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我的分类(专题)


最新日志

最新回复

留言板

统计

链接
中华杂文网
http://www.chinazawen.com



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新鲜氧气(刘蕃) 发表于 2007-7-11 6:20:16

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刘蕃/

 

来自新华网的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10日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看到这条消息,我得知了郑筱萸的人生旅程在今天嘎然而止,一个生硬的句号业已划成。

看到这条消息,我亦认为郑筱萸违法犯罪证据确凿,罪恶昭彰,这样的结局合乎法律,顺应民意,死有余辜!他为了一己私利,视大众的生命安全为儿戏,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伤天害理,是自己作孽,自寻死路。

看到这条消息,笔者又感到莫名地悲哀,绝难象一些报导和评论说的:大快人心!

毫无疑问,郑筱萸的死分明是一幕人间的大悲剧!

诛杀郑筱萸,肯定是郑筱萸个人的大悲剧。他自己的人生曾经一帆风顺,平步青云,深受命运之神的眷顾。他曾风风光光,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羡煞了多少人!可当他退休两年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结果了这位最终沦为罪犯的前高官的性命。郑筱萸天年不得颐养,有善始而无善终,岂不悲夫?

诛杀郑筱萸,是郑筱萸家庭的大悲剧。郑违法犯罪,他的老婆、儿子参与其中,成为他的左膀右臂。自己领得死刑,老婆、儿子亦身陷囹圄,可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家庭悲剧,大莫过如此!

诛杀郑筱萸,是郑筱萸犯罪团伙的大悲剧。郑在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上,千方百计,拉帮结伙,妄做老大,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自掘的陷阱,不但自己跳入,亲爱的哥们、亲爱的信徒也紧跟跳入。郑先生获大刑自不待言,其他人也是法网难逃。如此,岂不悲哉?

诛杀郑筱萸,更是人民大众的悲剧。郑筱萸受贿600多万元,人民群众的损失当千倍、万倍于此。由于使用假药、劣药、低质贵药, 多少家庭濒临破产,陷于绝境;又有多少家庭痛失亲人,阴阳阻隔。郑筱萸如此草菅人命,让无辜的受害者,恨不能剥其皮、食其肉。尽管处决了郑,可不少群众枉送了性命、枉空了腰包,尝够了这幕大悲剧的苦楚。

诛杀郑筱萸,是政府的大悲剧。国家设立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乃至后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且让郑筱萸担任局长,目的无外乎是要确保13亿民众的用药安全。可他却背道而驰,从而让政府威信扫地,颜面尽失。不得不杀郑筱萸,这又岂不是政府的悲剧?

诛杀郑筱萸,也是国家的的大悲剧。对于郑筱萸,国家供养其成人不易,培养其为官不易,经受其折腾不易,审判其伏法更难。这又岂不是国之大悲剧?

如此看来,中国如果少出些,甚至完全杜绝郑筱萸似的人物,就不知道有多好了!这样不仅可以节约些枪弹,而且可以少受些祸害,从而腾出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去发展!

诛杀郑筱萸,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当然这主要是指不幸产生必须诛杀郑筱萸的这么个过程和结果。

另外,是权力这匹疯狂的野马让郑筱萸变得疯狂,从而让他成功演出了这幕被诛杀的大悲剧。要想少见这种悲剧,得赶紧给这匹劲头十足的疯狂野马套上牢靠的缰绳。      

                                               2007710日星期二)

 


阅读全文() | 回复(13)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游宇明发表评论于2007-7-11 6:52:22

问候刘番老弟!郑这种人被杀不足惜,用老弟的话说,是“死有余辜”,不过,我们不能不拷问用人体制:是谁把郑用到这样关键的地方?那些人又该担当怎样的法律责任?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叮当猫发表评论于2007-7-11 7:06:51

不懂内情,学习了学习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唯一777发表评论于2007-7-11 7:15:44

如果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使他在犯罪初期就不能得逞,

如果媒体监督渠道顺畅,使他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早点暴光,

如果他身边少点马屁精,有哪怕一个真正的哥们,恨不得以死相缄,

如果他的亲人的贪欲不是太大,这个人完全可以不死!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向日葵发表评论于2007-7-11 8:33:35

确实是个悲剧,希望这个悲剧能减少出现更大更多的悲剧,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林默有言发表评论于2007-7-11 9:09:27

诛杀郑筱萸,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当然这主要是指不幸产生必须诛杀郑筱萸的这么个过程和结果。

需要反思的事情太多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彭广军发表评论于2007-7-11 9:54:35

人民悲,官场出了个大乌龟!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安杰发表评论于2007-7-11 16:11:23

以下引用彭广军在2007-7-11 9:54:35发表的评论:

人民悲,官场出了个大乌龟!

官场都是老乌龟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眉伶发表评论于2007-7-11 17:07:25

我也不好好看,不过好像比他还贪还狠的都没死。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潘德东发表评论于2007-7-11 17:30:25

只杀一个,换回反腐倡廉的名声,太划算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望山发表评论于2007-7-12 20:58:40

老弟反说,深沉!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心静如水发表评论于2007-7-12 22:05:44

  我到是杀郑是法律之悲哀。不管性质多重,他受贿才多少?几千万的不杀,其中必有缘由。杀他有无奈,也有辛酸!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
赵锁仙发表评论于2007-7-21 20:19:18

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Re:人间大悲剧:诛杀郑筱萸
雨夜赏月发表评论于2007-7-23 8:24:35

好久不见,问候刘兄好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