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改革从来都是在多数人的骂声中进行的
作者:刘彦君
远古时期人类的生产能力极为低下,食品没有或者很难有积累,后来能力提高了,逐步地出现了食物的剩余,这个时候,就有当时的强势者,首先把自己所掌握的食物自己积攒起来等到得不到食物的时候再自己享用,这就是最早的私有财产。我现在找不到那个时代的文字记录,估计是那个时代还没有文字的缘故吧。但是可以想象,那些原来多年了一直在一起吃的人,现在突然地看见人家独自一个躲到一边吃独食去了,不再分一份给自己了,而且还是违反了以往的规矩的,心里当然不舒服啦,肯定是少不了骂的,骂他们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食欲横流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哦。
以今为鉴,可以知古人。在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私有制的社会环境里,私有制萌发了,生长了,壮大了,成为了无法撼动的基本制度,在它的萌芽和初长时期骂声是不会少的啦,特别是其中的弱势群体,又特别是弱势群体中以前曾经对于部落族群做过贡献的老年人,他们会说:我青年的时候,打来的野猪兔子都是分给大家一起吃,你们吃我的东西长大啦,现在有了吃的自己躲到一边偷吃去啦,你TMD什么玩意?
不知道多少千年万年了吧,遥远的古代肯定是有很多的不同意见的。也不知道当时的祖宗们究竟奉行了什么理论或者主义吧,总而言之他们没有选择平均,而是选择了效率,有了私有制之后,效率提高了,社会前进的步伐加大了。
远古时期也不大能有什么严格的婚姻制度,今天张三妹妹跟李四哥哥好,到了明天张三妹妹可能就跟王五哥哥好上了,后人给起了一个名称,就叫做群婚制,群婚制嘛,所有的GG都是丈夫,所有的MM都是妻子,讲公平嘛也公平,讲正义嘛也正义,但是后来这个群婚制他瓦解啦,偶现在不知道他们当时是怎么瓦解的,但是估计不是一天之间突然地就瓦解啦,也不会大家一致同意瓦解了这个群婚制的,因为瓦解群婚制不符合弱势群体的利益,他们肯定不同意,眼看着PLMM一个一个的都被强势男人领走啦,还有一个男人领了好几个MM的,原本属于全体男人的MM资源都被你们瓜分啦,天理何在?
所以那第一个把自己心爱的PLMM领在身边不许别人动的男人,一定挨了许多的骂,那些跟着学坏的宁愿挨骂也不许别人动自己的心爱MM的男人就是当时的既得老婆者群体,弱势群体骂他们上悖天意下违人心纲维不张伦理难再,好端端的社会被你们给搅和得乌烟瘴气了,很多的MM被包养了,这是TMD什么社会?
但是,群婚制瓦解啦,到现在也还没有恢复起来,这样看来呢,当时的瓦解群婚制也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弱势者群体的极力反对仅仅由于他们抢不到PLMM,他们要是能抢到的话,才不反对呢,这与什么正义不正义的没有关系。
所以,婚姻制度的变革,从来都是在多数人的反对声中进行的。
从群婚制的瓦解,一步一步地发展,到了近代,关于一夫一妻制的观念发展到了极端,谁的老婆,不用说别人领走睡觉不行了,连摸一下也不行,甚至看一眼都不行。但是实际的情况呢,私下里,不论是谁的老婆,上至权力最大的人,下至娶不起正式老婆的人,不论是谁的老婆,不但可以看,可以摸,甚至可以悄悄地生出孩子来,只是明面上当作没有这种事罢了。
自从一夫一妻制开始萌芽的那一天开始至今,在任何一个大的群体中,一夫一妻制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严格的执行,但是人的观念,好象是戴了绿帽子了就比天塌下来还严重似的,这说明什么呢,至少有两点吧:第一,真正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是不合理的,需要改进,从目前阶段来看呢,就是要宽松一些,双方不要互相垄断,每一个人都应当享有最起码的自由。第二,很多人理性不足,明明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他偏偏要追求不可,追求这种不切实际的目标有什么好处吗?没有,什么好处也没有,任何好处都没有,只能产生矛盾,产生摩擦,伤了别人,自己也很不自在。
在群婚制瓦解的时候,很多人反对独占,留恋群婚制,客观上起了阻拦历史车轮前进的效果,而到了一夫一妻制应当宽松一些的时候呢,多数人又是极力维护一夫一妻制,客观上对于婚姻制度的发展完善起到了阻碍的作用。你看你看,多数人总是拉后腿的。
如果多数人不拉后腿,那该多么好啊,群婚制瓦解的时候,你就赶快地抢先占住一个MM,到了近现代哪,你就赶快主动地给老婆放宽政策,这不是既得了好处又当了先进了嘛,为什么不这样呢?
