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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擂台]ATM机吞掉巨款  法院判银行无责
遗君明珠 发表于 2008-2-13 21:25:02

本报讯:ATM机竟然出现故障,取1000元才吐出一元!急等钱用的小许慌了神,立即找来了朋友小郭帮忙,他们一遍遍试着提取,可直到卡里17万元全被划光,也只得到了170张一元的纸币。耽误了家里人看病的小许把某银行告上法庭,请求判还自己损失的人民币16983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日前,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了小许的讼诉请求。小许不服,已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据小许的律师介绍,2006421日晚10时,小许由于父亲生病住院治疗需要交住院费,来到医院附近某银行的ATM机取款。结果完成取1000元的操作后,他惊讶地发现柜员机只吐出来一元钱!小许找来了朋友小郭商议,他们反复操作多次,直到卡里的17万元全部划光,只得到了170元人民币!

由于没能交够住院费用,小许的父亲迟迟未能住进医院,家人心急如焚。直到次日凌晨,凑足钱的小许才将病情越来越严重的父亲安置好。愤怒的小许找到该银行理论,银行工作人员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了小许的赔偿要求。一气之下,小许把某银行告上法庭,请求判还自己损失的巨款,并提出精神赔偿要求。

银行辩称,银行ATM机是高技术设备,不会出错。而且,ATM机里最小面额是50元,不可能出现1元纸币的情况。小许的说法是不可信的,银行怀疑小许此举另有目的,并保留进行反诉的权利。小许当庭要求银行向法庭提供监控录像,银行称,由于设备原因,当天晚上的录像资料没有保存。法庭经过认真审理后认为,取1000ATM机只吐1元,不合常规。小许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诉讼请求,故驳回诉讼。诉讼费741元由小许承担。小许不服,当庭表示将上诉。

据相关专家解释,ATM机为金融机构所有和管理,是金融机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柜员机上取款,和在银行里面人工取款无异。众所周知,在银行取款时,银行都有“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醒。向来只有银行多付了顾客钱顾客要退还,从来就没听说过银行付少了钱再还给顾客。小许在取款时没有保留足够的证据,既没有当场和ATM机理论,也没有拔打报警电话,显然错误不在银行。所以,法院的判决是非常正确的。

有群众认为,小许把自己的钱存在银行,而没有把钱用油纸包上埋在自家院里的葡萄树下,这是他最大的失误。对于掌握着话语权的银行,我们普通百姓又能说什么呢?我们只有盼望着有朝一日我们取一块钱,柜员机会吐出1000元的好事。只不过,不知道到那时候银行又会有什么说道。

    (《换位思考报》记者  颠三倒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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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同题擂台]ATM机吞掉巨款  法院判银行无责
柳喜诚发表评论于2008-2-14 7:12:06
这个倒过来的设想好!有力度,有深意,更能证明问题。问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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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同题擂台]ATM机吞掉巨款  法院判银行无责
一笑发表评论于2008-2-13 22:22:18

呵呵,千错万错都是小许的错,银行不会错,机器不会错。即使错了也是小许的错,谁叫他把钱存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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