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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与制度
陆啸天 发表于 2006-5-2 0:03:51
上个世纪五、六、七十年代,“人性”是一个很招主流话语忌讳的字眼,尤其是在十年浩劫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时,“四人帮”一伙政治骗子不允许人们谈论人性。到现在我才明白,他们为啥害怕人们谈论人性。因为人们通过人性这个“透视镜”,可以看见他们麒麟皮下露出的马脚,红旗里面包裹的黑心。
人们在具有千差万别的个性的同时有没有相同的共性?何谓人性?
凡是人,不管他是高高在上的帝王将相、高官显贵,还是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凡夫俗子,都在具有千差万别的个性的同时又具有相同的人所固有的共性。这共性说白了就是人性。
人性—是人类在先天基因的基础上,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共有的本性。比如自私自利,凡是人,无论是伟人名人,还是芸芸众生,都有私心私利;只不过其所具有的程度,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比如趋利避害,凡是人,只要他(她)大脑发育正常,没有不想为自己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远避祸害的。比如爱恋生命,凡是人,只要他还有能够生存下去的最低的物质条件,他(她)就不愿舍弃生命,没有人不期望自己长寿安康的。比如善恶之心,凡是人,其内心既有善念亦有恶意,没有绝对至善之人也没有绝对万恶之人。比如食欲,资产阶级爱吃山珍海味,无产阶级也并不是天生爱啃树皮吃糠咽菜。
人性具有相当稳固的持久性,可以适应不同的变化的社会制度,但制度极难改变人类所具有的基本人性。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有五千年,其间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皇权专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在这漫长的历史其间,无论是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还是人们的物资和精神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量和质的变化;但是,人类所固有的本性并没有随之变化。奴隶时代人们自私自利,资本主义时代人们仍然还是自私自利,只不过人们其所追求的物质利益的质与量不同而已。
据《嘹望》(2004年1期)披露,仅从1992年到2002年十年间,全国己处份党员1515450人,尤其是省部级高官的贪污腐败呈愈演愈烈之势,仅2004年截止到8月底就有36名省部级高官被两规(《报刊文摘》2004年12月6日)。
事实证明,不仅是那些事发落马的党政官员固有私心私利,就是那些仍在台上号召老百姓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党政官员们也固有私心私利;因为他们首先都是人,必然都具有人的本性;这种人的本性并不会随着社会制度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随着世界观的改造而消失。所以,绝对的权力必然使人绝对的腐败!
陆震先生在其《原则与机制:人类反腐斗争的历史趋势》(《社会科学论坛》2000年10期)一文中,对人性中善与恶的共存有一精辟论述。他说:“人性中的这两个部份都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更不可能加以消除和产灭。洞察这一事实要比认识人性中包含有正反两个方面更难。人们通常所持的见解是,以为人通过努力修炼,可以使自己身上光明、美好的东西越来越多,阴暗、丑恶的东西越来越少。实际上,这是将现实性与可能性当成了一回事。、人们通过改造主观世界,充其量能使自己身上光明、美好的一面更多的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对自己身上阴暗、丑恶的一面则更多的予以自我约束与抑制,使他们较少的表现出来。但现实生活中这种一个人好的方面越来越多,不好的方面越来越少的事实,并不表明这个人身上以可能形式存在着的人性的两个部份发生了增减消长的变化,它们照样不多不少的以人所必然具有的人性结构在可能形态上存在着。”
人性是由人的自然本性,自主本性(哲学术语称为“主体性”),自私本性(哲学术语称为“反主体性”)所构成。因为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天然具有衣食住行的需求;求偶及延续后代的需求;安全、合群的需求;休息、活动的需求;其次,人有力求认识自然界和人类自己的主动性,他能把自己的智慧、力量、情感汇集成创造性;他要求自由、自主、自尊、自强;人的自主本性使人类具有了克服退化,不断进化的动力;再次,人在为满足自然本性的同时,如影随形的伴生出自私本性即懒惰、贪婪、嫉妒。人的自然本性属于中性——不善亦不恶;人的自主本性接近善;人的自私本性可发展为恶性、奴性、破坏性、侵略性。
人性结构规律:任何一个人都同时具有自然本性、自主本性(主体性)、自私本性(反主体性),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人就不成其为人。自然本性、自主本性、自私本性三者既有区别,同时又是互相渗透,难以分割的。世上没有绝对善或绝对恶之人。(摘要自《悲剧人性与悲剧人生》第42页至第67页王江松著)只不过具体到每一个人善恶所占的比例不同而已。恩格斯针对人的本性曾说:“人一半是天使, 一半是野兽。”雨果说,当人成为野兽时,他比野兽更可怕(转引自王江松《悲剧人性与悲剧人生》)。”