但是不是,多数人是不愿意明白这个道理的,多数人的行为方向是与历史前进的方向相反的,应当独占的时候他留恋共享,到了应当共享的时候了他又要维护已经过时的独占,他总是要逆历史潮流,总是得不到好处,总是生气,总是怨恨,还被人家当作弱势群体,还不服气,不肯改,还认为自己是正义的,还一再自愿地接受政客的忽悠……这个婚姻制度的变迁,充分地证明了这个道理。
在奴隶出现之前是没有奴隶的,没有奴隶的社会里当然地不会有什么奴隶制,后来有了奴隶制啦,不用问,奴隶们肯定是要痛骂奴隶主的,即使嘴里不敢骂,也必定会在心里骂,人心不古,道德沦丧,天打五雷轰的既得奴隶者们,死去吧!那个时代的骂语估计与现在很不相同,但是那个意思却是应当差不太多的吧。
按理说,众多的奴隶们坚决反对,奴隶主们一小撮怎么能够成得了气候?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嘛,千夫所指无疾而死嘛,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嘛,无论是从人数上看,从道德上看,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是奴隶更具有优势嘛,岂能容许极少数的奴隶主为非作歹耶?
但是,奴隶制并没有由于多数奴隶的强烈反对而夭折,奴隶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做为一个社会制度,顽强地存在了很多年,表演了很多年,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文明,还出现了极盛的时期,并且归根结底也并没有瓦解在属于绝大多数人民的创造历史的动力的英雄们的奴隶们的手里,而是瓦解在又一个新的少数人——地主阶级的手里啦。
我不知道奴隶社会是不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一个必然的阶段,我尤其不知道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可以取代那种制度,我只能说我知道自从人类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至今,我们没有见过任何一种完全合理的社会制度,甚至也没有见过任何一种完全合理的想象。
任何一种大的社会变革,都是在多数人的骂声中进行的,奴隶制从萌芽到发展到壮大的全过程,很有力地支持了我的这一个认识。
放脚,放脚是个什么东东呢,放脚,就是对于裹脚的彻底性的改革呀。
就在不太久远的以前,这一片土地上的女人们都是裹脚的,就是在女孩子很小的时候,一般应当在五六岁(虚岁)之前吧,开始把她的脚给用一条很长的布条子紧紧地包裹起来,目的就是不让它长,越小越好,千万别大,一大就不是三寸金莲啦,就不美啦,就不能嫁个好婆家啦。
裹脚好吗?正义吗?道德吗?符合民意吗?或者,作秀吗?今天的人来回答的话,不论是极左也好,极右也好,资本家也好,先锋队也好,恐怕在这个裹脚与放脚的选择上会是高度一致的。
但是诸位想过吗?放脚之初,是全民一致拥护坚决放脚的吗?
