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字杂文博客 

一个县委的三条重要决定
一个县很穷。新一届县委班子领导经研究出台了三项重要决定:
  一是把县委县政府的防古大门重新修建,原来大门横匾里的“为人民服务”换成“八仙过海图”;
  二是县里一个最好的企业(年利税近3000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50%)进行股份制改造,搞了一个“靓女快嫁”,买给了外地一个老板,当年上交利税20万元;
  三是用清房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所得的购房款,搞了一项爱民工程,建造了一个座桥,起名“廉公桥”。
心静如水 发表于 2007-8-3 23: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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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一个县委的三条重要决定
以下引用浅山淡云在2007-8-4 18:41:19发表的评论:

连“为人民服务”都不要了,“大手笔”!!!

  俺说的可是真事,确有些事。不过不能对号入座,那俺可就不承认了。
心静如水发表评论于2007-8-4 23: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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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一个县委的三条重要决定

真想学阿Q骂一句:mamad!

云南袁江发表评论于2007-8-4 18: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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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一个县委的三条重要决定
连“为人民服务”都不要了,“大手笔”!!!
浅山淡云发表评论于2007-8-4 18: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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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一个县委的三条重要决定
是真的。三个牌坊还获得了升官。县,市一样,可写连续剧。
冯梦云发表评论于2007-8-4 0: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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