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谁
文/魏剑美
在政治的以及非政治的场合,“人民”都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语,比如“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等等。在这里,“人民”显得无比神圣和庄严。也正因此,它才具有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成为个别人借以昏庸其行、腐化其为的挡箭牌。
据说陈希同、王宝森、朱振江、胡建学、成克杰、慕绥新之流事发前就常把“人民”挂在嘴边。似乎他们从来就不曾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履行着“人民”给予的职权。云南省东川市是个民少官多的贫困市,省里决定将仅有29万人口的该市由地级降为县级,官员的位子受到撼动,顿时“官”情激愤,发生了示威,口号竟是“人民群众不答应”。最近某地一个县长在被检察机关拘捕时,甚至高声叫嚣;“我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你们说办我就办我,全县人民是坚决不会答应的。”在这里“人民”被他们当作法宝祭起来,以期为他们挡风遮雨、拦箭避枪,护全乌纱帽。至于“人民公宴人民请”、“人民轿车人民买”、“人民手机人民养”之类的现象以及这类“人民”之语,我辈“人民”更是司空见惯,不足为怪的了。对此类“人民公仆”而言,以“人民”的名义,就可以做一切而不受非难与惩罚,因为是神圣的、庄严的“人民”让他们胡作非为、挥霍奢侈的。
也正因此,在那些人眼里,“对人民负责”也就意味着不用对任何人负责。刚刚上街“学雷锋”回来的“人民公仆”可以因为办公室的一丁点纸屑就将勤杂工骂得缩头缩脑;台上热情洋溢地讲完“为人民服务”之后立马满脸冰霜地将上访的群众打发出去;号称要建“民心工程”的局长甚至半年难与职工见一次面;更有嫌弃亲生父母、毒打老婆孩子的“人民公仆”。对这些“人民公仆”而言,勤杂工、上访群众、本单位职工,甚至亲生父母、老婆孩子这些真实具体的人都算不得“人民”。
如此看来,“人民”这个原本以为没有什么争议的常识性概念,我们的一些“公仆”一直是没有弄明白或者竟不愿去弄明白的。他们除了不假思索地拿“人民”这块挡箭牌到处遮挡之外,实在没功夫也没必要去考虑“为人民服务”到底是为哪些人服务,“让人民满意”到底是让哪些人满意。
“人民”,难道真是一个空泛的、苍白的、仅供用以搪塞的概念吗?非也。“人民”其实是一个非常真实、非常具体的概念,具体到就是那个来向你反映情况的农民,那些需要重新“上岗”的工人,那群失学儿童,那些工资被一拖再拖的教师,被有关部门一再刁难、盘剥的个体摊贩,还有一无所有的灾民们。总之,“人民”就是你管辖或称“效劳”的属下群众。“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其实就是为他们服务、让人们满意。倒过来说,为他们做了实事,让他们感到满意了,才可以真正叫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如此而已。
附记:这是我多年前写的一点感悟,不过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明白,“人民”到底是谁?当年在人们对毛泽东山呼“毛主席万岁”的时候,毛某人大大咧咧地回复说“人民万岁”。不知道这里的“人民”是什么意思,是否包括毛本人?在我看来很有点张三在李四问候“您好”的时候回应的“您好”,这个“您”和自己是一个对应物。也许毛泽东是谦虚的意思吧,既然你们恭维我“万岁”我还是客气一下回应你们也万岁吧,呵呵,看来这里的“人民”和“毛主席”是对应物,就好像张三对应李四。谁要是硬把人家红太阳也拉进“人民”的队伍显然是自作多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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