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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4 20:18:24
文化现象等等等

本文链接:http://user.qzone.qq.com/740211391/blog/1209893569

文化是做什么用的?人类产生文化的最初动机八成是用来记事用的。如果因此认为中国有史以来,文化就唯有《史记》那就错了,因为在记事的同时还可自娱;如果因此以为那许多自我陶醉、老死山林的没有觉醒的不自觉文人才是文化,你又错了,因为它在自娱的同时还可以娱人;如果你因此以为只有吟诗作赋,饮酒对歌就是文化的全部内容则你还是错了,因为除了娱人还有教化的功能。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大体看来,文化的功用基本上也就是两点:科学和哲学。换言之:记录和消遣。若纯粹说成消遣,恐不能登大雅之堂,于是要披上堂皇的教化之外衣。至于教化的效果,根据千年的经验,作用不甚明显,可以忽略不计。 
 
记录一般有指定的人去做,我等养自己的老婆吃自家的饭犯不上瞎掺和,最多搞一点消遣的玩意儿,倘能娱人就“喜出望外”了。虽然我们一直本着呼唤良知、捍卫正义的宗旨,可他不产生效果,那你有什么办法?

不要奢望以消遣来立世,能自立就很不错。见过几个以自娱而名扬天下的?很少吧!可是繁荣到今天如此地步的文化现象,你要是想否定它,那你是自找没趣。识时务的赶紧写点礼赞的文字或者能帮你立世扬名也未可知。

当今文化现象有三大靓点,第一是性。一个古老而又不老的话题,文章或著作若不写性就是伪善,如果大写特写就是率真。曹雪芹写性、张爱玲写性,想摘录几段却无从摘起,点一下大家都知道:初试云雨、戏熙凤、多姑娘和《红玫瑰与白玫瑰》、《色戒》等。曹、张等人音容犹在,思想已经陈腐。社会越发展的快他们就越陈腐的利害。今人写性再不必这样晦涩。不仅动作要写得无微不至而且还要把性器官解剖放大再拍一个写真。区别也有,就是前人写性写的是一种一人独有,他人无法扑捉不可学习不能模仿的奇妙境界。而今人写性只要你上过小学六年级就足够。上过六年学连这也写不出,那你老师是吃干饭的。

理解贾平凹当时,看见同时代同地区人陈忠实、路遥等老厚老厚的书、老多老多册的卖有些着急,自己写了几个哼哼唧唧的什么商州什么录轻得厉害一点也不压秤,于是心一横,《废都》出世。效果是有了,然而要是一部书看过之后,读者满脑子都是女人的乳房、大腿和性器官,就不好把它跟文化作过多地联系。想努力拨开性器官看清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可看来看去还是性器官,只好抱怨读者自己的素质太差。据说以前的禁书只对一定级别以上的干部和学者开放,那是有道理的。至于他们是不是看出了什么内涵,肯定是看出来了,但要保密。

《废都》毕竟把男女的澎湃的激情、辉煌的肉欲表现得淋漓尽致,对于性冷淡的患者还是有作用的。可是电影要是演到《色戒》的程度恐怕还会激发性暴力。同样都是表演类文化,那么是不是说舞台上也可以来一点类似的动作呢?说是原著改编,张爱玲要是看了该片会怎样?据说还删去了一些过分镜头。为什么要删呢?像李安这样的作品,即使要删也应该删那些与性无关的可能会更适合观众的胃口和李安的本意。然而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也只能交给搞走私的小贩,挎个挎包沿街兜售。根据“物极必反”的公式计算下来,性文化走到今天,离自绝已经不会太遥远。

第二是赏析文化。比如你作了一首五言绝句,我给写一个五百字的序,他再写一个一千字的分析不算怪事吧?表现在小处就是舒婷的一首小诗可以写个五千字的赏析。大处,那简直让人不敢赏析了,比如《红楼梦》有关赏析恐怕你废寝忘食读个一年也未必能读完。一篇文章要这样才会被读者接受的话,恐怕即使接受也会离原著的意愿甚远。

红学研究由来已久,相继出现还有更多。比如孔庆东就自称是什么“中国老舍研究会理事”。孔庆东是谁?男人女人?吃几碗干饭的?我再腾讯QQ空间里见识过,写了几篇酸的人能倒牙的文章,什么《动人春色不须多》、《中国的肚子》,还在后面给出思考题,简直不知道自己是人五还是人六。这样的人研究老舍会研究出个什么成果来是可想而知的。只怕老舍的灵魂就别打算消停了。曾今在腾讯主页上还看了一篇说的是某人成立什么《金瓶梅》学研究所并劝大家伙儿不必以为狼来了。不错,研是研不出狼的,但一成了所大约就快进狼窝了。众所周知,这些人的醉翁之意不在研一门心思只想着所。你要研究我不反对,把成果拿出来就是了,我不相信还要实验室?还要仪器?而且,基本上,勿需研究。

巨人的身材高大,是壮丽的;巨人死后,尸体上翻腾的蛆虫是壮观的。我们都是巨人尸体上的蛆,巨人的灵魂早就弃尸而去上了天堂,我们啃食的只是腐败的血肉,怎么可能接近巨人的灵魂呢?

第三是冒名与剽窃文化。冒名是自己有一些才华想借别人的名字以表现,比如六耳猕猴。你孙悟空要是还在花果山做猴王想叫我冒名我还不屑呢。谁叫你混得好跟无来是哥们。剽窃则可能是已经有了一些名声而又江郎才尽,想借别人的本事来安慰一下大家不使诸位失望的意思。都是好意,必须谅解。“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至于被剽窃和被冒名者的感受,那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估计这样的事,八杆子也不会打到我的头上。冒我的名,除非想去领救助金,但目前,至今,还没有看出哪个单位想给我发救助金。剽窃我的文章?那会笑死我了,因为水平跟我相当的蠢货,你就是再剽来窃去,又能怎么样?

如此礼赞,还想什么立世扬名,还不赶紧住嘴。
蓝枚 | 阅读全文() | 回复(2) | 引用通告() | 编辑
2008-5-5 13:53:37
Re:文化现象等等等

文化庸俗了,社会也就暗淡了.

问候.

杨建新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2008-5-5 10:38:59
Re:文化现象等等等
哇腮,写得太好了,赞一个
qx清香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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