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分明是杀人
文∕安杰
来自央视的消息称:“哈尔滨六警察与四学生酒吧门前殴斗,导致22岁的体院毕业生林松岭当场死亡。”听到这样的消息令人震惊,令人感到更加震惊的是,警方发言人居然称涉嫌杀人的警察为“咱们民警!”称死者为“那小子!”很多网民根据警方提供的殴斗视频,留言说死者林松岭是“衙内”!说警察是拳打镇关西之鲁智深。酒吧门前,六警察酒后驾车,因车速过快,与学生发生摩擦,继而发生殴斗。就网上视频提供的细节而言,我个人绝不敢苟同对死者冠以衙内,歹徒云,也绝不敢苟同警察是《水浒》中除暴安良之鲁智深。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在二十分钟的现场视频里,我没有看见林松岭调戏良家妇女,更没有看见林松岭一伙欺压良善,为非作歹。林松岭冲过去打警察的细节我看到了,但我却不清楚此前在酒吧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林松岭冲出酒吧之后,为何情绪激动到要对警察动武?
常听人言“恃强凌弱”,难道林松岭是在未曾吃亏的情况下“恃弱凌强”?难道林松岭比梁山“黑旋风”还猛?人死了,各种谣言粉墨登场。我对谣言向来没兴趣,我只想知道林松岭到底是怎么死的?既然犯罪嫌疑人尚可以用“咱们民警”来称呼,林松岭理所应当称之为“咱们的公民”了,但不知警方发炎人为何称林松岭为“那小子”?上午单位同事在论及哈市群殴致死案时,同事小王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其实小王不知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早被聪明人斥责为老黄历了。就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不合符法治精神,不符合公平原则,那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总算理所应当吧。本来就是赤裸裸的杀伤人命,警方发炎人却左一个“咱们民警”,右一个“咱们民警”,对死者则蔑称“那小子”。我想这个斗殴杀死人命的事儿,咱总不能美化成见义勇为吧?
无独有偶,就在哈市警察打死人的第二天,河南内黄县派出所民警们,把同样是22岁的河北青年杜学雷打死了。巧合的是,内黄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张丙胜解释说:“在尸检结果出来前,尚不能肯定杜学雷的死,与派出所内发生的冲突有必然联系。”哈市被殴打致死的林松岭,网上传言称他是因吸毒兴奋过度死掉的,警方也称尸检结果未出来前,尚不能确定“林”的真正死因。现身网络的哈市斗殴案,视频是否经过了剪辑,我不清楚,但有一点是清楚的,该视频中没有出现警察打死林某的场景。河南内黄县派出所里有没有摄像头,我不清楚,我只是从目击者闫金飞口中得知,警察们将杜学雷恩倒在地后,曾轮番用脚踹杜学雷头部。
这些年执法者把人民“执”死的事儿时有发生,我以为哈市警察豪饮之后,“娱乐”未成,打死人命,影响很糟糕,更为糟糕的是警方发炎人的暧昧心态。我还以为不管是哈市的斗殴致人死亡案,还是内黄县派出所执法“执”死人命案,这都是杀人!对于杀人暴徒,无论他是警察,还是普通人,发炎人都不应该再偏袒,哪怕只是只言片语的偏袒。
这些天网络上因为出现了林松岭殴打警察的视频,所以同情警察,鄙视死者的声音铺天盖地。同样,因为质疑视频被剪辑,网上鄙视警察的也大有人在。我以为无论是警察,还是普通人,无论是执行公务,还是娱乐玩耍,都不能野蛮到把人活活打死。活活打死人命,没有别的说法,就是杀人。至于发炎人所说“尸检结果未出来之前,不能就此认定是被打死”的说法,我不好反驳,因为毕竟人家运用了医学科学的不确定性。不过生活经验告诉我,这分明是杀人!分明是杀人还要声东击西,还要为杀人凶手辩护,难道进入派出所及遭遇警察之前,首先要练习点“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武功?
我知道我写这样的文章不仅于事无补,恐怕还会让在这样生存环境里得过且过的人物们不高兴。可我总感觉在一个经常张贴标语,大书特书有困难请找人民警察的社会里,警察隔三岔五就打死人民,不仅是跟人民过不去,恐怕也是跟党“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的理念过不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