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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灾“不应为“捐赠秀”  |
“赈灾“不应为“捐赠秀”
一场罕见的暴风雪让中国人折腾了一阵子。全国上下,众志成城,人们用行动与信念抗击风雪,融化了冰雪的无情,终于迎来了温暖的春天。灾后,人们重建家园,陆续得到了全国各地乃至海外众多爱心人士以及一些企业单位的无偿捐助。一时间,赈灾义演此起彼伏,各企业、单位及个人纷纷慷慨解囊,把爱播撒到灾区的每个角落。中国人流泪了,是爱的主题曲感动了神州大地。
当看到某企业家为灾区人民作出贡献时,我们无不为他们的义举拍手叫好。在捐赠仪式上,当他们高举几百万的捐赠牌时,他们又是多么的坦然与高尚。应该说,中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他们。然而,这块慈善机构的遮羞布竟是那么的窄小与脆弱,全然包不住他们那最为丑陋的神秘的三角区。据湖北省民政赈灾接受办公室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而实际到帐仅7383万元。也就是说,有一小部分企业,借此机会上演了“捐赠秀”,开出了高达3317万元的“口头空白支票”,为自己做免费宣传广告。
3317万,对于有钱花不完的富人而言,那又算得了什么呢?可对于那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灾民来说,无疑就是雪中送炭。实际上,他们已经背弃了一个企业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也不知道当初他们在镁光灯的照射下是否脸红过。他们无疑在和中国人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把中国的慈善事业愚弄得狗血淋头。可事实上,他们也必将会付出最为惨重的代价。他们的行径已经是让国人所不齿,他们的企业信任度业已降至为零,他们的光辉形象已经在普天中国人的心目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为此,湖北省民政厅通过有关媒体呼吁:请爱心企业迅速将捐款汇到捐赠账户上。湖北省民政厅还表示,为体现社会的诚信,将对捐赠中开“空头支票“的企业公之于众。难道说,连爱心捐赠款的到位都还要实行强制执行吗?
企业遵循良性的商业伦理之道,本身就是一种很好很明智的商业策略。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指出,能够兼顾相关各方利益的公司,其业务增长率是其他公司的4倍。而且,运用商业营销手段达到社会公益目的或者运用社会公益价值推广商业服务的解决方案,恰是时下社会营销的有效策略。那些在这场雪灾中大方捐赠的企业,一定能够取得比广告投入更大的收益,也一定能够在公众的良好口碑效应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相反,那些热衷于“捐赠秀”的企业最终只会落得个“臭名远扬”的下场。
“认而不捐”、上演“捐赠秀”不应该是一个优秀企业所拥有的行径。善款不到位,的确让爱心大打折扣。其实,我国《公司法》已经规定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今年1月,国资委还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央企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虽然硬性的规定对企业做慈善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根本上还是需要企业提高对慈善的认识:捐款不仅是助人,也是在助己。
中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应该说是举步维坚、任重而道远。如果说还让“捐赠秀”上演在中国的舞台上的话,那赈灾无疑是一句空话,“慈善”二字对老百姓而言永远只能是“皇帝的新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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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冰心留言: 这篇文章已被中华杂文网“社会凝思 ”栏目选用,并被洛冰心推荐为精华日志,望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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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什么事情,一到了我们中国人手里马上就变了味道!问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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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没有人愿意看到的事情总是在我们的国土上上演。如果说我们崇尚闹剧的话,那一切都会尽在不言中!季节湖斗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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