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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不分类]解放思想,出卖自我。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10-15 23:49:55

解放思想,出卖自我。

 

作者:刘彦

 

 

中文里,“卖”字大多含有贬义,卖唱,卖笑,卖嘴,卖乖,卖身,卖友,卖国,卖是一种卑小行为。我不知道这个原因,不知道为什么形成了这样的一种传统。或许,这与重农抑商有关?也不大象。

 

不问来源,只看现状,卖,是一个不被多数人喜欢的动词。

 

但是,卖是一种正常的不可或缺的行为,卖是买卖中的一个必须有的方面。我们不说买卖是商业,我们说买卖就是交换行不行?人类是群居的动物,人类的进步有赖于分工,分工越细人类越进步,这个分工,就是以必须的充分的广泛的交换为条件的。否则,种粮的没有盐吃,治病的没有米吃,上网的都得自己制作硬盘自己制作CPU,自己编写软件程序,那怎么行?

 

所以我认为,在现代社会里,卖,就是参与社会分工的一种行为方式,没有什么不好的。

 

我认为,人的特点是各不相同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擅长的方面和不擅长的方面,如果,每一个人的特长都能够得到长足的发挥,充分地施展,那么人类社会的创造力总和将迅速膨胀,人类进步的步伐将快速加大。这就需要更细地分工,更广泛地更充分地进行交换。换用传统中文的说法,就是卖,频繁地卖。

 

我可以卖吗,卖我行吗?可以,而且应该。具体地针对着我(本文作者刘彦君)来说的话呢,不仅应该,还非常急需,迫切。这是由于,我是一个非标人才,非标准的人才,目前社会上还没有可以适用于我的人才考量标准,需要我的人很难对我量化考核,甚至不能认识我的能力存在的主要依据,所以我难以象多数标准化人才那样找到高薪的职位,连低薪职位都找不到,由于我除了有一些别人很难具有的特长之外,我还有很多的特短,就是越是多数人都会的,我越不会,我笨,要是按照普通人的应知应会的标准考核我的话,我不达标,用人单位当然也就不要我啦。

 

所以,对于我来说,自我出卖是关系到我的生存条件的重大问题,把我卖给需要我的人,买卖双方都会获得巨大的好处。

 

客观地认识人的能力的商品属性,或者叫可交换性,是有益的。就象我,认识到我是可卖的,该卖的,有利于早一点把我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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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不分类]2008年刘彦君明确表态不再追求民主政治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9-22 21:17:15

2008年刘彦君明确表态不再追求民主政治

 

作者:刘彦

 

 

截至2004年年底,我一直认为,我尽管不希望不愿意介入政治类的问题,但是我是向往自由民主的人,是追求自由民主的人,起码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我所理解的自由民主的制度,其主要的特征为:每一个人,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危害社会秩序,不妨碍任何他人,则享有充分的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创新新知识的自由,创造财富的自由,创造新生活方式的自由。

 

我认为,自由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2005年,我进入一家较大型的时政论坛,那家论坛里聚集了很多自称追求民主政治的人,我在那里浏览一部分别人的文章,也表达我自己的观点。

 

渐渐地,我发现,那里的许多的主流观点是我所无法接受的,那里的许多人的政治态度,社会态度,是我所无法理解的,我认为,我与他们不是同一个种类的人。

 

他们所解释出来的民主制度,是我所不愿意接受的民主制度。

 

例如,我认为,平民的政治权利是为了使得平民生活的更好,而不是为了给予平民很多的麻烦,所以我强调认为,政治权利仅仅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平民没有必要自愿承担太多的政治类的义务。例如选举,平民有权利放弃自己的选举权,由于选举是一项负担,我不愿意承担这样一种很麻烦的负担。

 

例如,我认为,平民,尤其是弱势群体中的平民,不应当在生活的重负之外再去承担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应当属于政治家,属于社会上的强势群体。所以,我反对强行把弱势者作为当事人的普通治安案件,经济案件,刑事案件,等等,上升为政治事件。

 

例如,我认为,应当劝说意外事件旋涡中心的弱者仅仅争取个人利益,不要涉及政治问题。

 

我认为,任何派别的政治人物都不应当煽动平民为政治问题火中取栗。我反对任何人煽动平民为煽动者当炮灰。

 

我认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其实乃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所以我反对制度决定论。

 

制度不能决定一切,我认为。例如,真正的全民投票,也完全有可能导致民粹主义的泥淖里去。

 

政治是手段,经济才是目的,我认为。

 

所以我认为,为了政治制度的进步而摧残经济的做法是荒唐的。

 

任何为了政治目标而宁肯摧毁社会经济的政治家,我都认为他是邪恶的政客。

 

等等……

 

等等……

 

 

当我发现这些重大的差别之后,我自己不再使用“民主”的概念,我只说我“追求自由”,而不再说“追求民主自由”了,为了与那些自称追求民主政治的人们有一个明显的区别,为了不被混为一谈。

 

进入2008年,2008年有着太多的事件,主要的就是再一次推倒中国大陆的资本市场。我在这个被推倒的过程里,发现了很多的重大的认识问题的素材。例如我认清了一些著名学者(6位)的虚假性。

 

经过了几个月的认真反思,我现在认为,我应当明确表态不再喜欢民主制度了。

 

今后的民主二字与我无关,尤其是民主的政治制度,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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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不分类]我管理本博客留言的原则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5-31 13:53:17

我管理本博客留言的原则

 

作者:刘彦

 

 

1,本博客不涉及政治,任何人留言渲染政治观点的,予以删除。包括在野的政治观点也包括在朝的政治观点,朝野一视同仁。

 

2,不产生版权纠纷。

 

发现有可能产生版权争议的文字,先予删除,并且关闭留言功能。

 

如果我的作品涉嫌抄袭他人,我将立即关闭留言,并附加说明,说明我的作品被认为涉嫌抄袭,但是我不会删除,我等待问题澄清之后再做处理。我知道我自己是从来不抄袭他人的,而且我也是不屑于抄袭任何人的,但是对于公共话题,出现近似的甚至雷同的见解难以避免。但是,当我能够获得证据证明我的独立创作的文字与他人的发表在先的文字近似或者雷同时,我将自行删除我自己的文章,因为这个思想(观点,见解)的新颖性已经属于他人,我没有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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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标新立异]男人的绿帽子其实很光彩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5-25 13:02:08

男人的绿帽子其实很光彩

作者:刘彦君


男人有绿帽子戴是很光彩的。

理由之一:老婆够档次,才会有人追求有人勾引呢,你娶了一个有档次的老婆,说明你还是挺有水平的呢。

理由之二:老婆出去跟别人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这说明你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起码你比那个小子更优秀,老婆觉得他还不如你,所以才又回到了你的身边,你在竞争中胜出了。

如果老婆出去跟十个人转了十圈,最后又回到了你的身边,这表明你比这十个人都优秀,你的优秀的等级又上了一个档次了。

有这两个理由,已经足够了。

不要不接受,我讲的可是大实话啊,我是郑重其事地讲这个问题的。
我发现,很多男人,特别是比较传统的男人,对于老婆的红杏出墙不能积极支持,甚至极力限制,引发矛盾。这很不好,这个矛盾的原因是由于观念的陈旧,传统的思想作怪,应当及时地解放思想啊。

现在都是21世纪了,还是秦始皇的观念?什么都改变了,难道关于绿帽子的观念却是非得两千年一贯制?不能改变?

爱情不应当是自私的,而应当是利她的,利她的爱才是无私的爱,伟大的爱,一个有品位的男人对于妻子的爱。

所以,要把感情,与生理,区别开来。

你不在老婆身边,并不等于老婆就没有了正常的生理的需求,如果有别人满足了她,你应当感谢人家哟,难道不是吗?

例如,当老婆的单位要集体出去旅游,你又很忙,不能够陪着一起去,这样的时候,当你为老婆整理行李包的时候,不妨放上足够多的套套,……这表明你关心老婆,真诚地爱她哟。


=============================

 

下面,把我的关于各方质疑的几次回答附在下面。

 

第一个回答:

假如,你的老婆各方面都不招人喜欢,那么你就没有绿帽子,你想戴都戴不上,但是难道你喜欢一个各方面都不招人喜欢的老婆吗?

假如你老婆在各个方面都招人喜欢,那么,就会有很多男人眼馋,只要有机会,就会有男人勾引她,你就面临着绿帽子的危险啦。

如果,你老婆是个任何男人都勾引不到手的女人,那么,她可能比较冷血,缺少爱心,缺少怜悯,缺少人情味儿,那么,你的老婆很冷血的话,你幸福吗?

如果你老婆为人随和,善良,多情,富有爱心,充满了人情味儿,那么,当她感觉到追她的男人由于追不到而极为痛苦的时候,她不产生恻隐之心?她不产生一点感情?她会为了一个两千年之前的原则而宁愿让别人痛苦自己也痛苦?你相信吗?你凭什么相信?

各位MM,认真想一想,绿帽子有没有现实的合理性。

各位先生,认真想一想,你敢于正视绿帽子的问题吗?

 

第二个回答:

谁的老婆能够使得很多男人忍不住要勾引,说明这个老婆有魅力呀。

能娶个有魅力的老婆不是很光彩吗,难道娶个老婆谁看见了都不愿意搭理,才光彩?

绿帽子的耻辱是中国男人给自己戴的一条精神枷锁,没有任何道理的嘛!

 

第三个回答:

一个男人戴或者不戴绿帽子,这不属于他自己的自由选项,他自己无权决定,而决定的权利在并且仅仅在他的女人的手里。

这个关系不要搞混乱了哦!

 

第四个回答:

男人应当承认女人的生理需求的合理性正当性必要性。

男人可以通过自慰来排出雄激素,但是女人不能通过自慰注入雄激素,目前女人所采用的自慰方式是有瑕疵的,就是不能提供雄激素。

但是显然女人需要雄激素的刺激,才能保持生理上的协调平衡,所以女人采取自慰方式远不如直接接受男性的生理刺激为好。

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地区生活,那么,丈夫应当希望妻子有一位男友,这是一种最为基本的理性,这是爱妻子的表现。

东方的传统文化其实是毫无理性的,是反人性的,在关于女性的生理需求的问题上简直是惨无人道的。

 

第五个回答:

假如我讲的道理本身是不对的,我希望能够被驳倒,我是一个讲理的人,如果别人言之有据地指出了我的观点的错误,我会认错的。但是,自从2002年我在网上公开地宣传我的这个观点以来,我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但是反对者仅仅以传统的道德观念来反对我,而从来没有人能够指出我的道理的本身究竟在什么地方或者是逻辑不严谨或者是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错误观点所应当具有的特征没有人给我找得到,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观点怪,而认为传统文化对于人的头脑的禁锢太严重了太残忍了。

你知道吗,清初的时候,有人为了不肯剃那种清朝的头而自杀,而到了民初的时候又有人为了不剪掉清朝的那种辫子而自杀,你看,这两种自杀,是不是他们自杀的道理其实是完全相反的啊?

女性在生理上需要得到男性的生理刺激,这是人的生物性,是一种客观需求,传统道德的约束并不能改变这种需求,这个道理没有什么问题吧?

但是传统道德他限制这种正当的需求,这种限制违反了人的生理上的正当需求,你说,他是不是反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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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正本清源]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5-3 13:44:00

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作者:刘彦

 


实践,就是人类的行为,实地践行,多用于泛指人类的社会实践。

标准,一般是指的客观评价的尺度,准绳。


行为,不会是“标准”。

 

标准不会成为行为,行为也不能成为标准。

即使以实践效果来检验理论的话也是不对的起码是不严谨不缜密的,人类迄今为止的实践活动大量地发生了后面的实践活动中发展出来的理论推翻前面的实践活动中发展出来的理论的事件,就是明证。

 

顶多,实践可以用来验证某种理论条件下的具体方案的可行性,但是一个依照某种理论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可行或者不可行,并不能准确地确立该理论的是否成立更谈不上是不是真理的问题。

 

例如,经典力学条件下设计的传统工业加工工艺,能够验证经典力学是正确的,但是你不能认为经典力学就是完美的力学理论了,就是真理了,应用的范围一扩大,新的问题出现了。

 

还有,正确理论的前提下,由于操作不当(错误)而失败,也是极为常见的现象。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实践都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

实践的确不能成为标准,当然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作者:刘彦君


不好意思,不得不反复重复这样的无聊的话题,我觉得难为情。

实践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不能成为任何标准,“实践”就是不能是“标准”,这是极为普通的极为简单的道理嘛,我只不过在一个偶然的条件下说出了这个简单的道理,竟然引发一些大脑混乱的家伙对我没完没了地攻击,真是的!

