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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9:17:14
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作者:刘彦君
  
   
秦桧在宋政权如何对待金政权的问题上,主张议和。就是要通过协商的方式,对话的方式,通过非战争的方式,来解决争端。秦桧的主张,秦桧的方案,不需要战争,不需要军队,不需要死亡很多的普通士兵,而只是在双方高层之间协商谈判。所以秦桧的主张显然更有利于双方的民人,也有利于双方的经济发展,既有人性,又有理性。特别是在岳飞等武将极力主战的情况下,冒着风险坚持议和主张,这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秦桧始终坚持议和并且最后议和成功,对于维护和平,安抚民人,发展经济,建树了不可磨灭的伟大功勋。

秦桧的政敌是岳飞。岳飞是主战派,就是要通过战争的方式解决争端。显然,只要开打,必定要死人,而且死的大量的是普通人,普通的士兵,普通人的子弟,一将功成万骨枯嘛,岳飞的功勋是建立在成千成万的士兵的死亡和他们的家庭他们的亲人的痛苦的基础上的。所以岳飞的主张,即使他完全胜利了,也仅仅对于宋朝的皇族来说是有利的,而对于百姓来说则是不利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战乱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如果自己的家里死了人,则这个家庭的危机更不是短时间里可以缓解的,所以对于百姓来说,战争就是灾难。

宋朝的皇帝最终选择了议和,上合天意下顺民心,这无疑应当是正确的。

但是,不知道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皇帝把岳飞给杀死了。

再然后,皇帝又把杀死岳飞的责任强加给了秦桧。

这是大约将近一千之前的事情啦。

 

我现在对于这个事件产生了怀疑,严重怀疑。

皇权至高无上,生杀予夺,他说怎样就得怎样,他编个什么理由,别人就得给他宣传个什么理由,但是,谁都知道皇帝的话是不可以当真相信的,我认为。

究竟为了什么杀岳飞,皇帝知道;秦桧对于杀岳究竟有没有或者有多少责任,皇帝也知道,当然秦桧也知道。但是别人是否知道就很难说啦,那可是最高级的机密呀,普通人怎么可能知道呢?将近一千来年之后,都死了将近一千来年之后,这个原因嘛,就更是已经成了谁也搞不清楚的一笔糊涂帐啦。

听人说,自从秦桧死了之后,对于秦桧的评价就一直都是汉奸,是卖国,是耻辱的象征。即使到了现在,也还是不论是谁,官方的,民间的,说书的,唱戏的,讲学的,甚至大树跟底下乘凉侃大山的,众口一词地把秦桧叫做汉奸卖国贼,而几乎就听不到不同的声音。

我认为,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应当是认识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愿望不同的,要求不同的,主张不同的,因为各自的利益不同嘛,所以我就觉得对于任何一个问题都是各方面的观点各不相同才是正常的,而如果是各个方面的意见都相同了的话我反倒认为这是很不正常的。警察与小偷,君子与流氓,劫匪与人质,元首与乞丐,……能够意见完全统一吗?有可能吗?即使同一个阶层的人,那个菜市场里买白菜的和卖白菜的,还要争论哪,要不还怎么“还价”?所以我就认为,所有人的观点都一致的观点,肯定不会是一个真实的观点。

现在回来说秦桧。我认为,所有的人都把秦桧说成是汉奸卖国贼,没有不同的声音,那么,这个众口一词的声音是不可信的,我认为。

所以我认为,关于秦桧是个汉奸卖国贼的命题是个假命题,没有一个经得起诘问的理由来证明秦桧是个汉奸卖国贼,迄今为止是这样的。

秦桧不是汉奸卖国贼,我认为。

 

但是,我并不关心秦桧究竟是不是一个汉奸卖国贼。

他都死将近一千年了,他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他究竟是还是不是,对于今天的事情明天的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不是嘛!

我真正关心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能够使得绝大多数的人,违反事实的真实,也违反自己的利益,高度一致地认为秦桧就是一个汉奸卖国贼。

