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一词来自西方,就象马克思主义来自西方一样。希腊文demokratia是人民(demos′)与权力(kratos)两个词的合成。美国学者科恩(Cohen)对民主的定义是:“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社会成员的决策。”民主简言之就是人人当家做主。
我在网上或纸媒看到有些文章作者主张在中国应缓行民主,最主要的理由是中国人民素质低,难以实行民主,倘若勉强为之,必招内乱。
咱在这里暂不论中国人民素质是否低,即令就算是低,真的就不能实行民主吗?让我们用事实来回答。
早在1937年,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全国各党、各派齐心协力共同抗日,首在陕甘宁边区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并制定《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保证选举能依法正常进行。考虑到大多数选民文化程度不高,而且很多人不识字,边区还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了多种投票方法:识字多的选民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选民用画圈法、划杠法,完全不识字的选民用投豆法。选民热情很高,边区的投票率总能维持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成功地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在组成的抗日政府中,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当时中共领导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人口共达九千万,均建立了民主普选政府。 (《炎黄春秋》2001年第6期《抗战时期毛泽东的民主主张与实践》姜平/文)
国民党当局对此很不服气,由此引发一场论战。国统区的《和平日报》攻击共产党的“普选”是做秀——“谁不知道,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八十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他们既不能记自己的名,更不会记共产党所指派那一群大小官吏的名了。这种政府只能叫做‘魔术政府’,不能叫做‘民主政府’”;这激怒了《新华日报》。1942年2月2日的《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批驳了上述论调:《人民文化水平低,就不能实行民选吗?》“反对实行民主的人,更以此为借口,企图拖延民主的实行,并从而诬蔑解放区的民主选举。现在中国人民文盲太多,进行选举时非常麻烦,这也是事实。……但是,无论如何,选举能否进行和能否进行得好,主要关键在于人民有没有发表意见和反对他人意见的权利,在于人民能不能无拘无束地拥护某个人和反对某个人,至于选举的技术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的。解放区实行民主选举的经验便是证明。”(《学习月刊》2006年第5期上《当民主遭遇国情》马若龙/文)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成功的实践了民主普选地方政权,从而证明了那时的人们虽然文化水平低但仍具有民主普选的素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已近六十年,难道其文化水平为人素质反而不如七十年前的抗战时期了吗?
当然我不是说,现在,我们实行民主制度可一蹴而就;因为中国自秦以降一直实行帝王极权专制制度,恰恰缺乏自由民主的传统;另外,自由民主制度也是与时具进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所以,也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探索;但这不能证明中国人民的素质低,从而也不能成为民主制度应该缓行的理由。
民主制度并非是神密的高不可攀的东西,说穿了无非是实现民众当家做主的一种手段;就象使用工具一样,有一个在实践中认识、掌握、熟悉的过程;就象学习游泳一样,你必须要跳进水里去实践,否则,不管你有怎样好的身体素质,永远不会游泳!如果因为婴儿不会走路,就不让学走路,那他(她)永远不会走路,人类必然灭亡!
人们的素质高低并非是决定制度建设的关键,相反建设民主制度倒是提高民众素质的最好捷径。也就是说,人的素质不仅靠文化知识的熏陶,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更靠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制约及导向;1959年7月2日至8月1日,中共中央在江西庐山召开“庐山会议”。敢为民众鼓与呼的彭德怀,仅仅因为在给毛泽东的一封私人信件中说了几句实话、真话,就被毛打成反党集团首领;当时的参加会议者大部份都与彭德怀持相同观点,但毛泽东发了雷霆之怒以后,正如李锐老前辈所说,没有人敢出来说句公道话!他们都是中央委员,有的是政治局委员,甚至是常委委员,可以说全都是名副其实的国家栋梁,具有全国顶尖级的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但是他们没有创造出全国顶尖级的敢于发扬民主作风、敢于追求真理、敢于伸张正义的惊人之举!假如当时我们党内确实具有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也就是说,说实话、说真话,不会丢官、不会坐牢、不会丧失生命,可以肯定当年的庐山会议绝不会是那样的结局!事实证明,民主制度比素质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份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选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293页)
我们从建国就开始反腐败,一直反到现在;一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方面,腐败仍在前腐后继且有泛滥之势;贪官污吏的腐败为什么这样难以根治?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在于现行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李真在狱中说:“过去因为没人对我监督,说穿了就是没人敢对我监督”;“不要说我,就连我的38号车走到哪都受到尊敬,谁敢惹!”(《杂文报》2003年10月21日)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在忏悔录中写道:“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制对于我形同虚设。”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杂文报》2006年3月7日《反思贪官四怨》)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法纪监督各级——太晚!”
英国自由党的历史学家,腐败定理创始人约翰.E.E.D.阿克顿(1834年——1902年)的警世诤言应令我们猛醒:“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根治绝对权力的有效措施就是民主普选制度;如果人民大众确实有了选举权、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质询权、弹劾权、罢免权,也就有了掌握官员命运的权力,所有官员才真正置于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会真正“怕”老百姓;这个时候,即使一个坏的统治者当权也不能用权力作恶了,这就是民主制度存在于世并受欢迎的根本原由。
专制政体的受益者是少数官僚,即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占有按官阶分配;民主政体的受益者是整个社会的所有群体,具有公正公平公开性;所以,民主乃人心所向,世界潮流所趋!
国家的执政者,是有素质的政治精英,他们有责任引导民众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并在其过程中提高民众素质;因为,国家是由每一个具体的个人组成的,没有民众就没有国家;因此国家的意志应该是民众的意志;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如此。
陆英民
2006年7月21日22:58时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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