我这个人,有很多的弱点,我仅仅对于一些有深度的问题,有难度的问题,新颖的问题,才会有兴趣,对于没有任何知识含量的问题我一向是不关心的,这个世界上的有意义的问题太多了,要是我放弃有意义的问题,而把时间和精力花费在一些无聊的问题上,我不是傻了?尤其,越是简单的无聊的问题我越是不知道如何对付,这也是我的一项弱点吧,我以前曾经正式地声明过,我不适宜于当小学老师,把一些最简单的道理一千遍一万遍地重复,没有那种诲人不倦的愿望,也没有那种能力,我没有耐心,不喜欢在小问题上纠缠。

今天(2008年8月6日)下午,我又在这个标准问题上被人骂了,心里真的不愉快,因为他说我“偷换概念”,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地方抄袭来的一段话,硬是往我的头上给扣呀,……

想起了我的朋友中有一位plmm是做小学老师的,我去请教老师mm,回来之后,学着小学老师的耐心,对于不明真相的滋事者给予一些循循善诱的知识启发和善意引导,我试试看,我不保证能够说清楚说明白,我试试看。


我试试看:

同学们,我们现在来探讨,什么是标准,标,就是标杆,准,就是准绳,标准,就是标杆和准绳,从这个意义上延伸出来的一个含义严格的常用的词。

同学们,你们手里拿着的钢笔,能不能成为标准呢?不能,你手里的钢笔,没有标杆的作用,没有准绳的作用,与标准没有关系,不能成为标准。

你们乘坐公交车,一般都是免票的,车门上的那个红杠,就是免票的标准,你的头顶没有超过那个红杠,你就不需要买票。注意,你上车下车,不是标准,你用头去比那个红杠的行为,也不是标准,只有那个红杠才是标准。

你们生病了,爸爸妈妈抱着你去了医院,护士阿姨给你量体温,人的正常体温大约在36.5度,偏离太多就是有病了,这个36.5,就是一个标准。

注意,36.5度是个标准,爸爸妈妈抱着你,爸爸妈妈的行为,不是标准,护士阿姨给你量体温,护士阿姨的行为,也不是标准,你哭了,哭也不是标准,温度计,同学们特别注意了,温度计本身也不是标准,只有36.5度才是标准。

温度计是测试你的体温是否偏离36.5度太多的一个工具,而不是标准,标准是36.5度,而不能是温度计。


标准,具有客观存在性,而不论你认识不认识到它的存在。

儿童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标准是国家制订的,你知道或者不知道,遵守或者不遵守,都不影响这个免费标准的客观存在性。

人的正常体温是36.5摄氏度,这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与任何人如何认识没有关系。


客观的标准,往往需要通过某种测量工具来具体显示,但是客观标准并不依赖于任何工具而存在,例如,常压下0摄氏度的水继续放热会结冰,这是客观规律,人类没有发明出温度计的时候,当地球上还没有人类的时候,常压下0摄氏度的水继续放热也照样会结冰,所以,0摄氏度是一个标准,而温度计不是一个标准,温度计只不过能够显示0摄氏度而已。注意,工具,不是标准。


人类的行为,不能成为标准。

人类的行为,与客观标准,放牛马而不相及也。


实践不能成为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扯淡!

2008-8-6 23:57:13


 


 

2008-9-4 16:24:13
Re:实践的确不能成为标准,当然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呵呵 同意楼主“实践的确不能成为标准,当然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字面观点。但如果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看成一种缩写呢? "实践结果的成功和失败是检验真理能否成立的唯一标准"  这句话能成立吗?

     在语文中用缩写是极其常见的。如“应当把更多的权力归还给地方”  地是地点,方是方圆,权利如何给地方呢?呵呵 当然是给地方政府了,这里地方就是地方政府的缩写,人人能懂。

    其实我个人也不是很认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个观点,只是不理解楼主为何在文字上找破绽。


 
2008-9-4 19:05:04
Re:实践的确不能成为标准,当然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楼上的,实践结果的成功和失败不能成为检验真理能否成立的标准,更不可能成为唯一标准。

 

2008-9-5 15:14:16
有些疑惑

      呵呵 批驳一个理论有两个方向 一个是文字表达方面 一个是内容含义方面。比如“张三是个坏蛋”。 有人可能会反驳:张三明明是个人呀,和蛋有什么关系呀。那就把这句话改成“张三是个坏人”就行了,内容其实没有改变。   还有一个就是反对这句话的内容,如你认为张三是大好人,却有人说他很坏,那不管是说他是坏蛋还是坏人,都应该反驳,提出你认为张三是个好人。

      而我看了楼主的这篇文章,却没有完全理解楼主是要反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句话的文字表达还是内容,如果是文字表达,那楼主就应该提出怎样的文字表达是准确的。如是认为内容含义错了,就应该指出内容哪里错了,提出反证,更可以提出新的理论,如。。。。。

    其实在我看来楼主也可能是同意这个理论的内容的, 呵呵 不过是对“标准”这个词看不顺眼,那就改呀提出你认为顺眼的词,如“准绳,方法,方式。。。”。而楼主却宁愿被骂(2008年8月6日下午)也不明说,就不是我能理解的了。



 
2008-9-5 17:15:16
Re:实践的确不能成为标准,当然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既有字面上的反对,也是实质上的反对,字面上的反对就已经是实质上的反对了。原命题概念混乱,逻辑混乱。

检验理论的标准竟然是“实践”,这也过于扯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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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不分类]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3-22 19:50:17

 

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

提交者: 刘彦君   提交时间:2003-11-24 3:39:51

 

 

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


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价值判断源自于古代。

不论是奴隶主还是封建皇帝,生存于辖区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财产,人员是他的会活动的财产,土地则是他的固定的财产,反正都是他的财产,人民的存在是为了为他提供活劳动和为了保卫他的土地,所以在那个时代,就要宁失千军不丢寸土,因为丢掉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帝损失了他的利益,他的利益是根本的目的,人民的存在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保护他的利益而存在的。

当已经推翻了皇权,建立了人民的国家之后,国家的性质已经改变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的性质也不再是皇权时代的那个样子的了,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

人民的国家的含义,就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了,从前皇帝是国家的主人,现在人民代替了皇帝的地位,原来的国家是为了保护皇帝的,现在的国家是为了保护人民的了……


在人民已经做了国家的主人的时候……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念还是合理的吗?

这样说吧,原来的宁失千军不丢寸土能不能改变为宁失皇帝不丢寸土啊,那是肯定不行的,因为皇帝是国家的主人,人员和土地都只不过是他的财产,宁失皇帝不丢寸土的话那就等于宁可不要主人而不能不要主人的财产了,那么既然连主人都没有了,财产还是谁的财产呀,所以不可以说宁失皇帝不丢寸土的话。现在呢,人民已经取代了皇帝的地位,所以如果现在说宁失人民不丢寸土的话就象当初的宁失皇帝不丢寸土一样地是不可以的了,那么,宁失人民不可以,宁失千军就可以吗,我们的军人,难道就不是人民?他们就不是国家的主人?

千军,并不是指的999+1=1000的那样的正好1000名军人,千军是指很多军人的意思,寸土也不是1/10=1寸的那样的一寸土地,寸是少的意思,一点点土地的意思,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意思是宁肯损失许多的军队也不可以损失一点点的土地!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皇帝并不关心人民的利益呀,老百姓谁家死了儿子,谁没有了丈夫,孩子没有了父亲,他做皇帝的根本不心疼啊,只要他的土地没有减少就行了,……

现在人民做了国家的主人了,我们还能宁失千军不丢寸土吗,我们能够为了一点点的土地而让许多的父母失去儿子许多的女人死了丈夫许多的孩子成为孤儿吗?谁能够为了一元钱(寸土)而不要自己(主人)的生命!究竟是主人的财产重要还是主人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在人民的国家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的生命高于人民的财产!皇权时代的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观念,是违反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反动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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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正本清源]常见多数人错误现象实例分析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3-20 15:20:59

常见多数人错误现象实例分析

作者:刘彦君


多数人错误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

越是在重大的问题上,越是在复杂的问题上,多数人的认识越往往是错误的。

我以前讲这个问题的时候主要侧重于讲这个多数人错现象赖以形成的机制原理,但是很多人不喜欢从机制原理的角度思考问题。现在,我以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些事件来剖析这个其中的机制原理,尽可能通俗一点,我试试。如果仍然效果不好的话,我就不写了,如果效果好的话我会继续写下去。我试试写几段,试试……


1986年1987年的时候,那个时候很多人托人买电视、冰箱、洗衣机,还有收录机,不好买,抢购。没见有人抱怨这些东西太贵了,多数抱怨不容易买到。(要不怎么说是抢购呢。)

那个时候,大米已经涨价了,但是涨得还不多,大米的价格最早是一毛多钱一斤的,87年的那个时候涨了一些但是涨得不多,但是我见到很多人抱怨说大米太贵了,认为以后应当降下来,认为政府应当出手管制大米价格。

我很奇怪,我纳闷,为什么这么多人非得这样认识问题呢?我就在我的圈子里,跟同事朋友邻居亲戚们,说说我的看法。我的观点与大家不同,相反。我说:彩电冰箱这样的东西以后会降价的,粮食才是应该涨价也必须涨价的呢……

我说,冰箱彩电这样的东西都是工业生产线上生产的东西,技术越进步,越成熟,成本会越低,而且很容易达到市场饱和,家家都有了的时候他就卖不动了,降价是必然的。但是现在的大米太便宜了,你的一只冰箱换人家的一汽车大米,这个没有合理性嘛,……

我跟他们说:现在很多人看不起彩电,但是吃得起米,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以后的趋势呢,以后会倒过来,很少再有看不起彩电的,但是会有很多人吃不起米,看不起病,上不起学……

当时与我谈话的人们,没有一个不反对我的。他们说:小刘念书念成书呆子了,……还有一位朋友说:“你怎么恨人不死呢?大米涨到一块钱一斤的话我们还活不活啦?”

分析:1,反对我的人,把计划经济的惯例作为判断的依据,过时了而不自觉。2,思想简单化,他们说:我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改革,与资本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这被当做是粮食等等的价格不能上涨的理由。3,从众心理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宁肯信任没有做过理论论证的多数人意见,也不信任严谨论证过的少数人意见。

待续

 

2003年冬天,网上流传着一个“新六条”,很多人相信那是真的,我看了之后我说那是假的,我犯了众怒,很多人对我围攻谩骂,还有的网站不许我登陆了,(看来他们是真心诚意地相信是真的了)。

但是我断定那个新六条铁定了是假的,我认为我的判断不会错。

仅仅过了几个月,就再也没人说那个新六条了,拥护新六条的人也不得不尽量回避关于新六条的话题了。

分析:相信新六条是真的,既无事实的依据也无理论上的依据,他们的信任,就是,1,渠道,他们认为他们信任的渠道传出来的信息就是应当信任的,2,愿望,新六条符合他们的愿望。3,人多,他们传这个新六条的人很多。但是他们不愿意正视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新六条违反党章的基本原则,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违反时代主旋律,违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认识,违反高层的一贯认识和基本利益。这最后的一个违反是尤其重要的。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片面性造成错误的判断。

 

1995年10月3日,我向朋友预报说:半年之内将要降息,连续降多次,降到与大多数国家不相上下的息口水平。

但是没有人相信我的话。

截至1996年4月初,没有降息,大家认为我说错了。

但是1996年4月29日降息了,大家又说我说对了。

但是我说的是“连续地降”,所以还得再降,大家又不信,不信还要再降,不信降得太多。

后来,地方报纸刊登了一则消息,大意是:央行官员表态说,已经降息了,没有再次降息的安排。朋友看到了这个消息,立即打电话告诉我,我回答说:“可能是报纸登错了,也可能是官员说错了,肯定还要降息是没有疑问的。”结果,时间不长,又降息啦。