找到这个原因是至关重要的,为了防止今后继续在重大问题上大面积地产生错觉。

我认为,这种多数人荒诞产生的原因,是由于观察问题的角度选取得不适当。

站在大宋朝的赵姓皇帝的角度,开疆拓土是正面的,割地求和是负面的,这是没有疑问的。

但是站在深山沟里一户普通农民的角度来看呢?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凿井以饮,耕田以食,大宋朝的国土面积五百万平方公里,你是这样地生活,他扩大到了八百万平方公里了,你还是这样生活,他只剩下了三百万平方公里了,你还是这样地生活,那么他开不开疆拓不拓土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又有什么理由不站在自己的利益的角度做判断而偏偏要站在皇帝的利益的角度去做判断呢?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宁失千军不丢寸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类似这样的原则,也是从皇帝的角度来说的,跟你一个普通的农民没有关系。玉碎,就是你死了。你死了,对于你自己,你的家庭,你的父母老婆孩子们,有什么好处吗?没有!所以你就不必要去追求那个玉碎去啦,能够瓦全就是万幸啦!瓦全是什么?瓦全,就是你活着,但是活得很普通。对于皇帝来说,活得普通是不行的,但是对于你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普通又怎么啦?本来就是普通的嘛!不普通行吗?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绝大多数的人的利益跟皇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开疆拓土啦,有责啦,玉碎啦,这个他本来就不是普通百姓操心的事情,倒是拥护一下秦桧才是必要的,秦桧主张议和,不用打仗,所以民人的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经济发展也有条件啦,这样呢,秦桧先生代表了普通民人的利益和诉求。我相信,当时的普通百姓是喜欢秦桧而不喜欢岳飞的。

对于重大问题观察判断的时候,普通人应当选取符合自己利益的角度,符合多数人利益的角度。如果你自己都不懂得站在自己的立场观察和判断,又怎么能指望无关的别人来代表你的利益呢?

汲取这个沉痛的历史教训吧,搞清楚自己的社会角色,发出符合自己利益的声音。

 



2007-10-23 21:42:52
Re: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就“宁失千军不丢寸土”问题和刘彦君先生作纯学术讨论

我所说的纯学术讨论,就是不作任何道德指责,不扣帽子,也不用大理论来压人,只是从原理上分析这个“宁失千军不丢寸土”是否有道理。

那么,当然还是这句话的定义,正如刘先生所说:“千军,并不是指999+1=1000的那样的正好1000名军人,千军是指很多军人的意思,寸土也不是1尺/10=1寸的那样的一寸土地,寸是少的意思,一点点土地的意思,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意思是宁肯损失许多的军队也不可以损失一点点的土地!”

为了保证讨论的纯学术性,我即不讨论中国,也不讨论美国,我就假设一个非常抽象的星球,其中有一个国家,我就简称为A国吧,决定采用“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政策,即宁肯损失许多的军队也不可以损失一点点土地的政策,是否正确,是否合理。

虽然我也知道千军并不是指的1000个军人,寸土也并不只是一寸土地,但是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不妨假设千军就是1000个军人的生命,寸土果然就是一寸那么小的土地。从这个角度来分析,用一1000个军人的生命,来保证那一寸土地不丢失,是否合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讨论嘛。

那么,如果要我批评这件事情。首先我要看那个A国,是宣传口号呢,还是真的这么实行。那么,假设并不是宣传口号,是真的要这么实行。

此外,也假设A国也能够这么实行,即在牺牲了一千名军人的生命后,果然能够保有那一寸土地不丢失,这件事情能够实现。如果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即使牺牲一千名或者更多名的军人,那片土地最后还是失了,那么就是失了千军又丢了土地,那肯定是不划算的,但这就不属于我们的讨论范围和刘先生的批判方向。我当然是假设失了千军却保住了土地这回事。

此外,即使能够实行失了千军却保住了寸地,还要看效率,即,有没有其它的方案,使得不需要死那么多的军人,那寸土地也能够保有而不丢失?如果说,实际上还存在其它的方案其它的决策,使得只需要死五百名,或者三百名,或者一名军人,或者一名军人都无须死,那寸土地就能够保证不丢失,在这种情况下失了千军就是愚蠢,就是草菅人命,因为原来有更好的办法保证土地的不丢失嘛。

因此,下面我们再假设,经过了详细的计算和分析,保有土地的方案是可实现的,但保有土地,最高效率的办法,最高效率的决策,也要死一千名军人,基本上不可能再少死人,我们要从这个角度来看,“宁失千军不丢寸土”这个决策是否合理。

那么,还要澄清的是,“不丢寸土”这句话的含义,已经包括了这样的意思,就是那寸土地原本就是A国的,并不是别的国家的。否则就不存在“丢”这个词。如果说拿着千军的生命去换去别国的一寸土地,这并不属于我们的学术讨论范围,我们要讨论的课题必须精确。

那么,还有一个非常合理的推论就是,既然某种情况,某种形势,使得A国即使按最高的效率,如果要保有那寸土地,都要牺牲一千名军人,则势必存在着争夺这寸土地的一个大的战争,即一定存在着一个外国的军队来攻打A国,目的在于夺取本属A国的那寸土地。我假设那个外国,为B国。否则的话,如果没有战争,没有军队来攻打,又怎能死1000名军人呢?

