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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的时尚元素 
魏剑美 发表于 2006-12-20 11:00:40

“感动”的时尚元素

/魏剑美

 

岁末年头,为了配合中央电视台的“十大感动中国”,全国各省市照例竞相推出“十大感动”的地方版。笔者所在的湖南省算得此中高手,每年推举出的“十大感动湖南”人物,总有一二可以最终成功“感动中国”。这不,2006“十大感动湖南”列出的候选阵容依然十分抢眼,既有文花枝这样的“红色导游”、李春华这样的“优秀大学生”,也有袁隆平这样的“科技巨擘”,还有尚雯婕这样的“时尚新贵”。懂得传媒游戏规则的人一看这个名单就明白此中大有学问:在抓住“眼球经济”的同时,还紧密贴近着“时代脉搏”,其时尚元素的充沛和主流姿态的昭然足以让它八面讨巧、无往不胜。

当然,欠缺游戏精神的人照例要对这个名单提出质疑,譬如袁隆平尽管是功绩卓著的大科学家,给他颁发科技奖项无可争议,但怎么让人家一个埋头科技的人一再出来“感动中国”?(2004年他已经“感动中国”一次了)尚雯婕不就是一个超女冠军嘛,她怎么就“感动了湖南,更感动了中国”?评选举办方解释说因为相貌普通、歌艺平常、面部表情一般的尚雯婕,在成都、杭州赛区中相继被淘汰后仍未气馁,最终在广州赛区胜出并最终成功问鼎总冠军,其“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千千万万人”。如果这个理由成立的话,那么湖南那个辗转10余个省市报考公务员的女硕士更有理由“感动中国”,一再被炒鱿鱼但仍四处“揾工”的打工仔打工妹们更有理由“感动中国”!但是傻瓜都知道,此类活动的举办方是不去做这种横向比较的,“十大感动”这样的活动一开始比较的就是“时尚元素”,其“感动指数”和“中国人的幸福指数”一样从来就是一个看不懂的魔方,只有幕后的操作者才知道怎么玩法。

在“感动湖南”活动中遥遥领先的文花枝是个笑容灿烂的女孩,谁看了都要受其笑容的感染,更何况她“来自一代伟人的故乡”,就连名字都来自于“伟人”诗词,这样的一个“红色导游”在遭遇车祸的时候喊出一句“别管我,先救游客”,并最终“因为耽误了宝贵的救治时间”而落下残疾,当然足够感人。也正因此,她被各级领导接见,全国各地巡回讲演,“全国十佳青年”等荣誉名至实归,还获得最好的假肢安装并且免试读大学等等。

在被文花枝“感动”之余,我总是忍不住想到另外一个救人英雄:湖南芷江农民刘桂华,这个身患小儿麻痹症的48岁农民在200610月的一次车祸中不顾自己肾挫伤出血、腰脊椎骨折,带头营救了11名伤员。同样“因为耽误了宝贵的救治时间”而最后晕倒,并在治疗期间数次尿血的他,在被媒体有限地报道了几次之后就销声匿迹了。如果我们将他和文花枝做一个比较的话,同样是车祸,同样都是自身受伤,同样都首先想到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但与身为导游、对游客负有一定责任的文花枝不同,刘桂华并没有任何职责上的义务,而且从道义上讲,他本人还是一个需要首先被救护的残疾人。也正因此,他比文花枝似乎更有理由“感动湖南”和“感动中国”,更有理由赢得社会的尊重。

但现实的情况是,频频出镜的是文花枝而不是刘桂华,对此,官方、媒体也许都有着各自的充分理由。但在笔者看来,其实质还是刘桂华自身“时尚元素”的欠缺:他既没有可以吻合“红色旅游”时势的身份背景,也没有可以宣讲道德情操的出众口才,更没有传递娱乐精神的青春面孔或者趣味故事。作为一个残疾农民,他的家境还算殷实,因此连“家贫如洗”、“贫病交加”这样的“感人情节”都没办法套上去。这就注定了他不可能成为“时代精神的代表”,也就彻底丧失了“感动中国”的资格。

毫无“时尚品质”和“时尚元素”的刘桂华没有“感动湖南”,更没有“感动中国”,但其拖着残腿转移伤员的情景却实实在在感动了眼见那一幕的每一个人。也许,这,才是“感动”的本意所在。

 

通联: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魏剑美     4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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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彭广军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1:15:59

多日不见,问候剑美兄!