关于我预报降息的依据:银行坏帐太多,利率越高坏帐也就越多,贷款利率太高也是增加坏帐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融资占比太低,应当以利率政策进行引导;升息周期结束了,进入降息的周期;与国际接轨;金融体系的信息传导机制性梗阻严重。这些理由中,前面的各项理由不是我首先提出的,尽管没有人相信我的预测,但是他们不去反驳前面的那些理由,但是最后的一个理由却是我自己独立提出来的,也是我做出判断的最重要的依据,也是最被反驳的。

分析:大家不认可我的预测,主要是认为我不是从事银行工作的,而反对我的朋友里面有一些是在银行工作的,他们认为:“在我的一亩三分地里你也能比我知道的更多?”尤其是他们认为我的最后一条理由是不存在的,他们以很多具体的事实来否定我的最后一条理由。

信息传导机制性梗阻,是我在预报降息时的关于“半年”的主要的依据,也是判断“必降”的重要依据之一。做个简单的比喻的话呢,就是一个人的脑和四肢不协调了,大脑认为应当这样,但是四肢的动作偏偏是那样。银行的当时情况是什么呢,高层为了金融问题而心急火燎,而基层呢,高高兴兴地“揽储”。他们已经“悖离”到了这种程度啦,怎么可能不发生改变哪?(不论其上下级关系如何融洽,你无法解释这个重大的“悖离”现象嘛。)

误区,盲点,什么地方都可能存在,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要以经验和常识否定别人的新见解。

 

2002年的时候,大陆股市有一个624行情,就是2002年6月24日,这一天,所有的股票价格都是贴在涨停板上的。

但是在624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很多人都是看空的。

624是礼拜一,前一个交易日是6月21日礼拜五,礼拜五这天下班的时候还听见麦克风里说:不要对于反弹的期望过高,今天的反弹没有量的配合,……

19日,20日,我一直告诉朋友要买入股票,21日的时候,我说:“你要是再不买,可能没有买的机会了……”

我那时与多数人的观点是相反的,我的观点的依据,产生在那以前,5月底,6月初的那个时候。

具体的时间我记不准了,我那天回住所的时候看见路边阅报栏里有一个大标题和整版的文章,我就去看,看得我有了兴趣,我把鼻子贴在阅报栏的玻璃上看了很长的时间,少说也有两个多钟头吧,逐字逐句地看他的论证的过程,发现他论证得近似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他的文章是讲大陆股市的八大利空的。

我觉得他的观点太过于可怕,八大利空啊,一个就够受的了,但是他的论证的过程的确无懈可击。

突然我发现,他的论证的大前提是并不存在的,尽管当时很多人都那样说,但是大家都说的,却是没有被证明过的,也没有事实的依据的。

于是我就否定了他的八大利空了,只剩下了一个,其余七个不成立。

第二天一早,我把我的这个发现告诉给了我相邻的几个隔档里的几位了,共享,我认为,他们也会象我一样地认识这个问题。

但是意外,他们全部对我提出质疑,例如说,发表那样的文章,按照规定是要经过上级批准的呀,例如说,人家毕竟是也专家,反而是我们会有一些认识不到的问题,……但是大家就是对于我所发现的专家的漏洞不予置评。我就觉得没意思,不跟你们说啦……

我认定专家的观点肯定是错的,多数人的认识肯定是错的,因为你的论证的大前提是错的啦,你的具体的结论怎么可能正确呢?

6月24日这天,有好几个人悄悄地跟我说:我要是早点相信你就好啦……

分析:品牌,威权,地位,权力,都不应当成为判断对错的依据。但是,中文教科书(我上初中的时候,语文课本里的关于写作说明文的辅导)上说:“为了加强自己的观点的力量,可以引用名人的话,领袖的话,……”,这其实也是多数人容易错的根源之一,教科书是那样地误导我们的。


(待续)

我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典型事件:

给我们上物理课的老师是一位有威望的老师,在学生中在老师中都很有威望,讲课也讲得好。

有一次期末复习的时候,换了一位新来的老师来给做复习指导,这位新老师发现很多学生都把一个物理题给做错了,他认为学生没有把一个物理概念掌握好,他就站到讲台上去跟学生讲……

但是呢,这个题,以前的老师讲过,新老师讲的跟原来的老师讲的不同,按照原来的讲法,学生大多没有作错题,按照新老师的讲法,学生大多把题做错了。

多数学生认为新老师讲错了,那是在***之前的事,是我见到过的***之前的唯一的一次学生们公然反对老师的事件,学生们坚持认为新来的老师讲错了。

只有两个学生认为新老师讲对了,一个是我,一个是另一位男生。(我一般不注意听讲,所以原来的老师讲的是什么我并不知道,我物理考试总是得100分,所以我不听课老师也不管我。等到发现争论的问题了,我一看课本,新老师讲的是对的。)

学生们强烈反对,反对的理由就是原来的老师不是这样讲的,课堂上没有得到结果,就下课了,争论的“战场”转移到老师们的办公室里去了。

老师们争论不休,后来,新老师就非得拽着校长去物理实验室里去作实验去,物理实验室在学校的东北角,校长的办公室在学校的正中间,学生们看见了:新老师拉着校长的手走过了院子里的一段路,进了物理实验室里去了。

做完实验之后,校长承认了新老师是正确的。

分析:

其实呢,这一次的争论,并不必要找校长,甚至也不必要做实验,只要大家平静地分析一下就行了,问题的关键在于错的一方概念(“距离”)不清楚,正确的一方平和地指出来即可。但是问题就出在多数学生对于原来的老师过分地信任,容不得跟原来老师不同的见解。下课之后老师的办公室里更不必要争论扩大化,只是一个澄清概念的问题嘛,但是呢,原来老师的威信,经验的地位,这些其实与问题的本质无关的因素起了作用,使得问题复杂化。

物理学里的一些概念(概词)在中文口语里有同音词(例如“距离”),音同但是概念不同,这是一个中学生们容易混淆的问题,遗憾的是一些老师也往往忽略了这个问题,直接地就用生活中的习惯理解去理解物理学上的问题去了,这其实也是一个概念不清晰的问题。

概念不清晰是多数人常常出错的一个重要原因,重视经验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盲目地信任谁谁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个盲目信任也叫做“迷信”。

(中文的特征之一是概念不清晰,这也是多数人容易错的一个重要原因。)

 

1975年海城地震的时候,把辽河大坝给震坏了,那年的四五月间,我去参加了辽河大坝的抢修,就在河边搭起来帐篷住,就在工地上吃饭,天天刮大风,尘土飞扬,饭盒里经常落进很多沙土。

有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刮起了很大的大南风,风中的沙尘含量很大。南风,就是风从南面向北运动。

为了尽可能少地吃进沙尘,根据流体力学的原理(流速越大,压强越小),我选择面向南,站立,面向南能够使得落进我的饭盒里的沙尘最少,站立使得我的饭盒离地面较高(越靠近地面沙尘的密度也越大),我认为,这是我根据流体力学原理选择的最佳吃饭姿势。

但是,环顾四周,所有的人,全部面向北,蹲在地上。唯一面向南的是我,唯一站立的是我。

我正想告诉别人都要学我这样的姿势呢,人家先批评我了,说我面向南不对,说我站立不对,说我笨……

我不肯改,我没错我能改吗我?我气呼呼地面向南站着吃饭,后来就来了一位年轻的老师,老师原来在清华搞流体力学的,老师说:他这个吃法是正确的,根据流体力学的原理,他这样吃的沙土最少……

我旁边一位男同学答腔说:“是,我知道……”我抢白他说:“你知道,为什么还脸朝北蹲着?!”

他说了一句令我十分意外的话,他说:“我不愿意跟别人不同。”

其实呢,当时在场的人,大多都是懂得流体力学原理的,他们并不是不懂得怎样吃的沙尘最少,他们只不过是屈从于习惯而已。

分析:曲意从众,不敢标新立异,心里明白,故意做错,也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尤其在人文领域里的这样的现象尤其多。这是一种民族性的悲剧。

 

下面的这个事件很典型,原文有分析,今天不用再做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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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第三个观点:
  
阳高地震的时候,我正在呼和浩特,住在一家旅馆的二楼,床是东西方向放着的,头在西,脚在东。
  
夜间正在熟睡的时候,突然觉得有地震,是西北东南方向的,……
  
我一跃而起,连喊带叫,穿着拖鞋衬衣夺门而出,冲到一楼,楼门锁着呢……
  
值班的服务员MM拨开小窗子问我:你怎么了?
  
我说:地震了,为什么不赶快把门打开呀?
  
她笑了:你是做梦地震了吧?
  
我坚持说是真的地震了,震中在西面的偏北或者东面的偏南,离这里不会太远。
  
她仰脸看看说:灯,没有晃!
  
另一个说:我们怎么一点没有觉得到?你看这一座楼里没有一个人出来!
  
她们两个人值班,一边织毛衣,一边聊天,按理应当有感觉的。
  
整个这一座楼里,除了我们三个人说话的声音之外,没有任何的一点点的声响,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
  
我有了一丝犹豫……
  
她们又说:你看你,穿得那么少,别感冒了,回去睡去吧,要是有地震的话我们会喊你的。
  
我不信任她们的有了地震了喊我,都震得这么大了,她们竟然不知道,还怎么可能喊我!但是我还是上楼去了,我上去穿好了衣服,皮鞋,收拾了我的物品,去楼下结帐退房……
  
两个MM很惊讶,她们没想到我竟然当真,她们没想到我这么地怕地震,而且她们也不相信的确是刚刚发生了一次大地震。
  
但是外面没有车,整个城市都在睡觉……
  
我在街上溜达了一段时间,又回到值班室里与两位服务员MM聊了一阵天,主要是我向她们介绍了关于地震的知识,包括逃生的技术性问题等等,但是她们始终认为我太胆小了,并且坚持认为我的关于地震的感觉是在睡梦中出现的,实际上并没有地震,并且她们坚持用了整个楼里没有人出来和整个街上没有人来证明我的确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
  
但是她们的话使我更加地害怕:地震本身已经足够可怕了,而这么多的人对于地震的浑然不觉更尤其可怕。
  
当街上有了第一辆车的时候,我离开了那里。我是去办事的,但是事情并没有办完,事情没有办完我也不敢继续办了,我要尽快地离开那里,我害怕地震。
  
在火车上,我听到了关于阳高地震的广播。
  
的确,震中在呼和浩特的东南方向。
  
我关于地震的感觉是正常的,我下楼也是对的。
  
别人没有觉察到,不是否认我的觉察到地震的正当理由;别人不动,不是否定我动的理由;我没有任何理由用别人的迟钝来否定我自己的正常判断。
  
相信自己,是一个不可更改的准则,在任何时候都是。
  
观点:永远地把信任自己放在一切信任的最前面。


(永远地把信任自己排在一切信任的最前面[我的四个故事,我的四个观点] 作者:刘彦君)


 

错误的基础理论长期流行,也是多数人错的重要根源之一,例如,很多人了解到了从众思维是判断出错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他就要采取一种相反的思维路径:逆向思维。

但是,逆向思维也仍然不能解决独立观察客体的问题,逆向思维仍然是以他人的思维为参照的,仅仅是反过来了,其本质与从众思维是一样的,只不过是表现形式相反而已。

请参阅我下面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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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逆反思维误导的几点初步认识

刘彦君 2007年5月1日


一,最简单的认识

什么叫逆反思维?通俗地讲,就是与常态思维相逆的思维。我的这个关于逆反思维的概念是几十年里自然形成的,是否准确我就不知道了。

逆反思维做为一种思维方式是经常被推崇的,但是逆反思维的成果是不被多数人承认的。这个认识,来源于我的社会经验,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大体上是这样的一个理解。

多数人错误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但是多数人不愿意承认这样的一种常见社会现象的客观存在性。这个原因嘛,就是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一点点,就是什么呢,几十年里的政治人物,往往从政治的角度出发,强调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凡事都得多数人拥护才行,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之下,关于多数人错误这种常见社会现象的描述,研究,讨论,存在着太多的制约,局限性吧。

但是呢,几十年里很多人都在宣传逆向思维,而且这个逆向思维的宣传是能够被多数人所接受的,这,与多数人否认多数人错误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这两件事之间,不矛盾吗?不滑稽吗?


