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闪光一闪念
彭广军
2008年2月26日上午,江苏徐州境内沛(县)丰(县)公路上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一辆山东籍大客车与横穿马路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后,又撞上路边行道树。客车被“劈”成两半。乘客中二人当场死亡,三十多人受伤。
事发后当地群众自发组织救援,其中,从一辆正好路过的囚车上跳下几名身穿囚服的在押人员,也参与了救援行动。
这些参与救人的在押人员是被关在沛县拘留所的违法者。该所常洋所长告诉记者,那天是该所的“劳动日”,拘留所安排三名押运干警和一名辅警用囚车拉着八名治安拘留人员外出参加劳动。囚车行驶至事故现场见到车祸时,押运人员也有过顾虑:“救不救人?不救,就得眼睁睁地看着许多乘客被死神夺去生命;救人,车上在押人员会不会伺机逃跑?”常洋经过简单请示,得到领导肯定答复后,他立即组织车上所有干警和在押人员参加紧急救援行动。这群身穿拘留所蓝色马甲的在押人员从车上跳下来,迅速加入到救人队伍中,成功将十多名乘客转移至安全地带。抢救完后,这些人上车悄然离去。(2008年2月27日《扬子晚报》)
看了上述报道,我一直在设想当时的场景。说实话,我对自己并未眼见却能想象到的这个场景有些感动,对押运人和被押运人也有些钦佩,钦佩他们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的信任。诚然,说此次救援行动对在押人员能起到脱胎换骨的效果也许尚不至于,但对人心灵的净化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在一般情形下,治安违法并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员,他的行为肯定已经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了破坏,给这个社会带来了危害,在押恰恰是对他们曾经的危害行为的一种惩戒。正常人一旦失去自由,大概下意识的举动就是摆脱束缚,重获“自由”。作为相对方,防止他们伺机脱逃恐怕是最普通的思维了,然而沛县拘留所囚车到达车祸现场后,押运人员及其领导能够在第一时间想到要让在押人员参与救援并很快付诸实施,这就是令我钦佩的理由。
不说意识形态中有很多用正常思维难以想通的举动,人们心理也因袭了许多传统,大多存在着一种泛道德的倾向。嫂子溺水小叔子能不能拉一把?采花大盗田伯光见到小尼姑受苦受难施以援手,是良心发现呢,还是垂涎小尼姑美色?公认的衣冠禽兽主动帮助了别人,是良心发现,还是别有用心?人们对待“坏人”突然变好,是相信呢还是“呸”的一声吐他一脸唾沫星子?在泛道德的思维中,这些答案恐怕不难回答。
我有时候总觉得,人在紧急情况下“做好事”,纯粹是一种人性冲动,除此而外很难找出别的解释,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更是扯不上边。我的一位熟人,已经有了个女儿,但他特别希望再生个儿子,于是带着妻子躲到别的地方等待生产。这家伙却不安分,某天看到有人掉进河里,他大冬天连衣服也顾不得脱就跳进河里将落水者救上岸来。被电视记者追踪报道后,发现了他居然还是这么个人物,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直到现在他还后悔不迭呢。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种观念当然不但是要教育妇女要恪守妇道,而且成了“道德卫士”衡量事情是与非的尺码,真是害人不浅。
车祸受伤者,在失去自救能力的时候,真的希望别人能帮助自己一下,大概不会要在考量别人的道德水准以后才决定是否接受帮助。其他的救援人员也没有觉得跟这些人“并肩战斗”有什么不妥。即便是人的品质存在瑕疵,而他在某一个时点如果能够良心发现,或者深藏在心里的人性骤然闪光,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这次,目击者一致用着欣赏、赞扬的态度看待这群“蓝色马甲”救人行为,我们应该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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