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雇”学生,学校何等自欺欺人
文/郁恺
今日安报10月30日报道 进入高中三年级,“优等”生突然转学。原学校按照约定,将该“优等”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学生回原学校学习,否则要补交给学校各项费用及违约金共25016元。
该校05年招收了一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免除一切费用,并给学生生活补助,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了一份协议,“学生除家长工作调离本地外,不得转学、退学,完成高中学业后在本学校报名参加高考”,否则需赔偿2万元。该学生转学后,学校据此将其告上法庭。后经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学生不在校读书,但将以该校学生的身份进行报考,学校同意其不必支付赔偿金。
整个事件看下来,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就是学校不仅给学生免除一切费用,而且给学生发生活补助,变向给学生发工资的动机就是为了让这些成绩优异的学生以该校考生的身份参加报考,最终为校增光。
这种事情在我们市里也曾有过,并且现在还有。三年前市里开办了第一所私立高中。私立,顾名思义,就是以赢利为目的,完全商业化的学校,和公司企业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可是该学校创办伊始就不惜拿出重金和其它学校抢夺因为报考不妥而需要复读的高分生。最后不仅为这名学生免除一切费用,给他发生活补助还为其失业的父亲找了份在学校门卫看门的工作。只是如此行事不得不让人怀疑,真的是单纯的生活补助,为了帮助贫困学生才给了这么多优惠吗?明眼人都明白,其实是在变向给学生发工资,用这些利益条件诱惑他来学校就读,好在第二年的高考中为学校取得良好成绩,吸引更多的学生来校读书。校方的如意算盘打得真不错,该学生第二年取得了700来分的好成绩,在市里也排得上名次。一下子将另外两个成绩平平的学校比下去,该生为学校赢来的收入和学校给他的那点优惠实在是无法比较,看来校方还真是英明。
再说个普遍点的现象,复读生到学校学习所缴的费用是不同的,那么标准是什么?关心教育的人都知道,是分数!所以就出现了分数可以当钱花的有趣现象。无形中也可以说是学校在给成绩好的学生优惠,花钱“雇”他们到学校来读书。
只是有一点,我实在觉得好笑,这些学生的好成绩真的就与学校的“栽培”密不可分吗?我看未必,如果学校有如此大的能力,就不需花重金“雇用”成绩好的学生。对于学生的好成绩,老师固然很重要,可是学生自己养成的良好学习习惯,和聪明的头脑更为重要。没有哪个成绩特别棒的学生是完全靠老师教出来的,更多的是自己学出来的,所以对于学校来说好苗子才如此重要。既然如此,“雇用”的学生高考成绩优异时,学校怎能做为自己的功劳大肆宣扬?贴条幅,开表彰会,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多么可笑,完全一副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状。
出现这种怪现象也不能全怪学校,这和社会或者说学生家长判断学校好坏的标准关系重大。对于家长来说,大多只是凭着学校每年有多少学生进了清华北大,有多少学生考进重点,来判断这个学校的教学水平是否过关。这实在太过片面,成绩对于学生来说确实很重要,可是学校是否能教会学生怎样做人更为重要。成绩毕竟只是一时的,而做人则是一辈子的事情。可惜许多家长认识不到这一点,或者是即使认识到了也无法这样做。孩子毕竟要生存,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中有一席之地,学历就十分重要。因为现在的社会,现在的企业就认这个,自己不认也不行!所以,说到底还是整个社会价值取向的问题,什么时候社会不再以学历看人才,这个问题恐怕才能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