二,再一个认识

社会上,相当数量的人,当他认识到多数人错误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的时候,或者,他在某一个具体的领域里,接受(承认)了多数人错误是一种该领域里的常见现象的描述的时候,为了把他自己与这个错误的多数人区分开,他所采取的对策,就是逆反思维。

比方说,往常,走到了路口A点的时候,多数人都是要向东转弯,现在呢,他认识到多数人是经常走错了路的了,所以他要与多数人相反。你们都往东转弯嘛,那么好了,我往西。

这不是笑话,这是当前大量存在的真实的经济事件,商业事件,许多的聪明人正在这样做,但是效果并不好。

大陆资本市场正在一轮牛市中,这一次的升势是从上证一千点之下的低点开始的。当上升到一千两三百点的时候,有人开始逆反思维了,众人皆醉我独醒,你们都买嘛,我卖。于是,他出局了。出局之后升势继续。当升至上证一千六七百点的时候,又有一批人开始逆反思维,坚信多数人错误就是资本市场的铁律,多数人都在买,但是多数人肯定是不理性的,理性的只能是少数人,所以应当反其道而行之,卖股票,走人,他出局了。出局之后升势继续。当升至上证两千六百点之上的时候,更多的人开始逆反思维,出局。升至上证三千点的时候,很多人惊呼:多数人疯狂!你们还在买呀,你们都疯了?多数人错是市场的铁律呀!但是市场继续着它自己的“错误”,不理睬这些逆反思维,也不理解这些逆反思维。昨天,2007年4月30日,上证已经升至三千八百多点了。


三,还得继续认识

前几个月,我曾经设定过一个场景:

一张桌子上有一只无色透明的玻璃瓶子,瓶子里面装着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街道上有许多人正在游行示威,呼吁把这个瓶子里的液体认定为毒药。这个时候,分别把政治活动家,学者,等等不同身份的人找来,问问他,这个瓶子里面的液体究竟是什么,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

现在我再重复设定这样的一个场景,还是这样的一个瓶子里的液体,还是这样的游行示威的人群,还是这样的民意诉求,但是不找政治活动家也不找学者了,而是分别找几个从众思维显著强烈的人和逆反思维显著强烈的人,问问他,瓶子里面究竟是什么。

从众思维的人,他会说,是毒药。从众嘛,就是与众人一致,如果不与众人一致的话就不属于从众思维了,是吧,所以他会认为那个里面就是毒药。

逆反思维的人说不是毒药。他可能说是纯净水,可能说是酒精,或者别的什么,总而言之不是毒药。因为他的特点就是逆反嘛,你说东我就认为是西,你说是狗我就认为是鸡,你们都买股票我就只能卖股票,没有股票可卖的话起码我也不能买呀,现在你说是毒药嘛,我就得认为那不是毒药才行,否则就不属于逆反了嘛。

但是,这个瓶子里面究竟是什么呀?

从众,或者逆反,就是判断一个瓶子里面究竟装的什么液体的正当的有效的依据吗?

正确的做法,应当化验,拿到化验室里化验。

你要知道那个瓶子里装的究竟是毒药还是纯净水,你亲自化验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你管他别人怎样认识干嘛呀?

我设定这样的一个场景,是把比较复杂的社会事件典型化了,抽象了其中的主要的元素重新组合,典型化一下,更容易看清楚其中的机理。

从众思维也好,逆反思维也好,在做判断的时候,是把别人的认识做为参照系的,甚至把别人的判断做为自己的判断的依据的。

所以我认为,逆反思维,与从众思维的机理其实是一样的,仅仅是表现得往往相反而已,所以逆反思维并不必然地理智,而更可能是一个同样(与从众思维比较)严重的认识误区。


四,我的初步结论

1,人类对于任何客体(实体,事件,现象,理论,等等)的判断,应当依据于该客体的本身,而不应当依据于他人的判断,不能以任何他人的判断干扰自己的认识的过程和判断的形成,这是独立性。

2,多数人错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少数人正确(成功)也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

少数人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不是与多数人相反的逆反思维,而是不受他人干扰的独立思维。

3,逆反思维理论条件下的逆反思维往往正是一种多数人错误。

所谓逆反思维的思维方法,其实,也是一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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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不分类]谦虚使人胆小,骄傲促人奋进!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3-14 10:02:18

谦虚使人胆小,骄傲促人奋进!

作者:刘彦君

 

谦虚,就是总是认为别人了不起,谁都了不起,或者是专家,或者是权威,或者是领导,或者是能人,或者有学问,或者有经验,反正都是正确的,都得相信,都得接受,都得服从,都得崇拜,……只有自己才是了得起的,应当虚心向别人学习的,向一切人学习,永远学习,……

这个谦虚的态度来源于谦虚的认识,但是这个谦虚的认识却是违反客观真实的,是虚假的,错误的。

事实上,别人并不都是了不起的而是了得起的,而且越是专家越是学者越是领导越是权威越是容易错,多数人错这种常见社会现象的机制原理其中的一个就是由于许多人都太过于谦虚了,盲从于那些并不值得盲从的人,盲目地跟着别人的错而错。

本来发现别人是错的,但是一谦虚,别人对啦,这怎么行呢,你这么胆小,不是什么事都做不好做不成吗?

所以,我认为,谦虚是不对的,谦虚不是美德,谦虚就是胆小,谦虚就是不敢面对现实,不敢认识现实,谦虚使人不能进步,谦虚使人一辈子窝囊!

骄傲,就是自信,而且敢于承认这种自信,而且敢于张扬这种自信……

你说你对,但是我发现你是错的,我发现了你的漏洞,我发现了你的马脚,你的思想老了旧了,你的办法过时了落后了,你的能力萎缩了,你远远地不如我呢,凭什么我得奉承你呀?我不信你的,我只相信我自己是正确的,我比你可强多了,我比你们可强多了,……这样的态度,就是骄傲,骄傲激发勇气,骄傲激发进取心,骄傲是成功的基本要件。

我为我的骄傲而骄傲!

朋友们,让我们骄傲地骄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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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不分类]政治不要化
刘彦君 发表于 2008-1-18 20:57:30
政治不要化

作者:刘彦君


普通人,千万不要政治化。

化者,衣食住行言谈举止无不与政治挂钩,买菜也讲政治,上床也讲政治,解数学方程也讲政治,1+1+1=11的等式成立不是由于进位制的适当而是由于政治的开明,彻头彻脚彻神经末梢彻毛细血管的政治人,走火入魔达到除了政治之外一窍不通啦。

政治是一个领域,而不是世界的全部,政治的理论政治的原则只能应用于政治的领域里,而不能应用于技术的领域里,学术的领域里,爱情的领域里,生活的领域里,除了政治之外的所有的领域里。

普通人,要上学,要就业,成家,生儿育女,孝敬父母……,人生是丰富多彩的,不能仅仅是政治,更不可以政治的道理解释非政治领域里的一切。

政治化,化到了与生活格格不入的程度,不好。

个人见解,表达,交流,但是不做繁琐的论证,也不争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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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正本清源]窥一斑而见全豹,是智慧的结晶,还是头脑的混乱?
刘彦君 发表于 2007-12-9 12:38:48

窥一斑而见全豹,是智慧的结晶,还是头脑的混乱?

作者:刘彦君


窥一斑而见全豹,成语,你能看见了豹子身上的一小块,就知道豹子全身的样子了。

这个理解应该是对的。

但是这有个前提,就是豹子的全身的花纹大体上是相同的或者是近似的。

严格地讲,通过豹子身上的一个斑纹而了解豹子的全貌的前提是豹子全身的每一个斑纹都是相同的或者高度近似的。

豹子全身的斑纹究竟是不是完全相同的或者高度近似的,这个嘛,这个观点是古人提出来的,在古人的人文背景下,可以认为豹子全身的斑纹中的每一个斑纹都是相同的或者高度近似的。

在古人的认知条件下,豹子的斑纹具有同一性。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同一性,夸大同一性,通过窥一斑而见全豹这个成语也可以窥一斑(这个成语)而见全豹(传统文化),这个观点是否正确,是否严谨,有待证实(本文不做证实)。]

需要指出的是窥一斑而见全豹这个成语并非为了说明豹子的,而是为了说明可以通过局部了解全局,通过个别了解一般,利用个体研判整体,这样的认知过程,作为经验予以肯定或者推广的。

我发现,对于窥一斑而见全豹的运用方面,错误的多。这是由于,喻体豹子身上全部花纹并非都是相同或者高度近似的。更大的错误,则是以豹之一斑推断虎的全貌(豹子概念扩大化),离题更远的重大事件,更为多见。典型的事件有,距今大约80年之前,前权威人士在南方考察了一个地方,此后,就有很多人据以论证北方也是这样的情况,并且由此做出了重大决策,并且这种经验(认识方法)一直在被推广。再有,距今大约50多年之前,一个地方的互助组发展成为合作社了,那么,很快,东西南北遍地都是合作社啦……。不说历史了,说今天,今天,“试点”的工作方法是不是还在盛行?你在“点”上能够行得通的,在“面”上就一定行得通吗?试点的点与非试点的面上的任意点都是相同或者高度近似的吗?

每一个村与所有的村都相同或者高度近似,每一个县与所有的县都相同或者高度近似?……

我以前在讲我的这个观点的时候举例过被我典型化了的虚拟事件:张三有父母也有妻儿,一个完整的家庭。李四也是,父母妻儿,完整的家庭。张三阳痿,老婆忍不住红杏出墙了,如果以张三为一斑,则得到所有人的老婆也红杏出墙的判断,则推导出李四的老婆也红杏出墙的结论。但是,事实呢,李四不阳痿,李四阳壮,张三老婆的出墙就是出给李四了……

通过局部了解全局,通过个别了解一般,利用个体研判整体,是需要有一个前提的,可惜的是,人们往往忽略了前提,甚至有意地否认前提。

由于,概念不清晰,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有逻辑性。

过分地夸大同一性,否认个体差别性,这个特点,广泛地体现在方方面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特征之一。

个人见解,表达,交流,但是不争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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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知识创新]关于逆反思维误导的几点初步认识
刘彦君 发表于 2007-9-21 0:07:13

关于逆反思维误导的几点初步认识

刘彦君 2007年5月1日

 

一,最简单的认识

什么叫逆反思维?通俗地讲,就是与常态思维相逆的思维。我的这个关于逆反思维的概念是几十年里自然形成的,是否准确我就不知道了。

逆反思维做为一种思维方式是经常被推崇的,但是逆反思维的成果是不被多数人承认的。这个认识,来源于我的社会经验,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大体上是这样的一个理解。

多数人错误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但是多数人不愿意承认这样的一种常见社会现象的客观存在性。这个原因嘛,就是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一点点,就是什么呢,几十年里的政治人物,往往从政治的角度出发,强调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凡事都得多数人拥护才行,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之下,关于多数人错误这种常见社会现象的描述,研究,讨论,存在着太多的制约,局限性吧。

但是呢,几十年里很多人都在宣传逆向思维,而且这个逆向思维的宣传是能够被多数人所接受的,这,与多数人否认多数人错误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这两件事之间,不矛盾吗?不滑稽吗?

