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人民生命高于一切》,指出:汶川地震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目前还有很多群众被困在废墟之下。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把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全力抢救受伤人员。这充分表明,在党和政府心中,在全体救援人员心中,人民生命高于一切。
连续数昼夜在第一线指挥的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动情而又严厉地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救人是第一位的工作”,“要尽一切力量,不惜任何代价抢救人员”。
在我们民族这次重大的自然灾难面前,鲜明而响亮地提出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用果断迅速的行动体现人民生命高于一切,这不能不让我们这些在焦虑中关注灾区的人们感叹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
在皇权专制制度延续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上,虽然有些统治者也经常标榜“爱民如子”,但实际上却视普通平民百姓为草芥。统治者为了家族或政治集团的利益不但动辄牺牲千百万生命,就是那些在自然灾害中死去的人们,为了某种政治需要,也可以在历史上被随意抹去痕迹。
以前我们提出过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际上,相对于政治制度和物质财富,人民的生命才是国家和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从内心里把人民生命看得高于一切,这无疑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就是人们不再像知识青年金训华和张勇那样,被鼓励和怂恿去为一根电线杆或一只羊羔等所谓国家财产赴难。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就是不能像“史无前例”时期那样,让持不同政治观念的人被任意残酷消灭。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就是不能像对“三年自然灾害”和唐山大地震等天灾人祸那样,把那些死亡生命的数字遮掩隐瞒到数年之后才羞羞答答地公布,而应该像现在这样,在第一时间让世人知道。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就是在灾难面前不是“让领导先走”,而是让领导先上。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就是不能不顾人民的痛苦哀号,为了所谓脸面和影响而拒绝国际上伸出的援助之手……
虽然人民的生命“终于”高于一切了,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相对于公民这个法律概念来说,人民毕竟是个具有一定范畴的带有政治色彩的概念。我们更期待公民的生命高于一切,直至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党和政府在这次救灾中体现出的理念,让我们对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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