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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一诺抵万金 
郭震海 发表于 2006-12-30 17:32:17

六岁一诺抵万金
文/郭震海
去听一堂讲座,讲师说2002年感恩节期间,美国《芝加哥电讯报》报道了一个案子:该地一名男子向当地法院提交一份诉状,要求赎回自己去埃及旅行的权利。该案一出立即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
这名男子叫赛尼·史密斯,案情也非常的简单,起因发生在四十年前,当时赛尼·史密斯刚六岁,正在威灵顿小学读一年级。有一天品行课老师玛丽要求他们各自说出自己一个梦想,当时同学们都踊跃说自己的梦想,赛尼·史密斯一口气说出了两个梦想:一个是他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头小母牛;另一个是想去埃及旅行一次。可是当老师问一个叫杰米的男孩时,杰米竟然一下子说不出自己的梦想。老师玛丽建议他可以向其他同学购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于是杰米就拿出身上仅有的三美分向拥有两个梦想的赛尼·史密斯购买一个。当时赛尼·史密太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头小母牛了,就让出了自己去埃及旅行的梦想给杰米。
四十年过去了,赛尼·史密斯已经事业有成,并且在商界很有成就,四十年来他去过世界的很多地方,但从没有去过埃及,也不是他不想去,他也曾经多次想过。据他说,从他六岁以三美分卖掉去埃及的梦想之后,他就始终没有忘记儿时的那个梦想,然而作为一个忠诚的基督教徒和一个诚信的商人,他不能去,因为他已经卖掉了,要去必须经过杰米的同意赎回自己的梦想。
2002年感恩节期间,他的妻子把埃及作为一个旅行项目。赛尼·史密斯也确实忍不住了:想去。他决定找杰米赎回自己的梦想,因为在他看来只有这样,才能很坦然地踏上那片土地,否则他的心会不安。
当时买梦想的杰米,四十年后也是一个很成功的企业家。他是这样说的:我接到赛尼·史密斯先生的律师送达的赎回请求时,我正打点全家一起去埃及。这好象是我回绝赛尼·史密斯的理由,也不全是,真正的理由不是这个,而是这个梦想的价值。大家都清楚,小的时候我是个穷孩子,当时穷得不敢有自己的梦想。自从我在老师的鼓励下买下那个梦想之后,我变了,上帝作证我彻底的变了,突然就变得很富有,我不再淘气,不再浪费自己的时间,我的学习有了很大进步,我之所以能考上华盛顿大学完全是因为那个梦想,因为我想去埃及;我能认识我美丽的妻子也是因为这个梦想,妻子是一个对埃及古文明很着迷的人;我儿子在斯坦福大学读书也是因为这个梦想,因为很小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去埃及,到时候希望我们全家人一起去。现在我在芝加哥有六家超市,总价值是2500万美元左右,我一直在想,如果当时我没有去埃及的梦想,我一定不会拥有这么多财富的。假如这个梦想属于你们,而且这个梦想已经融入你们的生命之中,和你们的生活和命运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你们认为它是不是无价之宝呢?
当时我听了这个故事后,感到美国人真是可笑极了,六岁时的一个买了三美分梦想,事隔四十年,在我们看来也许它只不过是小时候的游戏,根本不值得一提。想去就去呗,为什么要把儿时的一场游戏当回事呢?谁在儿时没有做过这样或那样的交换?谁在一生中没有许过这样或那样的诺?然而讲师最后说,据《芝加哥电讯报》报道,赛尼·史密斯最终没有去埃及,而是上诉到联邦法院,他声称:就是花光自己的所有家产,那怕把官司打到自己的孙子那一代,也要赎回自己儿时的哪个梦想,因为那不仅仅是儿时的一个小小的交易,它关系到一个人的诚信,自己就是丢掉一切,也不能失去诚信,那才是无价的。


Re:六岁一诺抵万金
Amy_ling发表评论于2007-1-5 11:30:35

小哉留言:
  这篇文章已经被中华杂文网“心灵地图”栏目选用,并被小哉推荐为精华日志,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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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六岁一诺抵万金
Amy_ling发表评论于2006-12-31 9:11:31

小哉留言:欣赏了,小哉收益颇多啊!在此问候并祝新年快乐,期待您更多的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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