 

二,再一个认识

社会上,相当数量的人,当他认识到多数人错误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的时候,或者,他在某一个具体的领域里,接受(承认)了多数人错误是一种该领域里的常见现象的描述的时候,为了把他自己与这个错误的多数人区分开,他所采取的对策,就是逆反思维。

比方说,往常,走到了路口A点的时候,多数人都是要向东转弯,现在呢,他认识到多数人是经常走错了路的了,所以他要与多数人相反。你们都往东转弯嘛,那么好了,我往西。

这不是笑话,这是当前大量存在的真实的经济事件,商业事件,许多的聪明人正在这样做,但是效果并不好。

大陆资本市场正在一轮牛市中,这一次的升势是从上证一千点之下的低点开始的。当上升到一千两三百点的时候,有人开始逆反思维了,众人皆醉我独醒,你们都买嘛,我卖。于是,他出局了。出局之后升势继续。当升至上证一千六七百点的时候,又有一批人开始逆反思维,坚信多数人错误就是资本市场的铁律,多数人都在买,但是多数人肯定是不理性的,理性的只能是少数人,所以应当反其道而行之,卖股票,走人,他出局了。出局之后升势继续。当升至上证两千六百点之上的时候,更多的人开始逆反思维,出局。升至上证三千点的时候,很多人惊呼:多数人疯狂!你们还在买呀,你们都疯了?多数人错是市场的铁律呀!但是市场继续着它自己的“错误”,不理睬这些逆反思维,也不理解这些逆反思维。昨天,2007430日,上证已经升至三千八百多点了。

 

三,还得继续认识

前几个月,我曾经设定过一个场景:

一张桌子上有一只无色透明的玻璃瓶子,瓶子里面装着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街道上有许多人正在游行示威,呼吁把这个瓶子里的液体认定为毒药。这个时候,分别把政治活动家,学者,等等不同身份的人找来,问问他,这个瓶子里面的液体究竟是什么,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

现在我再重复设定这样的一个场景,还是这样的一个瓶子里的液体,还是这样的游行示威的人群,还是这样的民意诉求,但是不找政治活动家也不找学者了,而是分别找几个从众思维显著强烈的人和逆反思维显著强烈的人,问问他,瓶子里面究竟是什么。

从众思维的人,他会说,是毒药。从众嘛,就是与众人一致,如果不与众人一致的话就不属于从众思维了,是吧,所以他会认为那个里面就是毒药。

逆反思维的人说不是毒药。他可能说是纯净水,可能说是酒精,或者别的什么,总而言之不是毒药。因为他的特点就是逆反嘛,你说东我就认为是西,你说是狗我就认为是鸡,你们都买股票我就只能卖股票,没有股票可卖的话起码我也不能买呀,现在你说是毒药嘛,我就得认为那不是毒药才行,否则就不属于逆反了嘛。

但是,这个瓶子里面究竟是什么呀?

从众,或者逆反,就是判断一个瓶子里面究竟装的什么液体的正当的有效的依据吗?

正确的做法,应当化验,拿到化验室里化验。

你要知道那个瓶子里装的究竟是毒药还是纯净水,你亲自化验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你管他别人怎样认识干嘛呀?

我设定这样的一个场景,是把比较复杂的社会事件典型化了,抽象了其中的主要的元素重新组合,典型化一下,更容易看清楚其中的机理。

从众思维也好,逆反思维也好,在做判断的时候,是把别人的认识做为参照系的,甚至把别人的判断做为自己的判断的依据的。

所以我认为,逆反思维,与从众思维的机理其实是一样的,仅仅是表现得往往相反而已,所以逆反思维并不必然地理智,而更可能是一个同样(与从众思维比较)严重的认识误区。

 

四,我的初步结论

1,人类对于任何客体(实体,事件,现象,理论,等等)的判断,应当依据于该客体的本身,而不应当依据于他人的判断,不能以任何他人的判断干扰自己的认识的过程和判断的形成,这是独立性。

2,多数人错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少数人正确(成功)也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

少数人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不是与多数人相反的逆反思维,而是不受他人干扰的独立思维。

3,逆反思维理论条件下的逆反思维往往正是一种多数人错误。

所谓逆反思维的思维方法,其实,也是一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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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刘言无忌]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初稿)
刘彦君 发表于 2007-9-20 23:55:38

 

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初稿)

作者:刘彦君

 

我是普通公民,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理由如下:

一,我是普通公民,我的利益,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的;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违反我的个人利益的。

一般性的腐败现象并不降低社会稳定的程度,经济繁荣的程度,就业容易的程度,赚钱容易的程度,生活方便的程度,所以一般性的腐败起码并不损害我的个人利益。

举例来说,一位官员拥有超过两个以上的小老婆,这算是腐败吧,但是哪怕他拥有十几个小老婆呢,不妨碍社会稳定嘛,不放碍经济繁荣嘛,不妨碍我就业赚钱嘛,不妨碍我的正常生活嘛,我反人家干嘛?我吃饱了撑的?

再例如,一座大楼,一家公司,原来是姓公的,后来姓了贪了,这个事件呢,跟我没有关系嘛。姓公,利润归于公库;姓贪,利润进入私库,不论他进了哪家的库吧,反正是铁定了不会进我的腰包就是了,横竖只是公贪他们两家的事儿是吧,偶一个普通公民有什么必要也去插一杠子?

所以,站在偶的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看这个腐败的问题呢,偶不必要去反他呀。

由此得到我的第一个观点:我是普通公民,谁腐败或者谁不腐败与我无关。我的利益不会由于有人腐败而减少,也不会由于腐败被反掉了而增加,所以腐败或者反腐败是与我没有关系的问题,我不需要反腐败。

二,我是普通公民,我的利益,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的;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违反我的个人利益的。

怎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呢?

就是要繁荣经济。经济越繁荣,就业越容易,赚钱越容易,民人越富裕,社会越稳定,经济越繁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圈了。越富裕,越稳定,穷了才不稳定呢。

这个良性循环圈上,繁荣经济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我们很多年了都在招商引资,就是为了繁荣经济的,就是要吸引外人的钱,拿到咱们这个地方来开公司,开工越多,招工越多,就业越多,赚钱越多,花钱也越多,刺激得服务行业更多的开工……这也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圈。

如果不搞反腐败呢,那么,通过腐败手段得到的钱,就会参与到繁荣经济的活动中来,既投资,又消费,成为繁荣经济的重要的促进力量。

但是如果大张旗鼓地反腐败呢,那么,这一大笔的优质资源,他就不敢显示,不敢露面,更不敢明目张胆地搞什么投资办厂开公司了,甚至藏起来都担惊受怕,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给搜查走了,还成为了犯罪的证据,那么怎么办呢,他就要转移到外面去,远方去,越远越好,这样呢,从社会资源的角度来看呢,本来是我们这个地界儿上的一大笔钱,却不能在咱们这里繁荣咱们的社会经济,而是跑得远远的去繁荣人家别人的社会经济去啦。一方面,我们招商引资,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外人来我们这里投资,同时我们又通过反腐败,把很大一批本来就是我们这个地界儿上的优质资源赶跑,赶到远方去,外面去,这,是不是有点儿傻帽?

这样看呢,我的第二个观点,就是,反腐败不利于本地的经济繁荣,只是有利于外人的经济繁荣,所以反腐败的好处是人家别人的而不是我的,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

三,我是普通公民,我的利益,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的;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违反我的个人利益的。

怎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呢?

就是要繁荣经济。经济越繁荣,就业越容易,赚钱越容易,民人越富裕,社会越稳定,经济越繁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圈了。越富裕,越稳定,穷了就不稳定了。

这个良性循环圈上,繁荣经济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在资源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怎样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呢?

答案是,要盘活资源。

资源要盘活,而不要盘死,尤其是优质资源更要盘活更不要盘死,一旦盘死,你就任凭你的资源多么地优质,也P用都没有的。

什么是资源呢,人就是资源,劳动力,你盘死,谁都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怎么可能创造财富?水也是资源,水也要流动起来,蒸发到天上,成为云,下雨,再蒸发,再下雨,这样不停地流动,循环,才能造就漫山遍野到处一片生机,要是把水都严格地保管起来,不许蒸发啦,那么天上也就不下雨了,那怎么行?钱也是资源,钱也要流动起来,你要是把钱全部地锁在保险柜里,不流通了,他还怎么创造利润?你把大多数的优质资源都叫他姓公了,但是叫他死在柜子里,死在仓库里,他就不能繁荣社会经济了嘛,普通民人得不到任何的好处嘛。

公有的资源本来就是属于全社会的,公有的资源更应当充分地盘活,通过盘活资源繁荣社会经济,使得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好处。

对于不能发挥效益的公有死滞资源,不论是谁,采取什么手段,说是改革也行,说是探索也行,说是创新也行,说是腐败也行,反正都是一回事,就是把资源盘活,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大多数人得到好处,那么不论他姓公姓贪,都是做了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公众的事情。

反之,你把本来活跃的资源给他盘死,促进社会经济的萧条,不论你姓公姓贪,都是对于社会对于公众的犯罪。

我的这个第三个观点嘛,远离了那些思想僵化的人们的观念窠臼,不以教条的公贪两字来划界,估计大脑迟钝的愚民难以理解,新太一族难以理解,送剩一族难以理解,长期被郎咸平薛涌之流牵着鼻子走的人也难以理解……

不理解就不理解吧,偶也没有办法,偶也不喜欢争论,偶只能等着漫长的时间来验证偶的这个观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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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标新立异]富贵即淫,贫贱则移,威武就屈,潮流要跟,否则傻帽。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7 19:19:03
富贵即淫,贫贱则移,威武就屈,潮流要跟,否则傻帽。

 作者:刘彦君

 
淫,就是不受拘束地满足自己的欲望。

只要不违法,只要不损害任何他人的利益,为什么非得受什么拘束呢?为什么不能充分地满足自己的需求呢?身境贫困,没有办法,不得不不淫,这并不是不想淫,也不是不应当淫,而是淫不了,而能够淫的时候非得不淫,故意不淫,就没有道理了嘛。

比如说,我现在想吃鱼,想吃鸡,想吃猪肉,想吃水饺,想吃西瓜,想吃香蕉,想喝牛奶……我什么都想吃,我的这个想吃,这个嘴馋,并不是错误,不是毛病,不是坏习惯,而是一种合理的正常的愿望,我应当有的需求,我现在不吃,仅仅是由于我没有钱买,一旦我充分富裕了,我能够买得起了,我为什么不吃?人人都不吃的话,那么那些养鱼的,养鸡的,种瓜的,不是都得失业了?

再比如说,我愿意有个PLMM谈恋爱,但是没有,因为我还不富有,还不讨MM们的喜欢,所以我只好不谈恋爱,但是这并不是说我就不需要不应当谈恋爱,而仅仅是由于没有MM跟我谈,如果以后我当上了亿万富哥儿,有PLMM喜欢我,愿意跟我谈恋爱,我为什么不谈?我不谈的话,MM该恨我了,该说我这个人多么地不通情理了不是吗!

存天理,灭人欲,那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道理。把人欲与天理对立起来,是反人类的。

都来灭人欲的话,行吗?和尚是灭人欲的典型了吧,都来当和尚就不行,男人都是和尚,女人都是尼姑,那么人类就不能延续了不是吗!男女关系是一种人欲吧,哪个人敢说他自己不是父母人欲的产物,包括发明“灭人欲”概念的浑球老哥儿?

所以人欲不是应当灭,而是应当肯定,应当保护,应当保障,当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应当努力争取,一旦有条件了,就要充分地满足,所以我认为:富贵即淫。

 
移,就是改变。

贫贱,就需要改变。不改变的话,不是永远地贫贱了吗?越是贫贱,才更需要改变更应当改变呢。所以应当是:贫贱则移。

 
屈,就是弯曲的意思,就是屈服。

遇到了比你厉害的对手,应当屈服。

该屈服的时候不屈服是错的,比如说,对方拿着刀,你呢,你空着手,这样的态势下,你不屈服的话,你不是找死吗你?

美国强大,世界第一,原因何在呀?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美国人懂得投降。而我们的大多数人不懂得投降的好处,所以我们落后。

我对于投降的理解,不是因为怕死,而是由于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中国古代有很多成就了伟大功勋的人,都是很懂得投降的,例如天才的军事家韩信,就曾经忍受胯下之辱嘛,那可是比投降还要窝囊得多了。大政治家管仲在早期当兵的时候是个冲锋在后逃跑在前的人,所以他就不会早早地死掉,才有了后来成为大政治家的前提条件了嘛。越王句践不投降的话,哪里能有卧薪尝胆的机会呢?