我的奶奶是小脚,辛亥革命的时候我奶奶5岁,由此推断,我奶奶的小脚是在民国时期修炼而成的。
我的姑奶奶,就是我爷爷的妹妹,她是1914年出生的,所以她是没有见过清朝的人,我的姑奶奶是“半脚”,半脚是什么概念呢,半脚就是裹脚裹了一段时间,还没有等到修成正果呢,不裹啦,半途而废啦。这个裹脚不是裹一天就可以了的,也不是裹一年就可以了的,特别是未成年时期,你一放开,它就要长,为了使它不能长,就要常裹不懈,决不给它一个成长的机会,所以裹脚要持之以恒,一旦裹上了就要决不放开才行,否则,一旦开了口子,你再想收,哈哈,没门啦!我姑奶奶的脚就是裹了几年之后又不裹了,结果呢就又长了一阵,成为了比不裹的脚要小但是比一直裹着的脚要大的半脚。
从我姑奶奶的年龄来推断的话,她在1920年左右才开始裹脚,持续地裹了几年才放开,这和清朝已经没有关系啦,只能说还受着前朝的影响的啦,而且,在1919年曾经有过一个五四运动。
一位长辈跟我讲,一位1922年出生的长辈跟我讲,她很感激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很开明:她六岁的时候,妈妈问爸爸给不给孩子裹脚(从时间上推断,1928年的时候这件事情还是需要商量的,但是毕竟已经可以商量啦),爸爸说不用裹啦,就没有裹,但是到了七岁的时候,奶奶又督促妈妈给她裹脚(这应当是1929年了吧,起码是1928年了吧),就又裹了,几天之后爸爸发现了,爸爸去跟奶奶说:“民国不兴裹脚了,以后就都不裹了,就别再给孩子裹脚啦。”奶奶同意了,以后就再也没有裹脚。
这是五四运动之后将近十年的事情,这说明什么呢,一项不违反公正原则的不损害弱势群体的任何人都是既得利益者的改革,放脚,竟然放了很多年才全面地放开。
可不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放脚之初,要求这项改革必须在得到多数人同意之后才能施行,起码要有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同意了之后才能施行,否则就谁也不许放脚,那么,这一项改革可能至今仍然没有开始施行,因为,许多人的观念的改变并不是由于理论上的证明,而是由于环境的影响,如果没有人先行放脚,那么更多的人就无法“跟进”,形不成潮流,那么更多的喜欢维持现状的人就总是能够找得到维持现状的理由,从上古至今天,很多的事情都是这样的。
那么,今天上网的各位PLMM们还都是小脚哦!
这一片土地上至今存在着一种历史悠久的制度:家长制。
毫无疑问,今天的家长制对比于100年以前的家长制来说,已经弱化得多得多啦,但是仍然强大到到处可见的程度呢。
10年之前,1996年,我提出了一个观点:家庭备案制。我的家庭备案制的意思是,家庭成员之间不应当互相管制,每一个人都应当具有自己决定自己的重大选择的权利,不需要家庭的其他成员的审批,只要向家庭的其他成员备个案就行啦。例如,子女的是否报考或者报考什么专业,是否恋爱结婚或者跟谁恋爱结婚,是否买房或者在哪个城市买房……这个都不需要父母的审批,只要向父母备个案,就是叫父母知道一下就行啦……。我的观点提出之后,大多数年龄偏小的都赞赏,大多数年龄偏大的都唏嘘,年龄偏大的人群中,最为宽容的,还是要为我“补充完善”的。
这个问题说明什么呢,不但在公共事务的领域里家长的权力不会轻易地放下,就连在骨肉近亲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父母的权力都不肯轻易地放下呢,旧的观念根深蒂固,改革难啊,改革是要挨骂的,不改革才其乐融融呢。
难以想象,要是在100年前有人提出了我这个家庭备案制,周围的人会怎样地骂他。
偶的家乡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几十年之前,发生在一个“弱势者群体”的家庭里:
有一天,快要天亮啦,一家人仍在睡觉,这时有吹打的声音远远地传来……
解释一下,吹打,是家乡对于民间乐队的通称,因为乐队里有笙笛唢呐等等吹奏的东东,还有锣鼓等等敲打的东东,所以叫做吹打。
这家的家长听见了吹打的声音由远而近,突然间一跃而起,大吼一声:都起来!快!快起来!
家长的老婆吓了一跳,问是怎么啦,家长说:“大闺女今天出嫁,吹打的都来到村头上啦!”
老婆埋怨说:“你怎么不早点儿说哎?”(各位注意,老婆抱怨的仅仅是知情太晚。)
家长回答说:“我忘啦,听见吹打的了才想起来啦!”
