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彭广军 日期:2007-12-17 10:34:21

官与官是冤家

彭广军

坊间常有“官大一级压死人”的说法,朴实点还有“一正压十副”之类的话,表的都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隐隐约约也道出了副职一般都要仰人鼻息的现状。然,低声下气必有求于人,这一法则用在官场则更加微妙。还有人说“人不求人一般高”,可是放到中国传统官场上却没有现实意义。

北宋真宗年间,宰相寇准、副宰相丁渭也算有缘共事一场,但却势成水火,后来寇准客死异乡差不多就是拜丁渭所赐,不过共事之初丁渭对寇准还是恭敬有加的。譬如某日两人在一起吃工作餐,寇准一不留神把汤水溅到胡须上,丁副宰相一看,急忙放下碗筷撩起袍袖要帮他擦。寇准正色道:我们当宰相的人是文武百官的表率,上要为皇上分忧,下要为百姓解愁,怎么能为上司溜须呢!丁渭闹了个关公脸,讪讪而退。

寇准乃一代名相,向以清廉耿直的名声传世。而据说丁渭这人比较聪明,官声却不大好,尤其是投机钻营本领很大,有人追根溯源一番,考证出成语“溜须拍马”就源自丁渭。据说有了上回在寇准跟前碰了一鼻子灰的教训后,丁渭表面上虚心接受,心里头已将寇老西恨了一个洞,他暗暗打定主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是另辟蹊径,用加倍心思去拍真宗马屁,宋真宗果然被搔到痒处。丁渭与同党瞅准时机就在皇帝耳边嘀咕,终于将寇准排挤出朝,发配至雷州半岛做个小知州直至抑郁而终。常常听到邪不压正一说,要放到寇准丁渭身上则是王八活千年,好人倒大霉。

由此可见,光明磊落的人很难揣测出宵小之徒的心里活动,双方斗法,十之六七是“正”的一方败北。不是“正”方本事不济,而是阴骘之人大多将真实面目藏得很深。何况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是君子不屑为之的,倒是奸诈者察人之奸更加内行。

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桧在识人之奸方面就有独到之处。他盖了所新的府第,这当然是彼时朝野间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因而文武百官竞相上贡,珍珠玛瑙黄金白银那都是等而闲之,宋时国库里可能干瘪,但秦府堪称富可敌国,寻常礼品岂能入了秦大人的法眼?一时间僚属们为给他送礼大伤脑筋。有个刺史很工心计,送了给秦家送了一块地毯,下人拿去一铺,居然跟秦府新房子的尺寸丝毫不差。家人觉得该同志很会办事,遂跟秦桧汇了一报。秦桧听后暗吸一口凉气,几天以后即将送地毯的刺史削职罢官关进了大狱。倒不是秦桧拒腐蚀永不沾,也不是嫌礼轻了,而是觉得此人可怕,特务活动居然做到俺府上来了,没准啥时候就给算计了。你把俺老秦当成什么人了,玩鹰人还能被鹰啄了眼睛?

正直耿介之士大多期望别人同样正直耿介,而阴险狡诈者大都不希望别人做事做人克隆自己。现有贪官被法办后,记者去采访他:你在台上反腐倡廉工作抓得很紧,是做表面文章吗?贪官摇头道:不,我抓反腐工作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干部都像我这样子我们党不就完了吗?其实呀,党完不完,他不一定心急,他是希望这颗大树长命百岁,猢狲们自然就有了个稳固的家。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寂静山林 日期:2008-2-2 22:57:02
官官相护乎,官官相妒乎,只要能当官不亦乐乎!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洛冰心 日期:2007-12-19 14:04:29

洛冰心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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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荆山客 日期:2007-12-18 17:29:29

咱们中国官场的学问那是博大精深,单是官腔、官架等也够写部专著的啦。你看哪个正常人平时讲话会这样拉腔甩调儿的啊:同--志--们---!呵呵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漫天飞雪 日期:2007-12-18 13:48:29
清官难当,不是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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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一笑 日期:2007-12-17 21:14:35

正人君子难为官,处处埋伏。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南庄子 日期:2007-12-17 21:02:11
啥也让你能说出道道来!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眉伶 日期:2007-12-17 19:34:50
那刺史聪明过头了。发现老彭历史很好啊。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叮当猫 日期:2007-12-17 18:54:24

吓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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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杨建新 日期:2007-12-17 18:29:53
官场真是险恶。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杨建新 日期:2007-12-17 18:28:14

官场太深奥了.

问好.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hailian 日期:2007-12-17 15:50:19
利益决定亲疏,如此而已。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林默有言 日期:2007-12-17 13:56:43
寇老西可是俺的同乡,一个正直人。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柳喜诚 日期:2007-12-17 13:47:46
官官相护,官官相冤,这内中的奥妙百姓们岂能理解!问候了!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冯梦云 日期:2007-12-17 11:43:49
是非曲直讲了几千年,标准是有的,却屡言屡犯,何也?当家的“跑了眼”或“迫于眼前强势威胁”!当家跑了眼能改正,权还在手,例如刘邦曹操。当家被迫,则是天下易主的前奏。奸臣能主人事权时,非“溜须拍马”功也,是能力与皇上平分秋色之故也!先排除异己忠臣,打破与天子平衡,再铲除君王。先与后而已。中国的贪官是替罪羊,是不识分寸者。未被抛出者,仍在做君侧"财务大臣"!请仔细读我写外国的贪官案。因可直言,则脉络清晰呀!若将名字改成中文,如何?所以我不受一些人欢迎!
Re:官与官是冤家
作者:闲闲淡淡 日期:2007-12-17 11:04:25
官场真是险恶。那里的险恶是任何平民想三辈子也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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