遗憾的是,中国古代许多关于投降的优秀案例没有能够得到弘扬,而是一种漠视生命的观念获得了极端的传播,终于遗患无穷了。

现在应当拨乱反正:威武就屈。

 
潮流,就是时代的脚步,时代前进了,社会发展了,人的观念,也要跟着时代前进,就叫做跟潮流。

反潮流者大多高瞻远瞩,慧眼独具,不是不跟潮流,而是想要领导未来潮流,与闭目塞听无视潮流不是一个领域的问题了。

潮流是应当跟的,不跟的话,太傻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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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在网上贴出之后多次被他人转贴,也有人剽窃。我声明:在任何地址,只要是张贴本件但是不署我的名字的,均属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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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正本清源]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7 19:17:14

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作者:刘彦君
  
   
秦桧在宋政权如何对待金政权的问题上,主张议和。就是要通过协商的方式,对话的方式,通过非战争的方式,来解决争端。秦桧的主张,秦桧的方案,不需要战争,不需要军队,不需要死亡很多的普通士兵,而只是在双方高层之间协商谈判。所以秦桧的主张显然更有利于双方的民人,也有利于双方的经济发展,既有人性,又有理性。特别是在岳飞等武将极力主战的情况下,冒着风险坚持议和主张,这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秦桧始终坚持议和并且最后议和成功,对于维护和平,安抚民人,发展经济,建树了不可磨灭的伟大功勋。

秦桧的政敌是岳飞。岳飞是主战派,就是要通过战争的方式解决争端。显然,只要开打,必定要死人,而且死的大量的是普通人,普通的士兵,普通人的子弟,一将功成万骨枯嘛,岳飞的功勋是建立在成千成万的士兵的死亡和他们的家庭他们的亲人的痛苦的基础上的。所以岳飞的主张,即使他完全胜利了,也仅仅对于宋朝的皇族来说是有利的,而对于百姓来说则是不利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战乱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如果自己的家里死了人,则这个家庭的危机更不是短时间里可以缓解的,所以对于百姓来说,战争就是灾难。

宋朝的皇帝最终选择了议和,上合天意下顺民心,这无疑应当是正确的。

但是,不知道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皇帝把岳飞给杀死了。

再然后,皇帝又把杀死岳飞的责任强加给了秦桧。

这是大约将近一千之前的事情啦。

 

我现在对于这个事件产生了怀疑,严重怀疑。

皇权至高无上,生杀予夺,他说怎样就得怎样,他编个什么理由,别人就得给他宣传个什么理由,但是,谁都知道皇帝的话是不可以当真相信的,我认为。

究竟为了什么杀岳飞,皇帝知道;秦桧对于杀岳究竟有没有或者有多少责任,皇帝也知道,当然秦桧也知道。但是别人是否知道就很难说啦,那可是最高级的机密呀,普通人怎么可能知道呢?将近一千来年之后,都死了将近一千来年之后,这个原因嘛,就更是已经成了谁也搞不清楚的一笔糊涂帐啦。

听人说,自从秦桧死了之后,对于秦桧的评价就一直都是汉奸,是卖国,是耻辱的象征。即使到了现在,也还是不论是谁,官方的,民间的,说书的,唱戏的,讲学的,甚至大树跟底下乘凉侃大山的,众口一词地把秦桧叫做汉奸卖国贼,而几乎就听不到不同的声音。

我认为,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应当是认识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愿望不同的,要求不同的,主张不同的,因为各自的利益不同嘛,所以我就觉得对于任何一个问题都是各方面的观点各不相同才是正常的,而如果是各个方面的意见都相同了的话我反倒认为这是很不正常的。警察与小偷,君子与流氓,劫匪与人质,元首与乞丐,……能够意见完全统一吗?有可能吗?即使同一个阶层的人,那个菜市场里买白菜的和卖白菜的,还要争论哪,要不还怎么“还价”?所以我就认为,所有人的观点都一致的观点,肯定不会是一个真实的观点。

现在回来说秦桧。我认为,所有的人都把秦桧说成是汉奸卖国贼,没有不同的声音,那么,这个众口一词的声音是不可信的,我认为。

所以我认为,关于秦桧是个汉奸卖国贼的命题是个假命题,没有一个经得起诘问的理由来证明秦桧是个汉奸卖国贼,迄今为止是这样的。

秦桧不是汉奸卖国贼,我认为。

 

但是,我并不关心秦桧究竟是不是一个汉奸卖国贼。

他都死将近一千年了,他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他究竟是还是不是,对于今天的事情明天的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不是嘛!

我真正关心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能够使得绝大多数的人,违反事实的真实,也违反自己的利益,高度一致地认为秦桧就是一个汉奸卖国贼。

找到这个原因是至关重要的,为了防止今后继续在重大问题上大面积地产生错觉。

我认为,这种多数人荒诞产生的原因,是由于观察问题的角度选取得不适当。

站在大宋朝的赵姓皇帝的角度,开疆拓土是正面的,割地求和是负面的,这是没有疑问的。

但是站在深山沟里一户普通农民的角度来看呢?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凿井以饮,耕田以食,大宋朝的国土面积五百万平方公里,你是这样地生活,他扩大到了八百万平方公里了,你还是这样生活,他只剩下了三百万平方公里了,你还是这样地生活,那么他开不开疆拓不拓土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又有什么理由不站在自己的利益的角度做判断而偏偏要站在皇帝的利益的角度去做判断呢?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宁失千军不丢寸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类似这样的原则,也是从皇帝的角度来说的,跟你一个普通的农民没有关系。玉碎,就是你死了。你死了,对于你自己,你的家庭,你的父母老婆孩子们,有什么好处吗?没有!所以你就不必要去追求那个玉碎去啦,能够瓦全就是万幸啦!瓦全是什么?瓦全,就是你活着,但是活得很普通。对于皇帝来说,活得普通是不行的,但是对于你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普通又怎么啦?本来就是普通的嘛!不普通行吗?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绝大多数的人的利益跟皇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开疆拓土啦,有责啦,玉碎啦,这个他本来就不是普通百姓操心的事情,倒是拥护一下秦桧才是必要的,秦桧主张议和,不用打仗,所以民人的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经济发展也有条件啦,这样呢,秦桧先生代表了普通民人的利益和诉求。我相信,当时的普通百姓是喜欢秦桧而不喜欢岳飞的。

对于重大问题观察判断的时候,普通人应当选取符合自己利益的角度,符合多数人利益的角度。如果你自己都不懂得站在自己的立场观察和判断,又怎么能指望无关的别人来代表你的利益呢?

汲取这个沉痛的历史教训吧,搞清楚自己的社会角色,发出符合自己利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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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正本清源]常识害人!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7 18:35:06

常识害人!

作者:刘彦君

 

常识就是多数人所认可的所了解的处理普通事件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

常识是从哪里来的呢,是社会人群在长期的生活中总结、概括、提炼……而来的。

那么,多数人从生活中总结、概括、提炼出来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他还能错吗?

能。

常识能错,常识必然地有很多是错的。

这是由于人类对于客观世界客观规律的认识只能是逐步深化的,在每一个时点上的认识水平,总是要被之后的更为深刻的认识所更新或者更正。

但是许多人善于盲从常识,所以——

“常识误导”是大量存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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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标新立异]永远地把信任自己排在一切信任的最前面(我的几个故事,我的几个观点)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7 0:20:16

永远地把信任自己排在一切信任的最前面(我的四个故事,我的四个观点) 

 作者:刘彦君 
  


第一个故事,第一个观点:
  
万米长跑我跑了一个倒数第二名。
  
如果是正数的第二名就好啦,但是可惜是倒数,在取不上名次的人里面的倒着数的第二位。
  
但是这个倒数的第二名,竟然赢得了一位PLMM的感动,并且导致她在接下来的女子长跑中非得跑完全程不可,结果,把她给累病啦。
  
当她事后跟我讲这个事情的时候,讲得我怪不好意思的,甚至很有对不起她的感觉。
  
那次比赛大约能有四十多人参加,取前六名或者是前八名我忘了,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吧。在这个跑的过程中,很多的人一看自己没有希望取得名次了,就在半道上退下来了,越退越多,越退越使得没有希望的不得不退,——人家取不上的都退下来啦,你还在那里搀和什么?——所以就大家都退,所以就形成了一个半途而退的趋势,所以就该退的基本上都退下来了,就只剩下了前面几个能够取得名次的在那里一争先后了。
  
但是后面还有两个人在跟着跑,这其中的一个就是我。
  
我本来也和多数选手一样的,但是看见有人退下来了,接着又看见很多人退下来了,我就想到了一个问题:退下来的人越多,跟我竞争的人也就越少,我进入名次的概率值也就越高,每当前面有一个人退下来,就等于是让给了我一个候补名额,就是我的候补名次向前又进了一位,……这样想呢,我就一直没有退下来。
  
MM说是被我的毅力所感动,嘿嘿,其实并不是毅力,而是策略。
  
偶好几次想要告诉她“真相”,但是克制了。她那样想也是可以的嘛,又何必非得为她制造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呢?
  
观点:对于同一个事件,不同的人,会看到了不同的侧面,得到了不同的结论。每一个人各不相同才是正常的,不可能都是一样的,也不应当都是一样的。当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的时候,不要争论,高兴就好嘛。
  
   

第二个故事,第二个观点:
  
有一次赶火车,我在即将开车的时候最后一个剪票,然后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上了站台,在前面的第一个车门上了车,然后跟随着找座位的人流一直向着车尾的方向走去,我是最后上车的,也是排在向后走队伍的排尾的,我的前面是很多的放假回家的女生。
  
找座位的队伍里,有很多人找到了座位了,就离开了队伍,越往后走,队伍就越短。进入最后一节车厢的时候,只剩下了十来个人了,但是也看不见空位子了,走到了车厢的中部的时候,前面的几位MM返身往回走,我的前面只剩下三个人,前面的MM走到了车尾第三档的时候,突然绝望地返身往回走,我的前面没有人了。
  
我继续向着车厢的尾部走去,我已经奔波了三天了,已经是下午,但是我早饭还没有吃呢,饿,渴,热,累,我太需要一个座位了,前面还有三个档嘛,我是看见了黄河也不死心的人,何况现在还没有看见黄河哪,要找到最后才行,所以我一个人继续向着车厢的尾部走去。
  
终于,我惊喜地发现,在这列火车的最后一节车厢的最后一排座位的中间位置上,原来只是一只安静的文件包……
  
返身回去的MM们,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坐在这里的,我的获得并不是由于我的坚持,而是由于别人的放弃。
  
观点:不要试图利用小概率事件来说明太多的道理,与其在事件的形成机理上耗费时间,还不如相信上帝。
  

第三个故事,第三个观点:
  
阳高地震的时候,我正在呼和浩特,住在一家旅馆的二楼,床是东西方向放着的,头在西,脚在东。
  
夜间正在熟睡的时候,突然觉得有地震,是西北东南方向的,……
  
我一跃而起,连喊带叫,穿着拖鞋衬衣夺门而出,冲到一楼,楼门锁着呢……
  
值班的服务员MM拨开小窗子问我:你怎么了?
  
我说:地震了,为什么不赶快把门打开呀?
  
她笑了:你是做梦地震了吧?
  
我坚持说是真的地震了,震中在西面的偏北或者东面的偏南,离这里不会太远。
  
她仰脸看看说:灯,没有晃!
  
另一个说:我们怎么一点没有觉得到?你看这一座楼里没有一个人出来!
  
她们两个人值班,一边织毛衣,一边聊天,按理应当有感觉的。
  
整个这一座楼里,除了我们三个人说话的声音之外,没有任何的一点点的声响,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
  
我有了一丝犹豫……
  
她们又说:你看你,穿得那么少,别感冒了,回去睡去吧,要是有地震的话我们会喊你的。
  
我不信任她们的有了地震了喊我,都震得这么大了,她们竟然不知道,还怎么可能喊我!但是我还是上楼去了,我上去穿好了衣服,皮鞋,收拾了我的物品,去楼下结帐退房……
  
两个MM很惊讶,她们没想到我竟然当真,她们没想到我这么地怕地震,而且她们也不相信的确是刚刚发生了一次大地震。
  
但是外面没有车,整个城市都在睡觉……
  
我在街上溜达了一段时间,又回到值班室里与两位服务员MM聊了一阵天,主要是我向她们介绍了关于地震的知识,包括逃生的技术性问题等等,但是她们始终认为我太胆小了,并且坚持认为我的关于地震的感觉是在睡梦中出现的,实际上并没有地震,并且她们坚持用了整个楼里没有人出来和整个街上没有人来证明我的确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
  
但是她们的话使我更加地害怕:地震本身已经足够可怕了,而这么多的人对于地震的浑然不觉更尤其可怕。
  
当街上有了第一辆车的时候,我离开了那里。我是去办事的,但是事情并没有办完,事情没有办完我也不敢继续办了,我要尽快地离开那里,我害怕地震。
  
在火车上,我听到了关于阳高地震的广播。
  
的确,震中在呼和浩特的东南方向。
  
我关于地震的感觉是正常的,我下楼也是对的。
  
别人没有觉察到,不是否认我的觉察到地震的正当理由;别人不动,不是否定我动的理由;我没有任何理由用别人的迟钝来否定我自己的正常判断。
  
相信自己,是一个不可更改的准则,在任何时候都是。
  
观点:永远地把信任自己放在一切信任的最前面。
  
   

第四个故事,第四个观点:
   
我不喜欢我老家的房子,在我20岁的时候我把它给拆掉了,重建。当我把房子已经拆掉了的时候,开始了下雨,雨下得比较大,而且连续地下。多数东西都在院子里露天放着……我心里开始烦了。
  
既不能干活,又不能走开,我想拉胡琴玩,那块蛇皮着了水了,松,……我找了一支笛子出来,在小雨中一边踱步一边吹,然后,心情好了,索性搬了一只小凳子坐下,纵情地吹了起来。
  
房子已经拆掉了,靠街的墙没有了,我的院子是和外面通着的,有人发现我在雨中吹笛子,便驻足观看,后来一位老人给我讲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我老爷爷(即我爷爷的父亲)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
  
那一年发生了连续多日的连阴天,每天的雨都不大,但是也不停,一直在下,时间长了,家家的房子都漏雨,越漏越大,谁家都没有一个不漏雨的地方……
  
邻居都能听见,我家的笛子声一直不断。
  
再后来,邻居们认为我家一直有人吹笛子,可能是还有不漏雨的地方,就到我家来避雨……
  
进了我家的院子,看见我老爷爷骑坐在窗户上,一只腿在里面,一只腿在外面,吹笛子吹得神采飞扬呢……
  
邻居问,大哥,你怎么坐在窗台上唻?
  
