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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权力绝对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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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啸天 发表于 2006-5-4 23:38:29 | 我在读完《报刊文摘》(2005、4、15)中的《虎皮下的“组织部长”》一文后,内心不禁倒抽一口冷气。我感到恐怖、可怕。贵州省会贵阳市“地下组织部长”陈林在当地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一手遮天;可谓伤天害理、坏事作尽,真正令人不知今夕何夕。 1996年贵阳市百成大酒店公开招标装修,因陈林在省会手眼通天,遂将装修工程轻易到手。但陈自己并没有装修公司,于是找到贵阳市最有实力的装修公司。这家公司老板黄筑开为了能与陈合伙做这个工程,按陈的要求把公司的营业执照以五万元的转让费转让给了陈林。在黄筑开的技术指导下,工程进展十分顺利。黄算了算,工程完工后陈至少要付给自己各种费用约70万元。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陈非但一分钱也没给他,还对黄暗下毒手。一天晚上,他叫手下的打手绑架了黄,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并逼黄写了一张“吃了回扣,愿意退还”的保证书。为了独霸百成酒店装修工程的600万元利润,陈还以黄是陈林公司的“职员”为由,起诉黄侵占了公司财产53万元,使黄筑开极其冤枉地坐了六年牢。 有人可能会问,挂着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贵阳市地方人民法院,是陈林家开的吗?陈林横行霸道、残害良善;人民法院也不辩黑白,助纣为虐吗?还有比这更令人惊奇的呢! 陈林,并无一官半职,仅是一个社会小混混;但贵阳市当地的大小官员都不惜屈尊下驾,拎着厚礼去拜望他;因为他是“地下组织部长”,左右着当地官员的升迁。 陈林,利用他在贵阳市经营的“金太阳”大酒店,发展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妇女卖淫,设赌贩毒,到处寻事滋事,无恶不作……但没有人敢碰“金太阳”,没有人敢管陈林,就连公安局的局长和市里领导也不敢吭声。 陈林, 一个爱玩女人又爱赌博的社会小混混,从1993年到2002年,短短十年间,一跃暴发成为贵阳市拥有十多家企业的大老总,他仅别墅上海就有三套,广州一套,贵阳一套,另外还有两套豪华住宅;他情妇有好几个,在澳门一赌就是几千万。 有人可能奇怪,一个并无一官半职的社会小混混,何以能在贵阳市如此呼风唤雨,兴风作浪,欺霸一方?又何以身不动、膀不摇,不出力、不流汗,短短十年间就成为雄霸贵阳的亿万富豪?!谜底就在贵州省原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刘方仁身上。“刘方仁的权力不仅是陈林发迹的主要推力,也是其种种罪行得以明火执仗进行的安全保障”。 刘方仁,一个“封疆大吏”何以与一个社会小混混打得火热?原来,刘方仁的“二奶”,贵州饭店的理发妹郑某某和陈林是野鸳鸯,陈把自己的情妇拱手让给刘方仁,还以拜年等方式送给刘方仁人民币12万元和美金1万元,为能彻底“仰仗”省委书记,又送其“二奶”100多万元。 陈林能在贵阳市为非作歹,横行霸道,祸害一方;谁都明白,贵阳市当地公安局局长和市里领导并不是怕陈林,而是怕刘方仁。为何怕刘方仁?因为刘是贵州省的“一把手”,因为他有权倾一方的“绝对权力”。 何谓绝对权力?即不受监督、制衡、弹劾、罢免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就是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说白了,就是“一手遮天”的权力?。在他那“一亩三分地”,他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即有管理一切的权力,但无论是谁却没有管他的权力。甭说管他,批评一下都不行。你见过哪个媒体敢公开批评省部级高官?官一做大,就成了真理的化身;权力亦随之升级为绝对权力。 “绝对权力,绝对腐败”,对于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来说,也绝对可怕。 陈林与刘方仁非亲非故,即无血缘关系又无政治上的利害关系,故借用刘方仁的权力极其有限,不过是其冰山的一角;即已能在贵阳市呼风唤雨,兴风作浪,为害一方;倘是刘方仁的亲属或是刘本人把这种绝对权力发挥到极至呢? 2005年6月16日一稿、24日二稿 E-mail:lulongxiaotian@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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