有名有姓的,家乡里很多人说到他,但是只是说他马虎,把自己闺女出嫁的日子给忘了,而不是说他霸道。家家儿女的婚姻都是父母做主的,就不被认为是霸道啦。这就象多数人的认识常常是错误的,但是共同错误的多数人并不认为自己是错误的,只有极少数的能够指出这种多数人错误的人才会被多数人联合攻击,成为了公认的犯错误的,古往今来,莫不如此,昨天今天,都是这样。所以我就觉得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的这个命题其实是个假命题,谎话,而真正的老实话,应当说群众的眼睛经常是瞎的。还有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也是谎话,其实群众往往是真正的狗熊而又不认为自己是狗熊,所以认识与现实之间产生巨大的差距,对于自己的许多的具体的选择产生误导,亏待了自己,服务了政客,还稀里糊涂地把改革者当敌人,把忽悠他们的政客当朋友,简直比唐僧还TMD唐僧,不好不好,不好意思话题扯远了,这都是我不愿意说的话,不好意思哦。
书归正传,书归正传啦:
嫁给谁,什么时候嫁,这是家长做主的事情而不是本人做主的事情。
这样的状态持续到了什么时候呢,这是一个渐变的很长的过程,1957年的时候我跟小朋友玩“数来宝”,数的就是:“竹板打,竹板敲,毛主席,大号召,小子闺女搞对象,瘸子拐子搞不上,留平头的有希望……”,在家乡,那时对于自由恋爱是普遍不能接受的。1958年由于农村开始施行“团营连”,男女交往的范围扩大了,自由恋爱开始出现,但是这是很为多数人所诟病的,家乡方言,把“恋”读为“Luan”,音如“乱”,恋爱就被解读成“乱爱”啦,谁家的儿女自由恋爱了,父母祖父母都不好意思见街坊邻居,要不就发狠话:“只要我不死,就不许他们进这个家门!”你看,从父母包办改革为自由婚姻是个多么地难的一个过程?即使在***中,家乡真正自由恋爱的比例也还是很小的,农村中大多是由媒人介绍,经过媒人的多次穿梭外交之后,双方都觉得差不多了,男女双方才直接“见面”的,而且这种见面都是有人陪同的,见面之后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再“见面”,那么还得经过中间人传话,不可以自己直接地找了去。一直到了1972年的时候,这种模式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的(1972年之后我就不知道啦)。
这其实也并不是真正的自由恋爱哟,但是对比于临到上轿的时候还不知道被嫁到什么地方去,还不知道男人是谁,又成了一个巨大的进步啦。
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改革很难。改革的难的原因,有家长不肯放弃权力的因素,也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因素,但是改革是历史发展的方向,不改革就不能进步,所以改革又一直是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着的,一直是在多数人的骂声中进行的。
每当一项具有进步意义的改革开始的时候,多数人总是反对的,总是骂的,改革总是在多数人的骂声中进行的,但是多数人的态度又不是始终如一的,多数人是具有从众倾向的,所以多数人最终会选择跟随,跟随之后就是拥护,而一旦等到多数人都拥护了的时候,更为进步的,更为新颖的,思想,或者制度设计,又已经出来啦,又会有人为了更为进步的改革而挨骂……自从有人类以来,变革始终在继续,人类一直在进步,就是一再重复这个少数人背负着骂名进行变革的进程。
改革中有一种声音,要求所有的改革都必须在多数人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这个观点,表面上看是完全正确的,完全合理的,但是在本质上却又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也是有害的,非常有害的。
对于改革求全责备的平民是愚昧的,对于改革求全责备的学者是无耻的,对于改革求全责备的政客是为了不改革,对于改革求全责备的改革者则只能是已经倒下了的改革者。
改革的成果从来就不是由改革者单独享有的,甚至是改革者所无法享有的,但是改革的代价却是从来都是由改革者单独承担的,这是极为不合理的,不讲理的,但是没有办法。
其实呢,改革者,就是耶稣,是牺牲自己而推动这个地球向前转动的人!
改革者,抬起头来!挺起胸来!大步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