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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可丧失伦理道德
鲁速 发表于 2007-9-11 8:14:29

近读报纸,常读到不是婆婆将媳妇肢解,就是兄长雇凶致死弟弟;不是母亲勒死儿子,就是儿子亲手打死母亲。读后,常使人心惊肉跳,不寒而栗。睡至半夜,常扪心自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难道正常的伦理道德真的丧失了吗?

尊老爱幼、和睦相处一直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求人们要有一种博爱思想,不仅要尊重自己的老人,而且要尊重其他不相识的老人;不仅要爱护自己的孩子,而且要爱护别人的孩子。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处在社会上,要有爱人之心。亲情之间,要做到互敬互爱,相互理解,相互容忍。不要因为一点芝麻大的事,就惹出大祸。经常听到因几个鸡蛋闹出人命,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20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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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岂可丧失伦理道德
龙抬头发表评论于2007-9-12 8:54:06
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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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岂可丧失伦理道德
郁恺发表评论于2007-9-11 16:40:39
以下引用林默有言在2007-9-11 11:16:55发表的评论:

号称五千年文明,传承到现在,却令人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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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岂可丧失伦理道德
破天剑发表评论于2007-9-11 15:39:36
令人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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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岂可丧失伦理道德
林默有言发表评论于2007-9-11 11:16:55
号称五千年文明,传承到现在,却令人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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