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有这么一本书,名字叫《为女人翻案》,其中有为吕后翻案的一部分,实在是让人不敢苟同。
吕雉,吕文的女儿,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史称吕后。
楚汉战争时,吕后与刘邦之父曾为项羽所擒,直到项羽与刘邦讲和时才被释放。公元前202年,刘邦称帝,立吕雉为皇后。
在未央宫,她害死了韩信,又使人诬告彭越谋反,灭其宗族。
刘邦十分宠爱戚夫人,并打算立戚夫人生的赵王如意为太子。刘邦死后,吕后在诸大臣的帮助下立自己生的刘盈为太子,就是汉惠帝。但吕后仍不放心,于是就将戚夫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熏聋双耳,药哑嗓子后扔入厕内。后又派人毒杀了如意。
如此狠毒之人,能翻案吗?不能。
那作者为什么要给吕后翻案?
通过读文,晓知他的主要理由有二:
其一,政治家就应当如此之狠——“吕后所为,狠则狠矣,但不狠,又怎能成为伟大的政治家呢?”
这样看,政治家就要狠,就要杀人。
其二,吕后的所为,符合政治韬略——“衡量一个政治者的政治策略,手段并不重要,观念是效果如何。”
杀人也成了“并不重要”的政治手段。
这无疑是吃人政治论。
如此为吕后翻案,太可怕了!
在这个“翻案”的过程中,作者忽略了人性的道德底线,让一个没有道德的杀人恶魔去执政,百姓的生活能好吗?
作者认为,“汉初的政治腥风血雨,但汉初的百姓生活其乐融融”。
果真如此吗?
刘邦临终前,吕后问刘邦身后的安排。她问萧何相国后谁可继任,刘邦嘱曹参可继任;曹参后有王陵,陈平,但不能独任;周勃忠诚老实,文化不高,刘家天下如有危机,安刘氏天下的必是周勃,可任太尉。吕后虽实际掌握大权,但她是遵守刘邦临终前所作的重要人士安排遗嘱的,相继重用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等开国功臣,而这些大臣都以无为而治,从民之欲,从不劳民,在经济上,实行轻赋税,对工商实行自由政策。
这样说,吕后只是为保住自己的政权才遵刘邦所嘱的,而不是为了百姓的幸福,百姓只是沾了她这个手段的光,社会也只是秩序性地往前移动了一步,根本就不可能达到“乐也融融”。
有一事可为佐证。
汉高祖死后,匈奴王非常无礼地写信给吕后,说:你丈夫死了,你就嫁给我吧。这封信是很污辱的,但吕后却忍辱回了他这么一封信:我现在老了,牙齿也掉了,头发也白了,不能做你太太了,不配了。
如此大辱,以吕后的残暴,是绝不可能会这般忍气吞声的,可她为什么不开杀戒呢?国家实力不足呗,马也没有,粮草也不充足,打不过人家,不得不委屈自己。
这就足以说明,在吕后执政期间,国家并不昌盛,国家不昌盛,人民的生活怎么可能是“其乐融融”呢?
在书中,作者还说:“历史上政治斗争残不残酷,关老百姓什么事?”
此话就更是谬论了。
可以说,历史上的任何一场政治运动,最大的受害者都是黎民百姓。
吕后先后立了两个少帝:先是少帝刘恭,后是恒山王刘义,这都是为她的专制统治而立的。而立一个无能的根本就不懂事的孩子做皇帝,国家谈何发展,国家没有发展,最终受害的还不是黎民百姓?
政治不稳,百姓安生是不可能的。
吕后生前,没有大肆残杀黎民百姓,那是因为老百姓不够她杀的资格和没有被她杀的机会吧?可她死后,吕姓诸王谋反,被周勃、陈平剿灭,杀其宗室三千余人,消灭了吕氏之祸。
三千吕姓人民成了她的陪葬品,这也得算是吕后政治生涯的一部分,是以毒攻毒的政治斗争,这能说与百姓无关吗?
吕后之毒,是人所共知的,用“政治的需要”来为她翻案,就像以性需求的需要为由来为强奸犯翻案、以经济困难为由来为抢劫犯翻案、以一时冲动来为由来为杀人犯翻案一样荒唐可笑。
吕后之案,翻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