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彭广军 日期:2008-3-25 8:38:24

蛰伏的伪公正

彭广军

南京金鹰购物中心是有钱人消费的地方,商品是不是高档我不敢说,但价格昂贵却是肯定的。

昨天下午,该中心发生了“母女大战‘二奶’、顾客叫好声不绝于耳,‘二奶’落荒而逃”的一幕。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名40来岁的妇女跟20来岁的女儿正在化妆品柜台挑选化妆品,眼睛余光这么一扫,发现了目标。旁边柜台前也有个20出头的女子正在悠闲挑选化妆品,但见她“身材高挑,气质宜人,打扮时尚”。母女两人耳语一番,怒气冲冲奔向旁边柜台,年长者指着女子鼻子道“你这个女人真不道德,这么年轻就做‘二奶’!”说着“呼”地一个巴掌打在女子头上,并一把抓住女子头发撕扯起来。年轻女孩帮腔说:“你要不要脸啊,这么年轻就勾引我爸爸!”

母女俩的突然发难令那女子猝不及防,“顺势”躺倒在地。近百名正在购物的市民纷纷过来围观。“打得好!”、“这种人该打!”的起哄声此起彼伏,纷纷数落躺在地上的年轻女子。女子默默起身,欲突破围观人群离开现场。“不能让她就这么走!”母女俩又上去拽住女子的衣服头发,使她“咚”的一下又躺在了地上。“大理石地板凉着呢,当心身子呦!”有人取笑道,围观者发出了一阵阵哄笑。年轻女子双眼紧闭,脸色煞白,躺在地上一言不发……(320日《现代快报》)

看了这篇文章,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没有来由地想起了早先听说过的一件事:某个早上,有仅穿内衣内裤的男子揪住一个穿着整齐的女人作势要打,旁人围拢过来的时候,男子“委屈”地诉说:你攀了高枝要走就走吧,但你不能把家里的钱全拿走呀,你让我跟孩子还怎么活!在旁人交头接耳的哄闹声中,男人夺下女人的包掉头就跑回去了。惊魂未定的女人半天才哭出声来:抢劫呀……

我想起这件事,并不是肯定金鹰购物中心发生的事情就是两个女人对一个女人在实施暴力侵害,但想起那起“抢劫”案子的确是由这事给勾起来的。不过,不管被打女人是不是“二奶”,在公共场所遭到他人暴力袭击、恶语谩骂,自然是身心俱遭到了不法侵害。打人者无论用什么理由对他人实施攻击,并指责别人“真不道德”,即便证据充分,她们也无权这么做,况且自始至终都是由着她们的嘴巴说。私刑,只有在野蛮、无序社会里才会被人认可。

而且,打人者嘴上的说辞,激发了围观者的兴奋器官,除了担当“有人帮人场”的看客职责,还成了道德的评判者和审判人。他们之所以众口一词、理直气壮地指责起所谓的“二奶”来,是因为这样既可以表示自己道德情操高尚优越,还能寻找到一丝窥探他人暧昧隐私的刺激。当然,他们中必定有人是在自觉不自觉地通过高声起哄来掩饰内心的不洁。犹如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一方面抨击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可一转身就会流连在花街柳巷里,沉溺于风尘女子酥胸肥臀处。

说是一种陋习也罢,说是一种陈陈相因本性也错不了。不是吗,不但围观了他人被欺凌,而且也亲自参与了欺凌他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已经下意识集声讨、审判、执法权于一身了。这类人似乎啥时候都不缺少,从近代看客用馒头醮了先觉者热血治病,上溯至明末北京菜市口围观者将忠臣袁崇焕的身体分食殆尽,酿成“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千古奇冤…其实,欺凌者一般就是被欺凌者立志救赎的对象呀!

回头来看购物中心的纠纷,从文章中得出的信息是,“正义”的一方在审判在声讨在“执法”,似乎真理在手;“二奶”一方却在被人侵害,在遭人羞辱,她自始至终没有辩解,没有反击,只是在忍耐。难道围观者没有恻隐之心吗?就算她是“二奶”,谁有权力去惩罚她?仅用感情根本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公开场合有人耍泼放刁,贸然置评一般都会引火烧身,所以遇到以强凌弱的事情一般都会躲之犹恐不及。然而,如果一方完全以压倒优势控制了对方,情形又会有所不同,许多人都喜欢围观并不失时机扯着嗓子大声起哄几句。所以,大街上遇有耍猴围观者一定不会少。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眉伶 日期:2008-4-14 21:40:44
现在的网络暴民,不也如此?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洛冰心 日期:2008-4-14 8:47:37

洛冰心留言:
  这篇文章已被中华杂文网社会凝思 栏目选用,并被洛冰心推荐为精华日志,望关注!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刘炳银 日期:2008-3-28 15:12:15
真有点说不清楚。问好!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漫天飞雪 日期:2008-3-26 15:06:51

作为当事者,不是愤怒到一定极限,是不会作出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她人的事情,被打的女人如果不是做了亏心事,也不会这么容易就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伪公正是什么呢?和公正一样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它的答案可能存在于人心!标准也一定不尽相同.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灯火阑珊 日期:2008-3-26 10:25:56
合理不一定合法!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柳喜诚 日期:2008-3-25 21:24:27
二奶是可怜的,母女俩是可恨的,围观者是可恶的,媒体和躲在背后的男人是可耻的,法律是苍白无力的!问好!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杨建新 日期:2008-3-25 12:38:16

其实,是对人格的粗暴侵犯.人家有千错万错(何况还不一定是那么回事呢)谁给你当众洒泼的权利.可悲的是,我们的媒体,还将此当为主旋律呢!!!!!!!!!!

问候.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翡冷翠 日期:2008-3-25 11:37:05

一说围观叫人想起鲁迅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国人的劣根性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林默有言 日期:2008-3-25 11:23:33

所以,大街上遇有耍猴围观者一定不会少。

结尾妙。

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hailian 日期:2008-3-25 11:21:48

民族劣根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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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蛰伏的伪公正
作者:闲闲淡淡 日期:2008-3-25 8:57:26
看客有时只是好奇,他们希望战斗继续下去,再得到一些他们不知道但想知道的事情。抢劫也好,真二奶也好,粗暴得侵犯别人,就是违法的,说明还有相当多的人本质上是残忍的、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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