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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x清香 发表于 2008-9-6 12:48:53

“家庭暴力”这个另多少家庭支离破碎的背后黑手,终于有一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它了。

过去家庭暴力频频发生的原因不是封建传统思想观念,就是施暴人在施暴后得到严厉的治。因为没有一部完善的法律依据,而且通常被视为“床头吵床尾和”的夫妻矛盾,有着家丑不可外扬,热法部门只了解过程没有下文,民政局的人也只是劝合不劝离。导致悲剧真的发生了,才会得到刑法的处罚和道德的唾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调查显示,家庭暴力成上升的趋势,过去一般出现在农民、工人家庭,现在在知识分子、干部家庭中也屡屡出现。这足以证明,家暴不在是家庭内部矛盾。近年来,无论是妇联还是各省市都相继提出并制定了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力求在反对家庭暴力上有所成效。但由于实地地区之间的差异,各省市不可同一而语。

如今《意见》的出台,补了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它是一关部关于反家庭暴力中出台的暂行修订条例,里面的条条款款保护了家暴中受难的弱者,同时还制约着施暴者的言行。家庭中一但出现了家庭暴力,就不会在管不了的“家务事”从而达到有法可依依法治裁的办法,来减少家暴带来的无言尴尬,使可操作性更加的强有力更好的保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对于偏远城镇的家庭暴力谁管?都说丢只猫公安机关都管,可在偏远的城镇,真严重到了要去报案的时候,却成了“警力有限”无人问津。就更别指望找什么“妇联”帮忙了,在加上法律意识的淡薄,活活被打死了也都只能怨自己的命溅。

 

希望这次出台的反家庭暴力的《意见》法律法规,加大宣传的力度加强执行的硬度,有效的帮助和保护更多的在家庭暴力中受难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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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心静如水发表评论于2008-9-10 23:01:50

还是不要寄希望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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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x清香发表评论于2008-9-10 10:46:43

泰山虎:哪敢忧国忧民啊,只是特别同情女人

qq爱2006:还是您有远见

杨建新:呵呵  好像也是,

龙抬头:

柳喜诚:有点的还是有用的,

闲闲淡淡:也是

彭广军:好深哦,没看明白,呵呵 

望山发:一点深度没有,多向您学习才是

林默有言:我不知道能不能,但是我只想能这么说出来,林默兄好口才呀,弄得我是接不下来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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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x清香发表评论于2008-9-10 10:41:03

以下引用纤尘在2008-9-6 21:06:40发表的评论:

中国的法律不可谓少,但真正起作用的很少,西方谚语说,法律不受尊重,国家走向灭亡。中国的法律不受尊重,首先是政府不尊重法律,接着法官不尊重法律,其次才是民众不尊重它。

深度赞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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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林默有言发表评论于2008-9-8 22:47:30

真能起到保护的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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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望山发表评论于2008-9-8 13:28:53

很深度的文字!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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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x清香发表评论于2008-9-8 10:50:50

以下引用姽婳在2008-9-7 12:20:36发表的评论:

说得有道理!中国的法律就是小事没人管,等出了大事又有人说了:你当初怎么不找我们啊?!

就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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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彭广军发表评论于2008-9-8 9:29:50

家庭暴力,人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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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傻士可爱发表评论于2008-9-7 20:19:13

1.清官难断家务事。批评了丈夫,婆娘骂你。劝说了婆娘,老公打你。让他们床头打完床尾和,用耳机塞住不见为宜。

2.经济独立是唯一平暴法。男人一动手,花钱叫一两名打手修理一下,走人,偷人,再嫁人。老娘自食其力。

3.养女少儿习武防丈夫动粗。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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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x清香发表评论于2008-9-7 12:49:17

以下引用冯梦云在2008-9-7 0:49:37发表的评论:

1.清官难断家务事。批评了丈夫,婆娘骂你。劝说了婆娘,老公打你。让他们床头打完床尾和,用耳机塞住不见为宜。

2.经济独立是唯一平暴法。男人一动手,花钱叫一两名打手修理一下,走人,偷人,再嫁人。老娘自食其力。

3.养女少儿习武防丈夫动粗。


呵呵 严重同意此观点, 呵呵  看来是得学点武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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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姽婳发表评论于2008-9-7 12:20:36

说得有道理!中国的法律就是小事没人管,等出了大事又有人说了:你当初怎么不找我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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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冯梦云发表评论于2008-9-7 0:49:37

1.清官难断家务事。批评了丈夫,婆娘骂你。劝说了婆娘,老公打你。让他们床头打完床尾和,用耳机塞住不见为宜。

2.经济独立是唯一平暴法。男人一动手,花钱叫一两名打手修理一下,走人,偷人,再嫁人。老娘自食其力。

3.养女少儿习武防丈夫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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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x清香发表评论于2008-9-6 21:28:18

以下引用纤尘在2008-9-6 21:08:19发表的评论:

感谢您多次惠顾我的博客,在此向您问好。

纤尘同学,您客气了, 呵呵 也问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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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x清香发表评论于2008-9-6 21:27:23

以下引用笑千冢在2008-9-6 17:32:26发表的评论:

是啊!中国终于走入了道德对家庭约束的缺失和沦丧的时代,这是一个标志。

就象确定中国农民工日一样,终于让农民发现:我们一直以来就是和城市人不一样,其实,心里都明白,只是现在与城市人在一起的是更加的尴尬。不过一年到头还是有那么一天受城市人尊重的,政府也会为我们作主,啊,是不是这样啊?说话就要说真话,农民不撒谎的。

什么家庭暴力?有规定的就照做,没有规定的做了也不违法。看来,美好和睦要来了!?


说得有理,明白, 只是我还太把它们当回事了,可心里真不想这样,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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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纤尘发表评论于2008-9-6 21:08:19

感谢您多次惠顾我的博客,在此向您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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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纤尘发表评论于2008-9-6 21:06:40

中国的法律不可谓少,但真正起作用的很少,西方谚语说,法律不受尊重,国家走向灭亡。中国的法律不受尊重,首先是政府不尊重法律,接着法官不尊重法律,其次才是民众不尊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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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闲闲淡淡发表评论于2008-9-6 19:45:45

意见只是意见而已,得看人家尊重不尊重啊。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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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柳喜诚发表评论于2008-9-6 19:10:28

但是中国的法律有用吗?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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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笑千冢发表评论于2008-9-6 17:32:26

是啊!中国终于走入了道德对家庭约束的缺失和沦丧的时代,这是一个标志。

就象确定中国农民工日一样,终于让农民发现:我们一直以来就是和城市人不一样,其实,心里都明白,只是现在与城市人在一起的是更加的尴尬。不过一年到头还是有那么一天受城市人尊重的,政府也会为我们作主,啊,是不是这样啊?说话就要说真话,农民不撒谎的。

什么家庭暴力?有规定的就照做,没有规定的做了也不违法。看来,美好和睦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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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龙抬头发表评论于2008-9-6 17:25:43

以下引用杨建新在2008-9-6 16:42:08发表的评论:

《意见》见得多了,真正有效果的却见的不多!!!!!!!!!!

问候.


所见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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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杨建新发表评论于2008-9-6 16:42:08

《意见》见得多了,真正有效果的却见的不多!!!!!!!!!!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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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qq爱2006发表评论于2008-9-6 15:10:01

在一个充满着暴力气息的时代祛除暴力,似乎很难啊!靠那一纸意见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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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意见》的出台与反家庭暴力
泰山虎发表评论于2008-9-6 14:54:09

家庭暴力的确存在!忧国忧民的精神十分可嘉!!

祝你教师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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