近几天在杂文报上读到过《李湘……》。

很赞同你今日这篇文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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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1:19:41

这几天杂文网的网络出问题,真是不爽啊,呵呵。谢广军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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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林默有言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1:32:11

当感动也分成了三六九等,我们还能“感动”起来吗?

问候魏老师。网好了,又能享受你的佳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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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梁憨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1:34:07

某些媒体推出的所谓感动中国、感动湖南的人物,感动的不是中国!感动得不是老百姓!只是为了挣那点广告费,在讨好那些做广告的企业,在骗老百姓。

   问候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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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柳喜诚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2:13:19

我完全赞同魏老师的观点,我们劳苦大众是感动不起的,感动的是那些幕后的人和幕后的情节!

每读您的大作都能受到新的教益,衷心感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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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温献伟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5:04:23

魏老师您好,我已经返博。样刊和薄酬已经寄出。请注意查收!

心情还少许落寞,容我反思吧。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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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Amy_ling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6:01:36

浮华的年代,连“感动”都带上了商业和时尚的元素,也许这是紧跟时代的另一种“方式”,只不过借用人类自身的情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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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元涛发表评论于2006-12-20 17:26:20

我说怎么好几天上不来呢。

好文。这个,是上好的时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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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刘蕃发表评论于2006-12-20 20:07:01

毫无“时尚品质”和“时尚元素”的刘桂华没有“感动湖南”,更没有“感动中国”,但其拖着残腿转移伤员的情景却实实在在感动了眼见那一幕的每一个人。也许,这,才是“感动”的本意所在。

 

问魏老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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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谢翔发表评论于2006-12-21 10:05:57

玩虚是我们的拿手好戏呀,前面咱不还在多哈“和谐亚洲”么——意淫自己久了,便想着意淫亚洲人民一把。照此发展,一年半之后北京奥运会可以“和谐地球”了。

中央台那帮化孙子,矫揉做作“感动中国”之后,照例是会到梅地亚日两炮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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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龙抬头发表评论于2006-12-21 11:19:37

是什么感动了央视:金钱。经常在“杂文宝”看到先生的文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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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境界发表评论于2006-12-21 11:20:42

只说一句“太好了”好像不足表达我看到这篇文章时的惊讶,这篇文章是现时社会的一剂强心针,太合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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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Amy_ling发表评论于2006-12-21 14:35:43

魏先生您好,《感动的“时尚”元素》已被我们中华杂文网“社会凝思”栏目作为精华文章收藏,以备杂文爱好者日后欣赏。同时也期待您的下一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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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云淡风轻发表评论于2006-12-21 21:38:34

感动的时尚元素还应当再加一条隐形的元素:政治因素!中国的新闻最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服务于政治!‘李春华”事迹说白了就是炒作!他的“牺牲”恰恰发生在湖南省领导换届之时,正需要像他这样的“典型英雄”来垫高那些政客的仕途!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李春华的“牺牲”是为政治捐躯!所以他的“牺牲”才那么有价值,所以他才赢得那么高的身后名!

既然有商业炒作为什么就没有政治炒作?是因为“政治”是太敏感的词吗?为什么政治活动就可以披着光芒的外衣轻而易举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商业活动却必须在被冠以“炒作”后在鄙视贬斥中向目标迈进?

什么感动中国?简直就是强奸民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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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魏剑美发表评论于2006-12-21 22:03:41

云淡风轻说得极是,但我这里的“时尚”事实上也包括了“政治时尚”的,杂文中不得不使用这种暗示性的词汇,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的。呵呵!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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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潘德东发表评论于2006-12-22 13:37:44

感动太滥了,也就感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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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感动”的时尚元素
平安发表评论于2006-12-28 7:30:41

剑美老师,我非常喜欢你的作品,希望你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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