我老爷爷说:屋里漏遍了,就剩下这一小块不漏水……
  
观点 :每一个人都难免遇到无可奈何的事件,不论是烦恼,焦急,还是悠闲,甚至快乐,都不对于事件的本身产生影响,那么,为什么还要烦恼呢,为什么不自己制造一个快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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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知识创新]“总结经验教训”的模式已经过时了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6 2:55:20

“总结经验教训”的模式已经过时了

       作者:刘彦君

 

“总结经验教训”的思路,我认为,一般来说不正确。

之所以认为总结经验教训的思路往往不妥,是由于这种思维方式容易在曾经有过的成功的基础上简单地重复,而并不利于创新。

特别是年龄稍大的人,肯定会有过许多的失败也有过许多的成功。总结经验教训的思路往往把所有的成功叫做经验又把所有的失败叫做教训,往往简单地以成败来论事理,而不是按事件的本身的性质来划分。而在事实上,失败的或者是没有成功的并不一定就不正确,可能基本正确,仅仅在某一个小的环节上出了问题,从而导致全功尽弃。也可能整个方案并不可行,但其中或者其中的一个局部却闪耀着智慧的火花。如果当作是失败的教训,把好的思想扔掉了,而把简单的成功再简单地重复,那就很难再有创造性的升华,最多也不过是简单地重复所谓经验,不能创新,不能进步,貌似通过总结经验教训而使事情做得顺利了,其实却是丧失了获得创造性成果的机会,却是总也跳不出简单重复过去的臼窠,用来平安度日月(在社会发展缓慢的年代里)是可以的,用来成就大事业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特别是在今后的时代尤其如此。

所以我基本上并不欣赏不赞成总结经验教训的思路。相反,我认为,已经过去的事,忘记为好。如果是曾经有过的成功,那毕竟只是曾经有过的成功,不应当再企图简单复制,而应当进一步创造出更大的成功,用新的思想新的思路新的方式方法创造新的成功。而如果是曾经有过的失败,那么还总是去想着它干什么?总是念念不忘曾经有过的失败,对于手工劳动也许问题不大,而对于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来说却是不适宜的。平白无故地增加精神上的负担,影响自己不能有一个良好的心情,使自己畏首畏尾胆小怕事,何苦呢,又何必呢?所以我认为,与其总结经验教训,不如一切从新开始。每一次都不要总是在一张旧的图纸上增补修订,而应当每一次都有一个完全空白的任凭你的思想自由驰骋的空间。这样,除非每一次都失败,(每一次都失败,能吗?)只要有成功,就一定是创造性的成功,全新的成功,岂不更好?

忘记曾经有过的成功与失败,全神贯注地设计未来。

忘记经验也忘记教训,一切都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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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知识创新]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正在被人类社会的进步所动摇!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6 2:51:36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正在被人类社会的进步所动摇!

作者:刘彦君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它仅仅在人类发展历史的某一个特定阶段上才是比较而言相对合理的。

在一夫一妻制基本实行的历史阶段里,为了维护这个基本制度,人们自觉地或者无意地编造了很多的理论上的谎言,把一个在一定时期基本上合理的制度的合理性强调到了极端,强调到了神圣的程度,一夫一妻制被当作了完美无缺的永远存在的秩序。

但是,一夫一妻制的本身的确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所以那些虚伪的理论越是把它说得无比完美,恰恰就越加暴露了自己的虚假性,仅仅是很多人不愿意冒一个背叛传统背叛道德的风险,不把它给当众说出来而已。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一个大的群体中真正严格地执行过,这不是人们的道德不高尚的缘故,而是这个制度本身的难以自我完善的缺陷所造成的。

随着社会的前进步伐的加快,一夫一妻制的弊端越来越无法掩饰了,越来越显示出来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违反人性的弊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传统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正在被人类社会的进步所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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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知识创新]养老的理念是正确的,尊老观念过时了!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6 2:41:16
养老的理念是正确的,尊老观念过时了!

作者:刘彦君

 

养老的观念是正确的,不论是由谁来承担这个养老的责任,子女养老也好,社会保障也好,反正老年人是应当得到赡养的,这个问题应当不存在争议,偶也就不多说了。

偶重点要讲的,是尊老的观念已经过时了。估计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所以偶要对于这个问题解释一番。

尊老,是一个古老的概念。

当社会发展得非常缓慢的时候,很长时间不能出现一种新知识,新技术,那样的时代,几乎就没有关于知识更新的概念,几乎每一项知识都是先人传下来的,每一条经验的有效期都是很长很长的,甚至,对于很多人来说,知识和经验都是具有永久有效性的,所以,经验就是财富,经验就是能力,经验就是权威,所以比青年人的经历多得多的老年人就格外地有地位,所以要特别地强调“尊老敬老”,这不仅仅是由于他已经做出了贡献,更由于仍然需要他来把关掌舵,不论是在哪个层次上,都是要老的来当家主事,因为他经历的事情多,他了解的事情多,他的经验多。

所以,以前的历朝历代都是奉行尊老敬老的准则的,所以至今仍然是讲究尊老敬老的,这是个古老的传统。

但是,现在的时代,大大地改变了,一项新技术尚未普及,更新换代了,这个尚未普及的新技术成了旧技术了,比它更先进的技术已经出现了。

在一个天天都有新东西出现的社会里,时刻接受新知识远比积累经验重要。

创新能力的重要性,早已大大地超过了经验丰富的重要性了。

在这样的时期,我们的观念也必须随之改变,这就是要特别重视青年人,因为青年更容易接受新知识,更容易适应新环境,更富有创造精神,也更多地着眼于未来因为他们还没有太多的历史足资回顾。

所以,应当强调重视青年,重用青年,尊重青年。

所以,应当把重视老人改变为重视青年,把尊老改变为尊青,把以前的“尊老敬老”改变为“尊青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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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正本清源]传统格言很多是错的(四则)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6 2:21:24

 

有志者事未必竟成

作者:刘彦君

 

有志者,事竟成,算得上是千古名言,但是也是一个千古误区,误导了古、近、现代的数不胜数的人。

我们所看见的,听说的,史书记载的,当然也有有志者事竟成者,但是毋庸讳言,我们看到的听说的史书记载的,更多的却是有志者事未竟成。多少人决心做官而没有能够做官,多少人立志致富而没有能够致富,多少人发誓要有所发明创造却始终没有发明创造出任何专利来。范进中举并不仅仅是个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事件,许多读书人终其一生孜孜追求皓首穷经而一无所成者大有人在啊,有志者事未竟成的事件远远多于有志者事竟成的事件,许多的为了一项不能竟成的事业而耗费了青春甚至整个生命的志士,已经是无比冤枉的了,到头来却还是埋怨自己努力不够,为什么竟然这么地执迷不悟啊?因为把一个有志者事竟成当做了真理了。

有志者事不竟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往往有一个共性的因素——所追求的目标与追求者的禀赋素质之间互相不匹配。

现代人类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任何人都不可能具有在任何领域里取得成功的基本素质,所以当一个人选择自己的奋斗方向的时候,应当充分考量自身的特点,选择做自己最擅长的事而不做自己所不擅长的事。而一个人擅长做什么,往往并不与后天的特别是成年后的训练程度正相关,而更多的是先天的秉赋的作用。

有志者,事竟成,这个话,强调的是人的主观努力的因素,在当前的简单的问题上,或者在古代的人类的活动范围简单有限的状态下,这个话,具有一定的劝学劝志的作用,这也正是它能够长期流行的原因。但是当人类所涉猎的领域迅速扩张,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时候,在今天,这个话的误导作用已经远远地大于它的劝勉作用了。

有志者,事未必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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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学人之长,学不能补短!

作者:刘彦君

 

学人之长,补我之短,说的是要通过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短处。

学长补短的理论前提是:人都是可以互相学习的,一个人的长处是可以通过向别人学习而获得的,一个人的特长是可以通过向别人学习而获得的。用一个稍微严谨一点的方式来描述的话,就是说学长补短的思想里面隐含着一个命题:“任何一个人能够通过学习获得任何一种任何他人所具有的能力。”这个命题需要否定人的个体差异性,但是人的个体差异性的客观存在是一个事实,而且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所以这个命题是个假命题。

以一个假命题为前提条件而成立的思想不是正确的思想,所以“学人之长补我之短”不是一个正确的思想。

人是具有共性的,就是共同性,一只嘴巴一张脸,两只耳朵两只眼……这种共同性,就是互相学习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的确是张三能做到的李四也应该能够做到。事实上,人与人之间往往有很多相同的或者近似的行为,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了。

但是,人,并不仅仅具有共同性,还具有个体差别性,就是说一个任意的张三和一个任意的李四,各自都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张三的特长是李四所没有的也是无法具有的,学也学不会的,所以张三的长处你李四是没有办法也没有可能学到的。

假如人是没有个体差别性的,那么,张三李四是完全一样的,所有的人都是完全一样的,那么,也就连谈恋爱都不需要了,你随便在大街上拉一位性别相反的人结婚就成,因为人都是一个样的嘛,张三和李四是一样的嘛,即使有一些不一样,一学习,就学得都一样了嘛。

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他的特点,只不过是有的人的特点不突出,有的人的特点很突出,只不过如此而已。

总而言之,每一个人,互相之间都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决定了张三能够做到的事情,李四未必能够做到,甚至是不可能做到。越是重大的事情,越是复杂的事情,就越是不一定能够学到别人的长处。

我认为,过分强调人的共同性,忽视甚至否认人的个体差异性,认为任何人的长处,另一个人都能够通过学习而获得,这是一个认识的误区,会对于个人的人生选择,个人的社会角色定位等个人的重大问题产生严重负面的影响。

学人之长补我之短的思想不是一个好的思想,不是一个正确的思想,起码在重要的问题上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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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的话:

不要学长补短,而要扬长避短,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努力回避自己的短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为什么非得在一个自己没有优势的领域里去和别人较劲呢?

每一条鱼,你不要羡慕天空;每一只鸟,你不要学习下水;是羊,你就跑到草原上去;是猴子,你就爬到树上去……每一个人,应当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和不擅长什么,应当做自己擅长的事而不做自己并不擅长的事,这个道理起码应当没有什么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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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是好

作者:刘彦君

 

经常性的但却不是无条件的自以为是(和经常性的但却不是无条件的不接受别人的意见),是一种良好的个性品质。

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环境里,对于任何一件事情,都会产生很多种互不相同的甚至是互不相容的观点,不自以为是行吗?难道反而要自以为非才成?难道要盲目地屈从于别人才成?

