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了一时的“杨佳袭警事件”终于以杨佳这个“杀人魔”被判死刑而圆满的落幕了。他的家人企图让法院批准,对杨佳本人进行第二次的精神司法鉴定遭到拒绝后,一场完全以一个看客者的身份这么下来的听证,快节奏的窒息及杨佳家人的痛哭叹息,不禁让人产生一种错觉,怎么这么像是“以免夜长梦多,快快了事”的开庭。
只要这宣判下来,杨佳基本可以说已经是个死人了,可是就是这么个死人的他的家人的“心愿”都断然拒绝呢?要杨佳死也不在这一时半刻吧;怕他家人会为他弄假买命,看看他们那样他家人有那个能耐吗?不就是多让杨佳活几天嘛,这都困难?如果判决没有错,还怕它什么的第二次的申请鉴定呢?一百次都不怕他!能浮想联翻的人,一定会认为这是什么和什么的。
暂不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当从人道主义的方向来,一个将死之人,最后一点的遗愿都不能成全,这能说得过去?比喻得俗点,那就是最后一顿的劳饭总得给喂饱的!
不过这话又得说回来,好你个杨佳“杀人狂”的,你路上杀十几只小猫小狗的,谁会吭半声;什么不杀偏偏杀了人,发起狂来还一捅就捅了好几个,而且全都是保安警察,杀人者偿命你懂不懂,活该你死之前要遭这没人理的罪了。
小小年纪的就这么让枪毙了还真是怜惜,没有人救得你了,黄泉路上你好好走好,下辈子轮回过来的时候就别在这么傻了!知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