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打工的民工夫妻,有一个很懂事很听话的孩子——小富强。儿子听话懂事是个孝顺省心的孩子,白天夫妻俩都外出工作,因为儿子的听话懂事和早当家,放学或是不用上学的时候小富强就自己和自己玩,都不会跑得太远。
小富强的父亲含着眼泪回忆着说:这么懂事的一个孩子,留他一个人在家我们俩是完全放心的;会点洗衣服什么点饭什么的,上哪玩去了,要是晚点回来了他就会轻轻的打开门,自己换洗换洗就爬上床来睡觉,多省心的一个好孩子,怎么就这样说没了就没了呢!
可就是这么个省心懂事的孩子,就在区里给开办的公益游乐场所以里让一根毫不起眼的绳子给勒死了。
心痛之余,夫妻俩一纸诉状将社区里的这所游乐场告上了法庭,讨个说法的同时还要求被告补偿费用总计14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此案审理的结果是夫妻双方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致使孩子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意外死亡。夫妻双方应承担的过错多于被告,被告只要求承担30%的相应的责任,因为没有做到安全防护的责任和排除补安全隐患赔偿原告累计4万余元的款项。
判决下来了,一个无辜的亡灵被辩来辩去的只值了4万块钱!
孩子的身亡对于夫妻俩打击和痛苦都还没有完,反竟成了监护不得当的一大半过错,承担了70%的身心和心灵上的罪责。
难道要夫妻二个牺牲掉一个人能挣更多的钱来糊口的“事业”来监护孩子?还是要把孩子送到“天价”的幼儿园与托儿所才没会有一点罪责?
对于这样的判决他们不满意,他们无助的期望的走在上诉的这条难走的路上。
就让它结果是倾家荡产的请了最有名的大律师打胜了这场官司,一条多么可爱多么鲜活的生命也就才14万块钱。值吗?为什么不是50万、100万或是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