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的不同表述(※)
作者:彭广军 日期:2008-8-29 8:54:41

一件事的不同表述

彭广军

我订了本阜三份报纸,打开一看,今天三张报纸都登了同一件事儿,但说法却大异,读后觉得很有意思,现照实摘录于下。

标题一:“丢人,醉酒女孩酒吧外赤裸下身”。快报讯:昨天凌晨5点,一对二十多岁的情侣喝得烂醉如泥,相互依偎着瘫倒在1912街区。让人惊讶的是,女孩的下身竟然一丝不挂,围观者中有人掏出手机拍摄。二十分钟后,女孩的男友稍稍清醒,带着女友匆匆打车离去。

……

情侣身边很快围上了一群人,几名男子见女孩下身赤裸,竟然掏出手机拍照,遭到一位女士呵斥后只好收起手机。“快回家吧,多难为情呀。”家住附近的一位女士给了女孩一条牛仔中裤,可女孩仍旧意识模糊不知道遮羞。倒是女孩的男友一下子明白过来,帮女孩穿起裤子打车匆匆离去。

(《××快报》钱先生报料奖50元)

标题二:“酒吧扛出裸体女 醉汉街头演丑剧”。本报讯:昨天凌晨5点,有市民看到一男子扛了个下身赤裸的女子从南京1912一酒吧的二楼铁艺楼梯上摇摇晃晃地下来,楼梯是直接通到地面的。让市民惊诧的是,该女子下身一丝不挂。显然这两个人都喝多了,只不过男子醉得稍微轻点。眼看该男子将女子扛到了马路边,可能是走不动了,将女子放了下来,开始动手动脚。显然女子是烂醉,毫无反应,这时一个服务生从酒吧里追出来,扔给了男子一条牛仔裤,示意给女子穿上,但男子并不给她穿上,还是上下其手,服务生也没办法,就回去了。男子的恶劣行径遭到众市民的斥责,男子这才悻悻地给女子穿上裤子,打车走了。(《××晚报》报料人:钱先生)

标题三:“1912醉汉当街抚摸裸女”。昨天早晨5点左右,南京1912街区,一名年轻的醉酒男子,在街上当众抚摸着一位裸露下身的醉酒女子。

目击者称,该男子脸涨(胀)得通红,眼神迷离,已喝得烂醉。该女子也在醉酒后丧失了意识,任其当众抚摸。围观者皆瞠目结舌。

街头“艳景”持续约10分钟,其间有人掏出手机拍摄。这时,一名服务生从酒吧内拿出一条牛仔裤,让男子为女孩穿上,可男子并不理会,将服务生的手打开,继续抚摸女子下身。该女子始终双目紧闭,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男孩子不要紧,但要对女孩子负责啊!”市民指责的声音越来越大,该男子神智恢复了一些,手忙脚乱地替女子穿上裤子。摇摇晃晃地拦住一辆出租车,打的离去。

据了解,这对男女是在某酒吧玩了一夜后喝醉,行为失常。男子可能借着酒劲,将女子裤子脱去后,扛起该女子倒在酒吧外的街头上,当众作出不雅行为。

(《××早报》实习生 周××,实习记者华××)

以上三则,除了第一条省略了一段,第三条改了一个错别字意外,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抄袭”过来的,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如果读者有兴趣读下来,不知到有什么感想?反正我心里不是滋味。可能是各报纸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登出来的文章意思就大不相同了。我看着看着,总算是大致明白了新闻的“角度”是怎么回事了。单独看来,三则新闻或者都是“真实”的,而这种真实在记者笔下意思就有了很大区别,在时间、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将“事件”稍稍这么一动,对“人物”就构成了不同的“定性”。所以,这种“真实”让我有点心里不是滋味。但你能评判哪个对,哪个不对吗?

本阜的报纸还有很多,我虽然没有一一查阅,但能像想得到各家报纸都不会放过这么吸引人眼球的“社会新闻”,想必还会有更多的不同写法。这种社会新闻在追求“眼球”的同事,似乎没有一家报纸提出疑问:是不是非礼,是不是强暴,那对男女真实关系又是什么,女子怎么不穿裤子,打车走后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女子是做啥的?男子是护花使者还是色魔……市民除了做看客,除了给条裤子、制止手机拍摄,难道对扛女孩的男子没有任何怀疑,难道不可以做点别的,譬如报警啥的?新闻报道,连这一点都想不到的话,大概难脱“花边”之嫌了。

 

Re:一件事的不同表述(※)
作者:杨建新 日期:2008-8-31 18:48:20

一件事,其实也有不通的理解.

问候.

Re:一件事的不同表述(※)
作者:柳喜诚 日期:2008-8-29 14:12:11
这就是中国的新闻特色!问好!
Re:一件事的不同表述(※)
作者:温献伟 日期:2008-8-29 10:03:52

广军的好文章很多啊,新浪那边的吧,总算搬过来了,呵呵,大部分都拜读过,显示了广军的勤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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