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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脚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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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权 发表于 2006-4-19 14:50:30 | 接到这个题目,颇感压力重重,盖扛不住会被压垮。派先生遂在百忙中买了份人身保险。 打初中上政治课我们就认识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四项可谓我国法制建设这头大象的四根柱脚——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见到的却是独脚象,即“有法可依”这根还撑得住,其它三腿弱不禁风矣!盖有了法令就必须执之行之,然执法者是人,法令到底须经人执行,执法人这一关把持不住,那就可将光明神圣的法律玷污了。君见过雪白轻柔的宣纸乎?落到画家手上很快就龙凤呈祥;走运落在黑帮或丐帮弟兄手上,就只有擦屁股的份喽。 有了法,就算尿急也得依法行事,这才叫有法必依。然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表现差强人意,有法必依似乎只依在口头与书面上。国人把孔老大与孟老二奉了两千多年,受儒影响深矣,受儒毒害亦深,儒教最大的特点是强调个人修养,一张口就仁义礼智信,一抬头就修身齐家,更有明哲保身者,“宁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就忽略了集体合作精神,使得原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变成了“法律面前唯我例外”。他人排队我独抢先,他人停车我独闯红灯,他人非妻不爱我独包二三四五奶……疏不知社会是大家的,你一个例外我一个例外会把“法”捧上天,成为名副其实的空话——刚刚摆上街头的垃圾桶,几天后不翼而飞;刚种植的草皮绿地,几天后被踩得斑斑秃秃如牛皮癣(据白居易先生的“野火烧不尽”,可知鞋子比火更烫);白天刚铺的井盖,当晚即听到来自井底的呼救声;某领导在会上刚讲完公款吃喝的危害性,随即把主席台吐得遍地龙虾……诸如此类皆是有法不依的表现(我们讲的“法”是大容量的,上至宪法下至“便后冲水”之类的小条文及公民日常道德准则,统统引进兮)。这里尤其说明一点:不依法者不一定不懂法,往往是懂法者为了既得利益或贪图方便混水试法——正如当年汪精卫一边高喊“三民”一边暗中给倭寇打工一样。某先生一次出访南斯拉夫,在该国的高级客栈住宿,见其卫生间内关于“禁止乱拉”、“用后冲水”的守则条文统统用的是吾中华文字,不禁大呼:吾国兴矣!连方块字都普及到南斯拉夫也!不想同事们忙把某人拉将一旁:休得多嘴,人家是嫌俺们不自觉哩。 有法可依了,你严格依之,可升级成为光荣的守法良民,听说依得漂亮的还有牌匾供人瞻仰呢。然而当这些守法良民霉运当头遇上染红发耍小刀裤上有几窟窿的家伙咋办?这就需要动用“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来镇一镇。故守法良民怕的就是执法不严与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与违法不究虽是狼狈为奸,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前者如猫头鹰的眼睛时睁时闭时大时小,对屁股亮晶晶及身材性感的田鼠予以闭之小之,是谓眼开一面功德无量;后者则干脆扮瞎鹰,任由众鼠(无论男女老幼鼠、高矮胖瘦鼠或性不性感鼠)在自己脚底下猛挖,直至把地瓜都托运出去,此之谓难得糊涂也。否则难保鼠们不在夜里把你吵个内分泌失调兼大小便失禁。某报透露:21世纪初的一天,中原某镇的一名可怜良家少女,被一色狼给强奸了,当天该少女即到派出所报案,孰知天有不测风云,该派出所两天后才下来“调查”,而此时已物是人非,那女子改口说:没有这件事,前天只是一时冲动瞎报(事后得知,原来在案发第二天,该女子出于顾虑久卧病榻无钱治病的母亲,居然收下那色狼差人送来的两千元“封口费”)。于是派出所的同志们见“好”就收,指责该女子浪费警力即返——此返导致了半年内那色狼又奸污了两名未成年少女!最终由于事体重大惊动了省市级的公安领导才将那早该活刮的色狼绳之以法,当然受牵扯隆重“锒铛”的还有那派出所的同志们,及末尾才露面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原来他是那色狼的舅舅,他妈的!)……呜呼!执法怎样严、违法如何究,由此可见一斑! 无法则无天。 