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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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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震海 发表于 2006-6-1 18:52:14 |
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文/郭震海 我认识一些专门向杂志社写特稿的人,他们大多工作都很清闲,不知道是真是假据这些朋友讲,他们每月光稿酬就要达到好几万,他们投稿专门寻找稿酬最高的杂志,写稿专门寻找能吸引读者眼球的线索,就比如《十五岁少女滴泪诉说:亲生父亲啊你为什么禽兽不如》,再比如《惊天奇闻:三陪女一笑迷倒董事长》等等,我不知道他们这些“奇闻”都是从那弄来的,我每天吃着“新闻”这碗饭却没有遇到过一件类似的事情。 去年我地发生了一起案件,实际也没有什么,就是几个小流氓组织了一个小团伙,去敲诈一些很有实力的老总,当地媒体消息一公布,网上吵得沸沸扬扬,那几天我的手机频频鸣响,多家杂志社来电说:“快给我们写来吧,稿酬可以达到千字千元”并且有的杂志社还吩咐一定要写出细节,就比如他们背后是怎样组织的,怎样敲诈云云。我当时就想要真的是千字千元,我写七千字就是七千元,比我写评论赚钱多了。我就去派出所查看了审问笔录,详细是很详细,但就在我动笔的那一刻突然感觉不能去写得太详细,假如稿子发出后,有人看后当成“经验”去模仿怎么办?(相信我的担心不多余,这里我不举例子,读者也曾看到过类似的例子)后来我详细采访后写了,没有去刻意追求细节,结果约稿的杂志一家都没有采用,他们的理由是:“读者不欢迎,没有吸引力”最后是《记者观察》杂志采用了,六千多字寄来了600元钱,虽说不是千字千元,但是我拿着心里感觉很舒坦。 现在确实有好多杂志在猎奇,不用看内容看看标题就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不是变相的色情就是有股浓浓的血腥味,我记得早在2001年的5月7日,我就在《法制日报》撰写过评论《公安影视太“实”令人怕》那只是针对影视说的,其实某些报刊杂志同样有这样的问题,就比如在犯罪分子作案的情节用大量的笔墨去写,看似求了个真实,吸引了读者,收到了效益,但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因素要比这本杂志收到的那一点效益多的多,因为作为读者,各自的文化层次,审美观点等大不相同,如一些想入非非的人读了有何感想?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人读了又有何感想?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读了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想法,你说作为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总不能标上“青少年不宜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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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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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3:4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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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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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3: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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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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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善良(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3: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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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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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松间照(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3:18:56 |
| 许多报道的标题,如同妓女们挂的招牌,是用来吸引嫖客眼球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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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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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天吼(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3: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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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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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2:5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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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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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鸟(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2:50:11 |
| 钦佩作者的敬业精神.大家都这样做了,社会就美好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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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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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6-1 22:23:58 |
| 充斥媒体的凶杀.武打.色情,已经并继续腐蚀着国人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灵魂.长此下去,社会要付出血的代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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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公开出版与少儿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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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ANG发表评论于2006-6-1 21:34:29 |
| 做良心事,拿良心钱,这样才舒坦。猎艳、猎奇的东西才有读者,这是社会的毛病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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