人什么时候是天使,什么时候是野兽,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当时的社会制度。人类的发展史证明,社会制度虽然不能改变人性,但其可以影响, 抑制或左右人性中善恶的释放。我在《报刊文摘》(2005、11、4、4版)上看到这样一个小故事。说的是在美国,寒冬腊月,大雪初停,人们开门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家门前的人行道打扫干净。此举绝不是美国人在学习雷锋,而是怕有人在其家门前的几米长的人行道上滑倒受伤,被告到法庭而负法律责任。反过来再看看我们这个以“礼仪之邦”自诩的国度,在号召人们“学习雷锋”几十年后的今天,不仅没有几家自扫门前雪,甚或众目睽睽之下盗贼横行。
如果一个社会,在制度方面确实能保障大多数平民百姓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辛勤劳动而享有应得的财富,安全及幸福;这时候的人们便大部份是天使。因为社会制度不仅在舆论宣传方面倡导人们向善,还使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向善的果实。这样的制度就不仅会激励人们释放自身的善,还能激励人们学习他人的善,抑制自己内心深处潜藏的恶,使社会充满良善、诚信、温暖、和谐。
如果一个社会制度在理论宣传上说的是一套,而在社会实践中实行的却是另一套拿不上台面的东西,则必然败坏社会风气,即使人们成为“野兽”。比如,一个社会,在舆论宣传方面虽然也倡导人们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但在社会实践中,并没有让这些人得到应有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报偿;反而因说真话,因干实事而丧失了自己应得到的利益;有的甚至因此遭受打击报复,被整得家破人亡,身陷牢 狱之灾。而那些惯会随风使舵,奴颜媚膝、曲意逢迎,给上司溜须拍马之徒反而个个沐猴而冠,步步高升,甚至通过买官、卖官的金钱与权力的互利互用而身居要津,飞黄腾达!这样的社会制度便会抑制人性中善的释放,怂恿、激发人性中恶的迸释;并且这种恶会象毒菌一样在社会中释放弥漫开来,毒害更多的人。写到这儿,使我想起那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当时那种人人自危的极权专制的政治高压下,人们自己保护自己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向毛主席献忠心,以免陷入被千人所指,万人所诛的“批斗”之灾。怎样献忠心呢?那就是相互揭发他人的所谓的“反动言行”,并且越是揭发自己的亲人越显革命,越显忠心不二。在那时,因相互揭发而夫妻离异、父子反目、朋友成仇的比比皆是。一时间,人们将人性中卑鄙、龌龊、阴险、狡诈、无耻的恶性放泄出来,不仅毫不知耻,反以为荣。为什么会这样?当时的政治高压使然。
一个好的社会制度,应该是能够激发人性中的善,抑制人性中的恶;只有这样的社会制度,才能够真正保障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应得利益,从而使人人向善,使社会和谐地持续的向前发展。
2005年3月15日
Emial_lulongxiaotian@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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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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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6 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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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样有许多闪光灿烂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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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人性与制度
小布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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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6 20:06:39
人其实就是善与恶统一体 勿须非要挣出人 ——性恶还是性善
自私自利就是人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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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人性与制度
qwert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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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4 0:26:32
不自由,勿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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