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郁恺 日期 2007-12-16 16:06:37

“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文/郁恺

 

一尸两命事件让每个有良心的人都感到痛心难过。表面看来作为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是引发这起事件的导火索,而天下又有哪个丈夫不希望保住老婆孩子?从事后肖志军那痛苦的表情就可以看出他确实关心妻子的安危,并非存心害人。那他又为何执意拒绝签字?

 

我认为第一个原因就是肖志军缺少最基本的医学常识。如肖志军自己所说,他的妻子只有7个月身孕,而正常都是十月怀胎,所以妻子此次生病只是单纯的感冒,根本不需要转到妇科,更不必做什么手术。他竟连妻子可能早产都不知道,进而怀疑医生的判断,造成他一开始就对医生失去信任。

 

诚然肖志军只是一个普通工人,没多少文化,在学校学到的医学知识更是少之又少。况且在学校能学到的医学知识本就极为有限,尤其生殖方面的知识一般涉及到,老师也会讲得比较概括,一带而过。所以这些不足就需要由医疗机构来弥补,组织一些讲座,进行宣传,至少应该普及一些简单的医学常识。显然,现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有欠缺,否则也不至于发生这种事。

 

第二,医生护士们不注意尊重病人及家属,对其隐私进行保护。医生在为李丽云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有一个做法显然让肖志军很反感,而且这一现象很多患者都很反感。医生将李丽云的衣服全部脱逃后,仍然有许多人来回进出,甚至不注意随手关门,引来很多人在门外围观。试想一个20刚出头的女子,赤身裸体地躲在床上,旁边有很多人围观,而且有很多是男人,做丈夫的会是什么感觉?虽然是在医院,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医生护士们也应该有对病人及家属最起码的尊重。可惜院方没有做到,这就再次引起肖志军对院方的不满,更无法信任他们。

 

第三,现在确实有一些披着白大褂的豺狼。对病人一点不负责任,每是只是应付了事,这种情况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更有甚者随心所欲,信口雌黄。七八前年就曾有医生诊断我已是个废人,害得父母带着我提心吊胆地奔走于各大医院。可惜,天不随“医”愿,我现在仍然活得好好的。这种事经历过一次就叫人永生难忘,如何肯再去轻易相信医生们的高论?又有谁能确定肖志军以前没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第四,造成这些的根本原因就是医生并非发自内心的关心病人。对他们来说工作只是一种挣钱的手段,甚至可以说和那些坐办公室的白领,车间计件的工人毫无差别。但他们却忘记了医生这一职业的特殊性!没有什么能与生命相提并论,因此医生的责任就远比普通人重大。他们不能只为完成工作而工作,而应该真正关心每个交到他们手上的生命。

 

这起事件中院方看似已经尽责,不仅医生护士轮番上阵进行劝说,还找来精神科医生检查肖志军是否正常,甚至打110核实肖志军与妻子是否为合法夫妻。似乎该做的都做了,但是真的只能做这些吗?院方既已报警,为何不能通过警方联系肖志军或他妻子的其他亲人,让其他有权力的人来医院签字,抑或让他们打电话劝肖志军签字。事发后,肖志军的岳母尚且能得到消息,第二天便赶到,又怎会联系不上?难道院方真的只要做到不用对此事负责任就可以了吗?

 

一尸两命事件并非单纯因为肖志军的愚昧无知而造成的,更是因为院方在平时就存在的一些弊病叠加所致!这起事件不应仅仅让大家感动悲痛,更应该为院方敲响警钟,认真反思一下有何过错,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刘炳银 日期 2007-12-17 11:11:14

警钟已经不起作用了!

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彭广军 日期 2007-12-17 10:53:04

一尸两命事件并非单纯因为肖志军的愚昧无知而造成的,更是因为院方在平时就存在的一些弊病叠加所致!

我赞成!

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季节湖 日期 2007-12-16 22:56:54

只能说有道理,但还不够全面的!

季节湖问候了

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林默有言 日期 2007-12-16 21:31:30
支持
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南庄子 日期 2007-12-16 18:37:04
支持!
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杨建新 日期 2007-12-16 18:32:10

冷漠的社会,冷漠的心.

问候.

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海底小鱼 日期 2007-12-16 17:33:22
以下引用郁恺在2007-12-16 16:10:51发表的评论:

没想到能翻出什么样的新意,写篇评论凑数。


有参与心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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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同题擂台]“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柳喜诚 日期 2007-12-16 17:12:22
说白了还是人命不如脸面和金钱啊!问候了!
Re:“一尸两命”为院方再敲警钟 作者 郁恺 日期 2007-12-16 16:10:51

没想到能翻出什么样的新意,写篇评论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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