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赈灾募捐·日思录(459)
李存章
“五一二”四川汶川地震不久,去市里开会,同行的有两位已经离开工作岗位的女同事,她们是扒车去市里采购的,在车辆行进中,她们在议论四川的地震,以及募捐情况,她们的一些对话记录在这里,以供大家欣赏:
“某某夫妻在演艺界绝对是富翁富婆,却只捐献20万元,实在可恶。”
“可不是嘛,人家香港的某某还捐献1000万呢,某某某某才捐献10万,20万,他们就是捐献一个亿元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
“……”
她们列举了好多演艺界的名人的捐献情况,颇多微词,不满情绪溢于言表,我的同车的另两位男同事也不时插话,我实在听不下去了,便张口问已经离岗的两位女士:
“请问你们两位捐献了多少钱呀?”
两人也不避讳,说:“我们没有捐款。”
我说,“你们连一元钱都没有捐,有什么资格评论人家的多少呢?”
她们闭口不言了。
是啊,我知道她们并没有捐款,政府的通知精神只是要求在职人员捐献,并且规定了限额:一般人员50元,科级人员100元,县级人员200元,并说上不封顶,但规定的数额是不允许有折扣的,说白了这个政府行为的募捐是强制的,据我所知,全体干部职工是完全按照通知精神执行的,没有人超过标准多捐的。我也知道,退休人员也很少有人去主动捐款的,所以我们这两位离岗同事是没有捐献的。
我起初也是按照规定捐献了100元。过几天后又接到通知:党员要交特殊党费,捐给灾区,并规定科级党员200元,副科级党员100元,一般党员不限制。我参加了县委的集体捐献,捐了200元,不知县级是多少。可听说其他单位的掌握不统一,也许是理解通知精神不一的缘故吧,有的单位正科副科都是200元,一般党员100元,有的单位不论职务全部都是100元。不管怎么掌握吧,反正都是行政命令,规定了数额。
我响应号召一共捐献了300元,我们一家一共捐献了650元,按照我的自己意愿捐献100元,应该比较合理,因为我这几年是我的困难时期,两个孩子在上大学,我们又刚买了房子,共贷款15万元,孩子交学费的时候也马上要到了,但还没有一点着落,看来今年还得借贷。
我们的确有一句老话,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对四川大地震的灾区伸出援助之手的确必要,我认为人人都要尽自己所能予以援助。这次的全世界的捐助活动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全世界包括官方和民间已经捐献400多亿元了,真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啊!
但是,我想说,捐助的基本原则是自愿!自愿是捐赠的根本前提,如果丢掉这个原则和前提,那就不是捐赠了,而是抢夺了。
钱物有价,而爱心无价。从这个意义上说,1元=100元=1000元=10000元=亿元。政府可以提倡捐献,民间可以组织捐献,只要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捐献一元钱不嫌少,捐献一亿元不嫌多,所谓上不封顶是也。在这次募捐中,也的确有不少私企老板捐献上亿元,但我们知道,这些捐献上亿元的老板们,并不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而我家捐献650元就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购买一件新衣服了,看来今年又要放弃购置新衣了,就是吃饭也要紧缩一些,不然孩子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
我还想说,政府可以提倡捐献,但不能强制捐献,说白了,抗震救灾是政府的职责,救灾的资金也应该政府拨付,假如说,民间没有捐献,政府照样有责任不让一个百姓挨饿受冻,民间的捐献其实是在帮助政府,为政府分担责任。民间的捐献应该是以实物为主,不应该是以现金为主,实物才可以解灾民的燃眉之急,比如食品,比如药品,比如衣服,比如被褥,比如帐篷等等,因为这些实物不是一下子就能生产出来的。1000元钱给灾民手里而买不到食品,仍然挨饿,10000元摆在灾民面前,而没有衣服,仍然受冻,抱着一个金元宝而没有东西吃照样会饿死。所以民间应该提倡捐献实物。
在网上也发现了这样的情况,给捐款的人排名,还听说捐献数额达到某个数字就要上什么榜。我对这种做法持反对意见,一个小学生把自己准备买冰糕的一元钱捐献了,与一位大富翁捐献一亿元一样的伟大与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