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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包养护不能“一刀切”
鲁速 发表于 2007-9-3 8:22:23

个人承包养护作为一种养护组织形式,有利也有弊,各级公路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养护形式,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办法,盲目地搞个人承包养护。

从实践看,个人承包养护可以增强承包者的责任心,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养护经费,提高了投资效益。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不利于大道班机械化养护。大道班养护要求机械化程度高,机械得到充分应用。而个人承包者大都骑着自行车或步行上路,使公路养护车、拖拉机等机械闲置了下来;有的承包者往返三四十公里路,将精力消耗在路上,养护时间和精力相对减少。二是不利于职工的安全和劳动保护。一些偏远路段,人烟稀少,有些不法居民经常骚扰养路工,使一些女职工不敢上路养护。另外,机械停驶后,养路工连避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尤其象一马平川的平原、草原地区更是如此。

因此,搞个人承包养护要因地制宜,切忌“一刀切”。根据当地情况,个人承包养护适应于那些车流量较大,路况较好,人口较稠密,公路沿线环境较好的路线;不适应那些离城镇偏远,人口稀少,周围环境较差的路段。

20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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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个人承包养护不能“一刀切”
郁恺发表评论于2007-9-3 19:00:02
以下引用冯梦云在2007-9-3 11:44:50发表的评论:

Re:个人承包养护不能“一刀切”
破天剑发表评论于2007-9-3 10:25:32
有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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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个人承包养护不能“一刀切”
冯梦云发表评论于2007-9-3 11:44:50
Re:个人承包养护不能“一刀切”
破天剑发表评论于2007-9-3 10:25:32
有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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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个人承包养护不能“一刀切”
破天剑发表评论于2007-9-3 10:25:32
有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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