此外,既然失了千军保有那寸土地是可实现的,也就说明来个来犯的B国并不具有压倒性的军事力量,否则的话就又回到失了千军也丢了土地那件事情去了,就和我们的讨论课题无关了。那么,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最优的军事决策,使得A国在保卫自己这寸土地的战争中胜利了,B国在军事上打败了。否则就和能够保有那寸土地的假设矛盾。

那么,按照合理的推论,战胜者死的人,理当比战败者要少,否则怎么战胜了?因此,当A国不得不牺牲1000名军人保住了那寸土地的时候,取得了战争胜利的时候,B国,即来犯国,一定死了更多的军人,假设有五千名军人死了吧。那么,B国当然是大大地不划算,死了五千名军人,还没有得到寸土。

因此,从经济学上说,A国牺牲的这1000名军人的生命并不是和一寸土地进行了交换,自己的军人怎么会和自己的土地进行交换呢?这1000名军人的生命是和来犯的B国的5000名军人的生命进行交换。

那么有人说啦,最好不打仗不好么?和平万岁,谁也不死人不好么?当然好。但是再请注意,那寸土地原本是A国的,如果B国不来夺,则A国原本没有什么宁失千军不失寸土的问题,A国原本不是战争的发动者,而是防御者,是被动的。因此如果批评B国的策略愚蠢,那我同意,即我反对宁失千军也要夺得别国的一寸土地的行为,如果从人道主义和任何角度进行批评,我都赞成。

但现在是B国来打,A国不得不应战,因此A国原本不应当受批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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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3 21:45:37
Re: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接答复1

 有人又会说,既然B国已经下了决心宁失千军也要夺A国的一寸土地,你A国不和它计较,让给他一寸土地,避免了战争,大家都不死人,不好么?

那么,好不好就要进一步地分析。

如果A国退让,失了这寸土地就算了,B国即使来犯,就给它这寸土地吧。则结果必然是B国不死一人,白得一寸土地。

那么,B国既然白得了一寸土地,就必然会试图白得一尺,一丈,一里,几里,几百里土地,所谓得寸进尺是也。为什么,因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打个比方吧,不要说白得,咱们就先说“便宜得”吧。如果有一个人在一家超市,发现了那家超市的鸡蛋是一角钱一斤,而且确实买到了一斤,结果会怎么样?那家超市会被人挤得打破头。那么,如果是鸡蛋不要钱,那有可能引发暴力行为。

因此,B国如果是白得了土地,一定觉得便宜,按经济人的理论行事,就没有可能不得寸进尺步步进逼。因此而发展到最后,有可能A国为了爱好和平而丢了大片的土地,还要搭上死成千上万的军人和老百姓的生命,甚至到最后整个国家都给灭了。

假设这个被灭的A国,最后逃出来的一个人,回过头来检讨A国的决策史,发现就是当初没有坚决执行“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政策。

我的纯理论纯学术分析就到这里,我的理工科思维就是如此。当然,最后不谈什么A国B国了,回到现实我们这个地球,看看各国的教训吧。

先说中国,那满清皇朝可没有什么“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观念,说明那皇帝挺热爱和平的,因此和外国一签订条约就大把土地的割让,但是最后中国人死得少了吗?

不说别的,如果当初日本人侵略东北的时候,满清皇朝如果能够不惜死一百万人来一个“抗日援朝”坚决地把日本从朝鲜赶出去,那么历史上就有可能不会存在着导致中国军民死伤几千万人的抗日战争了,整个历史就改写了。但是,假想历史改写后的今天,有可能文人们又出来指手划脚地批评当初我们抽什么疯?为什么要死上一百万人搞“抗日援朝”?一点人道主义精神都没有。因为历史一改写后,更大的灾难没有发生,所以人道主义的道学家们就有词了。

再说前苏联,一解体失的可不是寸土,而是大片大片的土地。如果当初戈尔巴乔夫能够在波罗地海三个小国闹独立的时候就来一个血腥镇压,则今天正躺在地下的许多前苏联人,现在还活着呢,最后死的人一点儿也少不了,又是大剧院死一百多人,又是地铁爆炸又死一堆。

再说印尼,一“民主”特别人道主义,那东帝汶就独立出去了,少死了人吗?我看过中国维和警察到那里的录像,到处是断墙残壁。是不是东帝汶独立出去后印尼就安宁了呢?亚齐省又闹起来了,又一直在打着仗。