夫人生日这天你到菜市买菜,市场上挂着“公正过称,童叟无欺”的大红标语即表明有法可依;菜贩按规定对谁都卖一样的价,从不缺两短斤,这就叫有法必依;菜贩使个贼眼见你是个生客且非童非叟,就把八两猪先生身上的瘤作为一斤瘦肉卖给倒霉的你——他若从未这样搞,此之谓执法必严也;他若像只无头苍蝇不知好歹地搞下去,从而以第一速度被工商局抄了,那就是违法必究啦。 “不得损坏公物”、“不得侵犯领土安全”、“上班时间请勿打扰”等等,这些都有法可依;而著名流氓本。拉丹偏偏不听话,让打手开飞机撞了双子大厦及五角大楼,严重地扰乱了公共秩序及上班气氛,此有法不依也;事后小布什恼羞成怒,下令不分青红枣白宁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拉丹,把阿富汉炸个地覆天翻,这叫执法必严(严过头了);而后来某超级大人物咬牙切齿曰拉丹你一天不死俺就一天不关电视机!这即是违法必究啦。 夫法治者,依法治世也;人治者,人为治世。前者以法为前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所制定的法律公正公开;而后者不仅要求法律公正公开,更要求执法者个个像包青天一样明镜高悬为民请命,然包先生早已赴地狱做他的阎君去了,试问千年来投胎人间几许?盖多数干部脸黄,额头长不出月牙瘤,天生就不是做包黑子的料。做包黑子既无望,做个依法办事的公务员总可以吧?当然可以,但众所周知,中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虽地大却人口众多,论综合国力能挤身于世界n强,万一论到人均实力,只能排倒数第n矣。报上常见咱们的某某指标翻了若干倍,较去年增长十几个或几十个百分点,而人家资本主义才增几个而已——其实不必跳天自喜,盖人家的人均基数雄厚,他一个百分点相当咱的十几二十个哩,犹如大象一步顶小猪十步! 故当前公务员的生活仍然较苦,非工作压力之苦(翘二郎腿的大有人在),实乃经济状况之苦。以八卜老师为例,每月工资仅七八百个大洋,且上有小下有老(时代不同啦,小孩比老人吃香),衣食住行方面的开销颇为壮观,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进修费更是不胜其烦,因此月末上交夫人的余额微乎其微,久而久之连陪夫人逛街的权力都不必有啦(呜呼,此不幸中的大幸)。八卜先生恨不得把所有商品标价的小数点都向前进两位……于是乎,八卜以下的表演应属“正常”——为学校购进试卷,与书商勾结出示假收据,多报了40元;出差到北京办事,事未办成先赶赴长城做了回好汉,便将400块门票及购物打入差旅费以供报销;一名叫俊杰的学生想消除补考的恐怖,送来燕窝一袋、鱼翅若干,八卜连称其识时务,笑纳之;校门口有个卖烧饼的老头,其儿子落在八卜老师手里(在他所任的班级做学生),故八卜路过随手捡几个吃之,老头未敢向八卜索银两……呜呼,一个穷教书的尚致法理如此不顾,利用一切天时地利捞之诈之,何况屁股坐着一座山嘴里含着两头牛的官蛋? 有读友曰:“你以为天下教师都和那臭八卜一般黑啊?要知道兢兢业业兼呕心沥血且夜半挑灯备课的也不少哎!”没错,但,就像在官场商场中混的朋友们,本着权或钱作后盾,在案发前个个都是君子正人、一等一的良民,而“贪官”、“奸商”的黑帽则是在东窗事发后才扣上的。 国人重感情,颇具爱国心,这点从海外华侨与学子热衷祖国各项建设可得一证;然而也正因重感情,把许多本该依法办的东西变为依人情办,反而误了正事,所谓“情到深处难自拔”,说的就是这个(后来不知哪个盗版商,盗了用在男女爱情上)。有人说在国外正义即权力,而在中国权力即正义,这正是法治与人治所孕育出的不同品种啊。 上世纪66年至76年,人治最为猖獗的时代。治人者莫名其妙地高举红本子,莫名其妙地喊着自己都不懂的口号;治于人者则莫名其妙地被扣上各式帽子,莫名其妙地扮演着牛鬼蛇神的角色……那是20世纪一大阴影,以至每当外国头头发表人权演说时,总少不了拿这块阴影作道具。所幸后有小平先生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得以抬起头面向世界走向现代化——过去不能忘却,但过去只作为一种经验而不应成为一种负担,今天,大多部门、行业都有了法的规范,有法可依这条腿日趋完善,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三条腿莫停留在书面与贿赂品上,必须在行动中积极体现!只有从我做起从小做起,每个人意识上先杜绝熟视无睹与混水摸鱼,每人都出一把力,才有可能把社会之车推向法治之地。 附:小诗《挂钩》——政策和对策挂上钩,验收与吃饭挂了钩,办事和求人挂上钩,提拔与送礼挂了钩,秘书和情妇挂上钩,承包与红包挂了钩,钩啊钩,钩到何日方得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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