表的评论:歧视谁不好,非得拿民工开涮。大部分的城里人也是那个城市的底层,遇到民工,却能勃起,真是滑稽。像武斗一样,别找老弱病残过招。赢了也不光彩。
买柿子找软的捏。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洛冰心发表评论于2007-11-19 14:26:44

洛冰心留言:
  这篇文章已被中华杂文网社会凝思 栏目选用,并被洛冰心推荐为精华日志,望关注!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苍穹仰望者发表评论于2007-12-7 11:39:41

好!

那些指责民工(这一类的人)的自以为高人一等者是应该反省自己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歧视的资格问题
陈立宇发表评论于2008-3-19 21:37:10

魏先生的文章本人经常在《杂文选刊》上拜读,很欣赏魏先生的文风。本人的亦为杂文爱好者,但常苦于难于写出称心之作,故斗胆敬请魏先生有闲情时也下顾一下本人的博客(本人用真名写博客:广西·防城港·陈立宇),一并给予指教。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