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发表于2000年10月12日7版的《检察日报》上,之所以再次拿出来亮相,是因为文章中所批评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所以无论对广大消费者还是享有垄断权力的行业都有警醒作用。
这不是天方夜谈。
用户打一个传呼,湘南澧陵电信局给计2.5个小时,计费164元;更为惊人离奇的是,用户拨打长话,农话超过30分钟时,如31分钟,按30+31分钟计费;若打91分钟,则按30+60+90+91分钟计费。
经湖南株洲市技监局执法人员六次对澧陵市电信局调查,取证之后还发现:(1)拨打本地“错号”“空号”被计费;(2)拨打160信息台被叫未摘机被计费;(3)同一计费时段内,重叠计时计费;(4)超短时计时计费等。(《秦皇岛日报》2000.8.13转摘《南方周末》)
国家计委会同信息产业部开展了全国电信资费检查。截止2000年7月底,查出违法所得21.7亿元。(《人民法院报》2000.8.5)
时至今日,仍有类似现象发生。2005年11月25日《报刊文摘》转摘《中国妇女报》(2005.11.19)披露,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5年11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由于“计时不准确”等因素,河南省几大电信运营商一年多收电话用户近两亿元。这令消费者不得不问,其它省有没有类似现象,全国电信运营商一年合计多收电话用户多少亿元,这些违法所得是怎么处理的,这种技术“错误”还要继续多久?
利用先进的程控交换机是为了更准确、更合理的计时计费,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于用户;没有想到这些斥巨资购买的国外先进设备,到了我们的一些电信运营商手中却反而“计时不准确”了;一些电信运营商利用先进设备“掺渣使假”,偷掏用户口袋里的钱财,这与那些用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没有两样!
“自古谁无死,无信则不立”。
这是人们在几千年的社会实践中的共识。无论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政府都应该讲究信用。信用是立世之基,是发展之本。作为人民的电信部门,一心钻进钱眼儿,不守社会游戏规则, 不讲信用,利用投机取巧的手段坑骗用户钱财,且不认错反而自以为得计,自以为是无人知晓的创收绝招,与毫无道德廉耻的不法奸商无异!
更为可怕的是,某些地方政府竟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护一些电信部门坑骗用户钱财的不法行为。株洲市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下发文件,要求株洲地区各级法院对“标的小,容易解决的”电信企业的案件的受理要慎重,“对当事人提出的违法和不合理要求要依法驳回”,并对个别律师为用户打电信官司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这种“优化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手段可谓也是一种惊人的奇闻。
陆英民
2000年9月11日一稿
2006年6月6日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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