我的纯学术讨论到此为止,刘先生有何高见?我可没有扣帽子,别人怎么批评你,不干我的事情,我和所有其它的批评你的人,不是一伙的,我喜欢进行理工科的批评。

讲老实话,我对于一些批判方法,包括***时期的批判方法,是不以为然的,因为太多的道德讨论,太少的逻辑思维。一上来就把别人定在什么不爱国啦,什么卖国贼啦这样的位置,或者什么希特勒啦之类的。也就是说,我不喜欢充满感情的那种激情讨论,那种讨论其实并没有将认识推进一步,最后导致的是大家不高兴,与相互骂战也没有多大区别。

此外,本贴子我也没有提什么马克思主义理论啦,提一些漂亮口号啦,完全是按理儿的推论。我主要是觉得,如果我要和刘先生进行学术探讨,就必须想办法处于一个坐标系,不至于鸡同鸭讲。我想如果刘先生看到对他的批评如果用了什么爱国主义啦,这样的大道理,一定会笑一笑不以为然的。但是,我这个纯学术的批评怎么样呢?刘先生能不能作冷静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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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12:27:25
Re: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1,我于2007-10-25 2:39:23写了一篇《回答几个诸如千军寸土等问题(草稿)》(署名刘彦君),发在凯迪网络,现在准备附在下面。

 

2,千军寸土问题的原文,我也准备附在下面。

 

(由于这里有字数限制,我发了几次没有发上,现在拆开,分段来。)



2007-10-30 12:30:30
Re: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附件:

回答几个诸如千军寸土等问题(草稿)

作者:刘彦君


内容提要:我不想跟官方人物辩论,我不喜欢介入政治问题,我发表个人观点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传播我的个人观点而是为了展示我自己,数学先生不是真正的理工科思维我不愿意与数学先生讨论(纠缠)。


前几天,我把我在我的杂文博客里的一篇文章《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链接在猫眼里了,然后,我又把我的《关于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案的再思考》全文张贴在了猫眼里了,两文基本相同,差别很小,里面都有一句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宁失千军不丢寸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类似这样的原则,也是从皇帝的角度来说的,跟你一个普通的农民没有关系。”

昨天2007年10月23日晚上,一位作者在我的博客里写了一段3千字多字的留言,声称“就‘宁失千军不丢寸土’问题和刘彦君先生作纯学术讨论”。

但是,我并不愿意在我的杂文博客里纠缠这样的问题。

我选择在一个比较公开的地方,把有关的事项做一个大致的说明。


第一个问题,关于“宁失千军不丢寸土”。

大约在4年之前,2003年11月吧(我记不准了),数学先生写了一篇批评我的文章。我现在看见的这篇跟我做“纯学术讨论”的文章,是与数学先生的那篇文章高度雷同的。我现在愿意公开地介绍一下4年之前的事件。

2003年11月,我写了一篇杂文《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分别发在纵横财经论坛和牧文财经论坛,以后又发在人民网深水讨论区(即强国论坛),在强坛遭遇普遍的批评批判,出现了一些批评批判我的主题帖子,其中就有数学先生的一篇文章,也是声称跟我进行纯学术讨论的,其中的文字,与我现在看到的这一篇高度雷同。

我当时认为,所有批评批判我的文章全部都是缺乏说服力的,在逻辑上也是漏洞百出的,所以我就针对那些批评批判我的文章撰写了新的文章,但是,网管不放行我的文章,我只能看别人批评批判我,我无法作出必要的回应。

我只好不去那家论坛了。

又过了两年或许不到两年,我在网上搜索我的文章的去向时发现了数学先生的批评批判我的文章被收在一个集子里,但是没有搜到我的原文。

上述情况使我认识到,我不适宜与数学先生等人讨论问题,因为,他的观点与官方高度一致,在什么地方都能发出来,而我不能,我一向不媚官,我只表达我个人的观点,我的文章经常不能发出来,双方没有一个平等对话的言论环境条件。


第二个问题,关于理工科思维

数学先生一贯标榜他自己属于理工科思维,但是我认为数学先生并不属于理工科思维。

什么是理工科思维?就是概念清楚,逻辑严谨。不论是数学计算,或者物理实验,都容不得你混淆概念,偷换命题,胡搅蛮缠地瞎忽悠,诡辩的,煽动的,那样的思维方式你只能讲政治去,理工科肯定不耳你那一套就是了。

数学先生常以理工科思维自诩,但是可惜他不是,他的文章一贯地大量地存在着诡辩,怎么可能是理工科思维呢?