这个自以为是有两个前提的条件,其一,深信自己的基本理念所依据的事实的确属于普遍存在的基本的事实并且从这些普遍存在的基本事实抽象概括提炼出自己所得到的基本理念的整个的过程完全符合基本的逻辑法则;而对于存在争议的具体问题,自己的具体的判断是严谨的严肃的独立的。这是充分自信的基础。其次,与自己的观点相反的观点不是新颖的或者虽然新颖但是经过认真思考而已经否决了它了。

在这两个前提条件下,就有理由理直气壮地自以为是,有理由心安理得地不接受别人的意见。

 

三省不再有益

作者:刘彦君

 

在曾子的时代,人们的活动所涉及的领域还是非常地少,思维的宽度厚度和广度都还非常地有限,所以他有充足的时间去“日必三省”,而且那个时代的价值标准比较单一,能够比较方便地实现三省。

现在显然是已经不行了,三省的办法已经行不通,即使一个人能够三省的话,他一个人的三省的效果也无法得到其他人的认同,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单一判断的时代了。

如果我是用自己的标准来反省,那么,既然我一贯如一,又何必三省?

如果用别人的标准,用一种我所拒绝接受的标准来反省,那不是白找麻烦吗?

对于古人那些已经过时的理念,应当果断清理。人脑的空间并不是无限的,有限的空间应当更多地存储和运行新的程序,……

古代的东西很多,现在的东西更多,今后的东西要比今天更要多得多,我们的大脑没有那么大的容量来装下那么多的程序并且保障其正常运行,所以要经常地清理磁盘,或者是“吐故纳新”,否则,就应了毛泽东的那句话:

一万年以后,你们的课还怎么讲?

我想起来了,有人描述:老年人锁了门之后还要再回去看看锁了没有,三省也是这样,其实这正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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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独立见解]人类的改革从来都是在多数人的骂声中进行的
刘彦君 发表于 2006-10-26 0:12:10

 

人类的改革从来都是在多数人的骂声中进行的

作者:刘彦君

 

远古时期人类的生产能力极为低下,食品没有或者很难有积累,后来能力提高了,逐步地出现了食物的剩余,这个时候,就有当时的强势者,首先把自己所掌握的食物自己积攒起来等到得不到食物的时候再自己享用,这就是最早的私有财产。我现在找不到那个时代的文字记录,估计是那个时代还没有文字的缘故吧。但是可以想象,那些原来多年了一直在一起吃的人,现在突然地看见人家独自一个躲到一边吃独食去了,不再分一份给自己了,而且还是违反了以往的规矩的,心里当然不舒服啦,肯定是少不了骂的,骂他们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食欲横流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哦。

以今为鉴,可以知古人。在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私有制的社会环境里,私有制萌发了,生长了,壮大了,成为了无法撼动的基本制度,在它的萌芽和初长时期骂声是不会少的啦,特别是其中的弱势群体,又特别是弱势群体中以前曾经对于部落族群做过贡献的老年人,他们会说:我青年的时候,打来的野猪兔子都是分给大家一起吃,你们吃我的东西长大啦,现在有了吃的自己躲到一边偷吃去啦,你TMD什么玩意?

不知道多少千年万年了吧,遥远的古代肯定是有很多的不同意见的。也不知道当时的祖宗们究竟奉行了什么理论或者主义吧,总而言之他们没有选择平均,而是选择了效率,有了私有制之后,效率提高了,社会前进的步伐加大了。

 

远古时期也不大能有什么严格的婚姻制度,今天张三妹妹跟李四哥哥好,到了明天张三妹妹可能就跟王五哥哥好上了,后人给起了一个名称,就叫做群婚制,群婚制嘛,所有的GG都是丈夫,所有的MM都是妻子,讲公平嘛也公平,讲正义嘛也正义,但是后来这个群婚制他瓦解啦,偶现在不知道他们当时是怎么瓦解的,但是估计不是一天之间突然地就瓦解啦,也不会大家一致同意瓦解了这个群婚制的,因为瓦解群婚制不符合弱势群体的利益,他们肯定不同意,眼看着PLMM一个一个的都被强势男人领走啦,还有一个男人领了好几个MM的,原本属于全体男人的MM资源都被你们瓜分啦,天理何在?

所以那第一个把自己心爱的PLMM领在身边不许别人动的男人,一定挨了许多的骂,那些跟着学坏的宁愿挨骂也不许别人动自己的心爱MM的男人就是当时的既得老婆者群体,弱势群体骂他们上悖天意下违人心纲维不张伦理难再,好端端的社会被你们给搅和得乌烟瘴气了,很多的MM被包养了,这是TMD什么社会?

但是,群婚制瓦解啦,到现在也还没有恢复起来,这样看来呢,当时的瓦解群婚制也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弱势者群体的极力反对仅仅由于他们抢不到PLMM,他们要是能抢到的话,才不反对呢,这与什么正义不正义的没有关系。

所以,婚姻制度的变革,从来都是在多数人的反对声中进行的。

 

从群婚制的瓦解,一步一步地发展,到了近代,关于一夫一妻制的观念发展到了极端,谁的老婆,不用说别人领走睡觉不行了,连摸一下也不行,甚至看一眼都不行。但是实际的情况呢,私下里,不论是谁的老婆,上至权力最大的人,下至娶不起正式老婆的人,不论是谁的老婆,不但可以看,可以摸,甚至可以悄悄地生出孩子来,只是明面上当作没有这种事罢了。

自从一夫一妻制开始萌芽的那一天开始至今,在任何一个大的群体中,一夫一妻制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严格的执行,但是人的观念,好象是戴了绿帽子了就比天塌下来还严重似的,这说明什么呢,至少有两点吧:第一,真正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是不合理的,需要改进,从目前阶段来看呢,就是要宽松一些,双方不要互相垄断,每一个人都应当享有最起码的自由。第二,很多人理性不足,明明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他偏偏要追求不可,追求这种不切实际的目标有什么好处吗?没有,什么好处也没有,任何好处都没有,只能产生矛盾,产生摩擦,伤了别人,自己也很不自在。

在群婚制瓦解的时候,很多人反对独占,留恋群婚制,客观上起了阻拦历史车轮前进的效果,而到了一夫一妻制应当宽松一些的时候呢,多数人又是极力维护一夫一妻制,客观上对于婚姻制度的发展完善起到了阻碍的作用。你看你看,多数人总是拉后腿的。

如果多数人不拉后腿,那该多么好啊,群婚制瓦解的时候,你就赶快地抢先占住一个MM,到了近现代哪,你就赶快主动地给老婆放宽政策,这不是既得了好处又当了先进了嘛,为什么不这样呢?

但是不是,多数人是不愿意明白这个道理的,多数人的行为方向是与历史前进的方向相反的,应当独占的时候他留恋共享,到了应当共享的时候了他又要维护已经过时的独占,他总是要逆历史潮流,总是得不到好处,总是生气,总是怨恨,还被人家当作弱势群体,还不服气,不肯改,还认为自己是正义的,还一再自愿地接受政客的忽悠……这个婚姻制度的变迁,充分地证明了这个道理。

 

在奴隶出现之前是没有奴隶的,没有奴隶的社会里当然地不会有什么奴隶制,后来有了奴隶制啦,不用问,奴隶们肯定是要痛骂奴隶主的,即使嘴里不敢骂,也必定会在心里骂,人心不古,道德沦丧,天打五雷轰的既得奴隶者们,死去吧!那个时代的骂语估计与现在很不相同,但是那个意思却是应当差不太多的吧。

按理说,众多的奴隶们坚决反对,奴隶主们一小撮怎么能够成得了气候?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嘛,千夫所指无疾而死嘛,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嘛,无论是从人数上看,从道德上看,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是奴隶更具有优势嘛,岂能容许极少数的奴隶主为非作歹耶?

但是,奴隶制并没有由于多数奴隶的强烈反对而夭折,奴隶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做为一个社会制度,顽强地存在了很多年,表演了很多年,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文明,还出现了极盛的时期,并且归根结底也并没有瓦解在属于绝大多数人民的创造历史的动力的英雄们的奴隶们的手里,而是瓦解在又一个新的少数人——地主阶级的手里啦。

我不知道奴隶社会是不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一个必然的阶段,我尤其不知道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可以取代那种制度,我只能说我知道自从人类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至今,我们没有见过任何一种完全合理的社会制度,甚至也没有见过任何一种完全合理的想象。

任何一种大的社会变革,都是在多数人的骂声中进行的,奴隶制从萌芽到发展到壮大的全过程,很有力地支持了我的这一个认识。

 

放脚,放脚是个什么东东呢,放脚,就是对于裹脚的彻底性的改革呀。

就在不太久远的以前,这一片土地上的女人们都是裹脚的,就是在女孩子很小的时候,一般应当在五六岁(虚岁)之前吧,开始把她的脚给用一条很长的布条子紧紧地包裹起来,目的就是不让它长,越小越好,千万别大,一大就不是三寸金莲啦,就不美啦,就不能嫁个好婆家啦。

裹脚好吗?正义吗?道德吗?符合民意吗?或者,作秀吗?今天的人来回答的话,不论是极左也好,极右也好,资本家也好,先锋队也好,恐怕在这个裹脚与放脚的选择上会是高度一致的。

但是诸位想过吗?放脚之初,是全民一致拥护坚决放脚的吗?

我的奶奶是小脚,辛亥革命的时候我奶奶5岁,由此推断,我奶奶的小脚是在民国时期修炼而成的。

我的姑奶奶,就是我爷爷的妹妹,她是1914年出生的,所以她是没有见过清朝的人,我的姑奶奶是“半脚”,半脚是什么概念呢,半脚就是裹脚裹了一段时间,还没有等到修成正果呢,不裹啦,半途而废啦。这个裹脚不是裹一天就可以了的,也不是裹一年就可以了的,特别是未成年时期,你一放开,它就要长,为了使它不能长,就要常裹不懈,决不给它一个成长的机会,所以裹脚要持之以恒,一旦裹上了就要决不放开才行,否则,一旦开了口子,你再想收,哈哈,没门啦!我姑奶奶的脚就是裹了几年之后又不裹了,结果呢就又长了一阵,成为了比不裹的脚要小但是比一直裹着的脚要大的半脚。

从我姑奶奶的年龄来推断的话,她在1920年左右才开始裹脚,持续地裹了几年才放开,这和清朝已经没有关系啦,只能说还受着前朝的影响的啦,而且,在1919年曾经有过一个五四运动。

一位长辈跟我讲,一位1922年出生的长辈跟我讲,她很感激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很开明:她六岁的时候,妈妈问爸爸给不给孩子裹脚(从时间上推断,1928年的时候这件事情还是需要商量的,但是毕竟已经可以商量啦),爸爸说不用裹啦,就没有裹,但是到了七岁的时候,奶奶又督促妈妈给她裹脚(这应当是1929年了吧,起码是1928年了吧),就又裹了,几天之后爸爸发现了,爸爸去跟奶奶说:“民国不兴裹脚了,以后就都不裹了,就别再给孩子裹脚啦。”奶奶同意了,以后就再也没有裹脚。

这是五四运动之后将近十年的事情,这说明什么呢,一项不违反公正原则的不损害弱势群体的任何人都是既得利益者的改革,放脚,竟然放了很多年才全面地放开。

可不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放脚之初,要求这项改革必须在得到多数人同意之后才能施行,起码要有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同意了之后才能施行,否则就谁也不许放脚,那么,这一项改革可能至今仍然没有开始施行,因为,许多人的观念的改变并不是由于理论上的证明,而是由于环境的影响,如果没有人先行放脚,那么更多的人就无法“跟进”,形不成潮流,那么更多的喜欢维持现状的人就总是能够找得到维持现状的理由,从上古至今天,很多的事情都是这样的。

那么,今天上网的各位PLMM们还都是小脚哦!

 

这一片土地上至今存在着一种历史悠久的制度:家长制。

毫无疑问,今天的家长制对比于100年以前的家长制来说,已经弱化得多得多啦,但是仍然强大到到处可见的程度呢。

10年之前,1996年,我提出了一个观点:家庭备案制。我的家庭备案制的意思是,家庭成员之间不应当互相管制,每一个人都应当具有自己决定自己的重大选择的权利,不需要家庭的其他成员的审批,只要向家庭的其他成员备个案就行啦。例如,子女的是否报考或者报考什么专业,是否恋爱结婚或者跟谁恋爱结婚,是否买房或者在哪个城市买房……这个都不需要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