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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
遗君明珠 发表于 2008-2-22 23:17:17

“艳照门”弄得沸沸扬扬,昨天,里面的男一号终于出来道歉了。其实我倒觉得,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在整个事件中,他并没有任何过错,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受害者。

 

作为健康的成年人,只要不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在闺房里做什么事是人家自己的自由。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艳照门”里的男女主人公谁是被迫。既然两情相悦,恋爱中的男女,做自己想做的那点事,再正常不过。用相机拍下来,也不过是人家的个人喜好而已。这是人家的私事。没有听说香港的法律禁止自拍。演艺明星不是道德楷模,娱乐圈里异性朋友更换频繁,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这次不过是大家看到了“真凭实据”。没有看到的,我们也能想到,肯定不止陈冠希这一例。

 

大家最非议的是,陈冠希及照片中的女主角,是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偶像,艳照事件会在他们中间产生不好的影响甚至被摹仿。其实这也站不住脚,影响肯定不能算好,但这并非陈冠希所愿。对于任何人来说,性的隐私应该算是最大的隐私了,自己的隐私被公诸于众,陈冠希等人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的那些事被拍照公布出去,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受害最深的,不是年轻或年老的看客,而是照片中的人。最恶的,不是谁做了那事或者谁拍了照片,而是谁把照片公布了出去。

 

陈冠希出来道歉了,这只能表示陈冠希作为公众人物有着自己的姿态。他的歉意,首先应该是给自己以及深受事件影响的女星,然后是给因此而遭受了经济损失的相关企业。他的歉意,是因为事件因自己而起,而不应该是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最该站出来道歉的,是把人家隐私拿出来以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幕后黑手,是欣赏完人家隐私还出来口诛笔伐的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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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
杨建新发表评论于2008-2-25 10:33:40

观点新颖,支持.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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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
望山发表评论于2008-2-25 9:46:07
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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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
杨建新发表评论于2008-2-24 12:35:49
 

其实,有些人是愿意拿隐私出来晾的,晾着晾着,不就出名了,名利双收.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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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
柳喜诚发表评论于2008-2-23 10:58:11
同感。问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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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
温献伟发表评论于2008-2-23 9:20:57
呵呵,我因为有和老兄一样的观点,被一位博友批为“无知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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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陈冠希没有必要道歉
江江发表评论于2008-2-22 23:39:30
确实没有必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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