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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0 23:55:38
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初稿)

 

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初稿)

作者:刘彦君

 

我是普通公民,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理由如下:

一,我是普通公民,我的利益,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的;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违反我的个人利益的。

一般性的腐败现象并不降低社会稳定的程度,经济繁荣的程度,就业容易的程度,赚钱容易的程度,生活方便的程度,所以一般性的腐败起码并不损害我的个人利益。

举例来说,一位官员拥有超过两个以上的小老婆,这算是腐败吧,但是哪怕他拥有十几个小老婆呢,不妨碍社会稳定嘛,不放碍经济繁荣嘛,不妨碍我就业赚钱嘛,不妨碍我的正常生活嘛,我反人家干嘛?我吃饱了撑的?

再例如,一座大楼,一家公司,原来是姓公的,后来姓了贪了,这个事件呢,跟我没有关系嘛。姓公,利润归于公库;姓贪,利润进入私库,不论他进了哪家的库吧,反正是铁定了不会进我的腰包就是了,横竖只是公贪他们两家的事儿是吧,偶一个普通公民有什么必要也去插一杠子?

所以,站在偶的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看这个腐败的问题呢,偶不必要去反他呀。

由此得到我的第一个观点:我是普通公民,谁腐败或者谁不腐败与我无关。我的利益不会由于有人腐败而减少,也不会由于腐败被反掉了而增加,所以腐败或者反腐败是与我没有关系的问题,我不需要反腐败。

二,我是普通公民,我的利益,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的;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违反我的个人利益的。

怎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呢?

就是要繁荣经济。经济越繁荣,就业越容易,赚钱越容易,民人越富裕,社会越稳定,经济越繁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圈了。越富裕,越稳定,穷了才不稳定呢。

这个良性循环圈上,繁荣经济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我们很多年了都在招商引资,就是为了繁荣经济的,就是要吸引外人的钱,拿到咱们这个地方来开公司,开工越多,招工越多,就业越多,赚钱越多,花钱也越多,刺激得服务行业更多的开工……这也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圈。

如果不搞反腐败呢,那么,通过腐败手段得到的钱,就会参与到繁荣经济的活动中来,既投资,又消费,成为繁荣经济的重要的促进力量。

但是如果大张旗鼓地反腐败呢,那么,这一大笔的优质资源,他就不敢显示,不敢露面,更不敢明目张胆地搞什么投资办厂开公司了,甚至藏起来都担惊受怕,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给搜查走了,还成为了犯罪的证据,那么怎么办呢,他就要转移到外面去,远方去,越远越好,这样呢,从社会资源的角度来看呢,本来是我们这个地界儿上的一大笔钱,却不能在咱们这里繁荣咱们的社会经济,而是跑得远远的去繁荣人家别人的社会经济去啦。一方面,我们招商引资,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外人来我们这里投资,同时我们又通过反腐败,把很大一批本来就是我们这个地界儿上的优质资源赶跑,赶到远方去,外面去,这,是不是有点儿傻帽?

这样看呢,我的第二个观点,就是,反腐败不利于本地的经济繁荣,只是有利于外人的经济繁荣,所以反腐败的好处是人家别人的而不是我的,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

三,我是普通公民,我的利益,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符合我的个人利益的;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的,就是违反我的个人利益的。

怎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就业容易,赚钱容易,生活方便呢?

就是要繁荣经济。经济越繁荣,就业越容易,赚钱越容易,民人越富裕,社会越稳定,经济越繁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圈了。越富裕,越稳定,穷了就不稳定了。

这个良性循环圈上,繁荣经济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在资源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怎样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呢?

答案是,要盘活资源。

资源要盘活,而不要盘死,尤其是优质资源更要盘活更不要盘死,一旦盘死,你就任凭你的资源多么地优质,也P用都没有的。

什么是资源呢,人就是资源,劳动力,你盘死,谁都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怎么可能创造财富?水也是资源,水也要流动起来,蒸发到天上,成为云,下雨,再蒸发,再下雨,这样不停地流动,循环,才能造就漫山遍野到处一片生机,要是把水都严格地保管起来,不许蒸发啦,那么天上也就不下雨了,那怎么行?钱也是资源,钱也要流动起来,你要是把钱全部地锁在保险柜里,不流通了,他还怎么创造利润?你把大多数的优质资源都叫他姓公了,但是叫他死在柜子里,死在仓库里,他就不能繁荣社会经济了嘛,普通民人得不到任何的好处嘛。

公有的资源本来就是属于全社会的,公有的资源更应当充分地盘活,通过盘活资源繁荣社会经济,使得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好处。

对于不能发挥效益的公有死滞资源,不论是谁,采取什么手段,说是改革也行,说是探索也行,说是创新也行,说是腐败也行,反正都是一回事,就是把资源盘活,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大多数人得到好处,那么不论他姓公姓贪,都是做了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公众的事情。

反之,你把本来活跃的资源给他盘死,促进社会经济的萧条,不论你姓公姓贪,都是对于社会对于公众的犯罪。

我的这个第三个观点嘛,远离了那些思想僵化的人们的观念窠臼,不以教条的公贪两字来划界,估计大脑迟钝的愚民难以理解,新太一族难以理解,送剩一族难以理解,长期被郎咸平薛涌之流牵着鼻子走的人也难以理解……

不理解就不理解吧,偶也没有办法,偶也不喜欢争论,偶只能等着漫长的时间来验证偶的这个观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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