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小媳妇
我的同学小颖毕业后,一不小心就沦为剩女了,基本符合剩女的标准,三高:学历高,心气高,年龄高。结果高不成低不就。经过不断的相亲,千里挑一,只能算做别无选择了,因为挑来挑去,还是挑过的好,但人生没有回头路,最后她嫁给了一个小她五岁的小男生。当然她也窃喜了一阵子,总算找了个头婚的。于是她便在自己脸上下功夫,尽量使自己年轻些,但化妆品掩饰不了岁月的痕迹。拍结婚照时,女摄像师问:新郎比新娘小吧?小颖私下恨恨地说:我当时想掐死她!怎么那么好色!问题就在这婚姻的序曲中开始了。
婚姻:因为女人昏了。但事实上不管发昏还是清醒,婚终归是要结的,就像脚找鞋子一样,找到合脚是幸运,找到小的,要紧张一辈子,找到大的,要拖踏一生,光脚走路最是辛苦,所以人们无论如何也要找双鞋穿。小颖婚后总是疑神疑鬼,经常给我打电话哭诉,说他老公晚归了多看谁几眼了不够宠她了不管家里的事了,实际上她是提着心过日子,每天紧张兮兮地担心老公被人拐跑了。因为年龄上的劣势让她自卑不已,也因为年龄让她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比丈夫成熟得多,事事亲历而为。男人在女人面前没有保护欲,妻子更像母亲,如果没有恋母情结的男人是不喜欢被女人管束着的。小颖的婚姻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女大五,似老母”。
有好长一段没联系了,人生就是一部哲学,自己庸碌地过了一天又一天,总感觉日子很长,当看到别人变老了,别人的孩子长大了,感叹之际豁然发现自己也在变老,儿子也好高了。一天在街上突然遇到小颖挺着大肚子挽着一老男人,我认识她爸爸,这人绝对不是。在我惊讶之时,小颖笑着介绍说:“我老公!”。我惊呆了,老公就老的这么快?她老公冲我谦虚地绅士地笑笑。我还没回过神来,小颖让他老公回家了。原来是小颖和那小老公离了,又嫁了这个老老公。她说她现在才明白,嫁人还是要嫁比自己成熟的,心理上有安全感,省心,还有被宠的感觉。
听了小颖的故事,心有戚戚焉,是啊,男人像古董瓶,越老越值钱,女人就是古董瓶上一束鲜花,蔫了谢了便没人管了或者扔掉,永远保鲜的花是没有的。古董瓶长存,而鲜花常换。男人离异再婚是梅开二度依然风光无限,可以找个更年轻漂亮的,女人离异再婚只能凑合,选择余地很小。男人再老也喜欢年轻的漂亮的,女人老了只想平安度过风烛残年,也想像男人一样浪漫谁理呀。
婚姻中小丈夫大媳妇很难存活,而大丈夫小媳妇却被人们所接受,比如82岁的杨振宁牵手28岁的翁帆,52岁的鲍喜顺幸福娶到29岁的夏淑娟,而且近闻喜顺得子,专家们又忙活上了,估算出喜顺之子将来能长姚明那么高,如此说来,国家该放宽政策,让喜顺多生几个,咱就不愁缺篮球运动员了,也算是喜顺为咱国家做出的巨大贡献吧,起码要比救海豚的贡献大得多。扯远了,马上回来,如果年龄反过来却很难被大众所接受,不们不免要说那男的要么是面首,要么就是有所图,要么就是变态。
这是男人主宰的世界,一切都以男权思想为中心,女人永远是男人的附属品。看一个朋友的博客中写关于孟加拉国的婚姻是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选择一个最宠的放家里做家务,其他三位全送出去打工赚钱。我不由感叹道:幸亏没出生在那个国家,否则也被送出去打工了。
做为女人能找到合脚的鞋就是幸福了,好好保护那双鞋,常拭常擦,不要让灰尘埋没它,不要让河边的水湿了它,总比光着脚好得多。





一夫多妻在文明社会是不被提倡的,尽管有暗中存在的,也见不得阳光的。
四十岁的男人娶二十岁的女孩好像说得过去;四十岁的女人嫁二十岁的男人是女人对人家男孩子的亵渎。呵呵,个见。