(不好意思,我刘彦君才是名副其实的理工科思维呢。)

对于一个知道什么是理工科思维但是不遵守逻辑规则的人,我为什么跟他叫劲儿呢,我傻了?


第三个问题,关于数学先生一贯不主张版权

数学先生多次表示放弃版权,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他写的作品,别人怎样转贴也行,怎么署名也行,他不在乎版权,只在乎传播他的观点。

但是我跟他恰恰相反,我不在乎我的观点能不能得到传播,我在乎我的版权,因为,我与数学先生的写作(创作)的目的不同。

我不喜欢介入政治类的问题,我也不认为我应当承担任何一种政治责任,所以,我的观点一般不属于政治类的观点,即使有的话,能否传播,谁同意谁不同意都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我知道,多数人根本就看不懂我的文章,赞成或者反对都没有实际的意义,我也并不谋求别人都能读懂我的文章,因为我知道很多人不可能读懂,而且我也不是为了传播我的思想和观点的,我是为了展示我个人的,也不是展示给所有的人的,大多数人的,而是希望能够一两个懂得的人就可以了,我的目的性决定了我绝对不想跟数学先生磨嘴皮子。

(很多人反对我的观点,其实,真实的原因是他看不懂我的意思,举例来说,我写了《反腐败不符合我的个人利益》,发在牧文财经原创文学版,很多人反对,但是反对者他根本就看不懂我的思想,所以不论多少人反对我都不在乎的。)

这样看呢,数学先生在乎的是观点,观点的本身,但是我只在乎通过我的观点来展示我的智慧,我与他没有利益的交叉,他又特喜欢诡辩,这样呢,我跟他费劲就不符合我自己的利益了嘛。

有关的文章我将附在下面。2007-10-25 2:39:23



2007-10-30 12:31:57
Re:秦桧的功绩,秦岳之争,以及长期误评秦岳的沉痛教训

附件:

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

提交者: 刘彦君   提交时间:2003-11-24 3:39:51

  

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

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价值判断源自于古代。

不论是奴隶主还是封建皇帝,生存于辖区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财产,人员是他的会活动的财产,土地则是他的固定的财产,反正都是他的财产,人民的存在是为了为他提供活劳动和为了保卫他的土地,所以在那个时代,就要宁失千军不丢寸土,因为丢掉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帝损失了他的利益,他的利益是根本的目的,人民的存在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保护他的利益而存在的。

当已经推翻了皇权,建立了人民的国家之后,国家的性质已经改变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的性质也不再是皇权时代的那个样子的了,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

人民的国家的含义,就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了,从前皇帝是国家的主人,现在人民代替了皇帝的地位,原来的国家是为了保护皇帝的,现在的国家是为了保护人民的了……

在人民已经做了国家的主人的时候……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理念还是合理的吗?

这样说吧,原来的宁失千军不丢寸土能不能改变为宁失皇帝不丢寸土啊,那是肯定不行的,因为皇帝是国家的主人,人员和土地都只不过是他的财产,宁失皇帝不丢寸土的话那就等于宁可不要主人而不能不要主人的财产了,那么既然连主人都没有了,财产还是谁的财产呀,所以不可以说宁失皇帝不丢寸土的话。现在呢,人民已经取代了皇帝的地位,所以如果现在说宁失人民不丢寸土的话就象当初的宁失皇帝不丢寸土一样地是不可以的了,那么,宁失人民不可以,宁失千军就可以吗,我们的军人,难道就不是人民?他们就不是国家的主人?

千军,并不是指的999+1=1000的那样的正好1000名军人,千军是指很多军人的意思,寸土也不是1尺/10=1寸的那样的一寸土地,寸是少的意思,一点点土地的意思,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意思是宁肯损失许多的军队也不可以损失一点点的土地!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皇帝并不关心人民的利益呀,老百姓谁家死了儿子,谁没有了丈夫,孩子没有了父亲,他做皇帝的根本不心疼啊,只要他的土地没有减少就行了,……

现在人民做了国家的主人了,我们还能宁失千军不丢寸土吗,我们能够为了一点点的土地而让许多的父母失去儿子许多的女人死了丈夫许多的孩子成为孤儿吗?谁能够为了一元钱(寸土)而不要自己(主人)的生命!究竟是主人的财产重要还是主人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在人民的国家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的生命高于人民的财产!皇权时代的宁失千军不丢寸土的观念,是违反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反动思想!

2007-10-25 2:54:06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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