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就 是 我

泛舟北海,静待同道中人

最 新 公 告

阮直:供职广西北海,闲暇进行杂文创作,文章多为杂文选刊,杂文报,杂文月刊转载、刊发。性情中人,古道热肠,风趣幽默。

站 点 日 历
用 户 登 陆
最 新 日 志
最 新 回 复
最 新 留 言
博 客 搜 索
友 情 链 接
 泛舟烟渚上,酌酒对落花。笑看枫林晚,携手在天涯。
 
 
没有卑鄙感者更卑鄙 
阮直 发表于 2007-8-16 14:22:51

没有卑鄙感者更卑鄙

 

阮直   2007-08-10 09:03:08    清远日报

 

老夫我原以为玩点儿鸡鸣狗盗这类造假的雕虫小技,都是一些像我这样手中没权,兜里没钱,头顶没衔的小人物才会干得出来。

记得当年我为了看一场战斗片的电影,曾用饭票冒充电影票,蒙混过关,用过期了的火车票白坐过“人民的列车”。那时我是“国家的主人”,就是按当时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解释,我的过错也不属于“敌我矛盾”,而与当今的造假文凭卖假药,遭灾遇难搞虚报那些骗术比起来,往浮夸一点儿说也就是砢碜的事儿吧。

当今我们骂造假者,说他们是造孽、是做损,但没人骂他们卑鄙、掉价的。因为社会中的这些“卑微者”压根儿就没什么身价,就是干了卑鄙的事儿那也是卑鄙者的专业。但有些人不行,他们头上顶着的是“光闪闪,金灿灿”的桂冠,可是他们干出的丑事与他们的地位和身份相比太猥琐了,让人格中那个更比尾骨都藏得还深的“小”一下子张牙舞爪起来。

57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去年1120日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信函为由拒绝入境。用造假的手法去骗一次出国的机会,最终把人丢在赫尔辛基机场,这事有点让与之无关的老夫都有点儿羞臊了。周扒皮可以去学半夜鸡叫,但县太爷不能用此雕虫小技呀,检察长可以挪用10万公款去旅游,但检察长绝不能报出差费时多加两天,检察长可以名正言顺地出国考察,但决不能伪造他国的邀请函出游,就像皇帝在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中的性行为,那是“播龙种”,但以下江南体察民情的名义去妓院“采春”?那就卑鄙无耻了。

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这事就是踏破了自己的铁鞋,顶多被人微言轻的老百姓扣上一顶“败家子”的帽子,组织上还不会承认。已经是省级检察长的高官了还犯得着用那样卑下的手法作弊吗?本来是用不着的,可是他们恰恰用了。这只能说明此事在实施者的心里就不是卑鄙的事,桃子大家都吃了,你吃了别人送的,他吃了公款买的,我无非是自己从树上偷偷摘的,树是公家的嘛。卑鄙者的心中一定是没有了卑鄙才会把卑鄙的事当作平常的事干了。就像虚报招商引资数额?,骗取上级嘉奖、提拔,夸大受灾面积,多骗些救灾款,这些本是卑鄙无耻的行为,可在组织和人们的价值评判中好像并不卑鄙,倒是那些没把这些卑鄙的事儿干成的人有了几许自卑感。

还有,我们的公安、外事、海关、边检等一系列部门就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的邀请函是假的?而只有人家芬兰人才火眼金睛?我想我们的验证人员其业务水平不一定会比芬兰人低多少,而是我们的验证人员对高官压根儿就不会有那样的卑鄙念头,如果换成一个乡镇的司法助理就是持有一封真的芬兰司法部的邀请函,我们的各级审批部门也会验你个“烙大饼”的待遇。巴不得验出个假的来。因为某些有“验证权”的人其心态也是卑鄙的。对于高官们假去几天出国的待遇从不大惊小怪,就是有人假去了组织一辈子给予待遇的假文凭、假政纪、假誓言、假承诺不也一样没受到过卑鄙的牵连嘛。

关键要看你是在哪里持假证“当空舞”,你假到了当今世界最干净的地方——芬兰境内,能不让人家给卑鄙吗。本来在我们这不算卑鄙的事如今也得按“卑鄙”的事处理了,否则与世界就无法接轨了。活该!心中没点儿卑鄙的阴影罩着,干卑鄙的事儿时就忘了还有卑鄙二字了。

 


阅读全文() | 回复(3)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没有卑鄙感者更卑鄙
孔岩发表评论于2007-8-30 22:45:03
这篇有些辛辣了!学习....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没有卑鄙感者更卑鄙
洛冰心发表评论于2007-8-21 13:41:17

洛冰心留言:
  这篇文章已被中华杂文网社会凝思 栏目选用,并被洛冰心推荐为精华日志,望关注!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没有卑鄙感者更卑鄙
木一次浪发表评论于2007-8-17 7:23:09
骂的痛快,拜读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